“郃”误“邰”。
  十有四年“无冰”疏“时燠也”。“燠”重刊本误“暖”。“五行”至“罚常燠”疏“此等皆是不明去就”。“明”重刊本作“能”。
  十有五年注“栎郑”至“当受”疏“则是以恶入”。何校本同。重刊本“入”误“故”。
  庄公元年《传》“人之至受命”疏“谓君父既绝夫人”。“夫”重刊本误“天”。注“礼有”至“多少”疏“能征不顺者赐弓矢”。何校本同。重刊本“顺”误“显”。
  四年“飨食”至“鲁地”疏“亨大牢以饮宾”。何校本同。重刊本“亨”作“烹”。
  八年注“导之以德”《释文》“导,徒报反”。“导”重刊本作“道”。
  九年《传》“不讳败恶内也”《释文》“败恶,乌各反”。“各”重刊本作“洛”。
  十有二年《传》“仇牧闲也”疏“荀息虽同後死之例”。何校本同。重刊本“後”误“复”。
  二十有七年《传》“信其信仁其仁”疏“则首戴之会亦可为两也”。“两”重刊本作“二”。
  僖公元年《传》“向之师也”疏“故重列三国”。“三”重刊本误“二”。
  四年注“十四年”至“恶也”疏“但为卒于楚”。“于”重刊本作“於”。
  五年“秋八月诸侯监于首戴”《传》“以其去诸侯”。“去”重刊本作“法”。
  九年“宋其称子”节注“殷人殡于两楹之间”。“殷”重刊本误“周”。
  十有五年“九月公至自会”注“桓会不致”。“桓”重刊本误“相”。注“获者不与之辞”疏“莒显公子之绐”。“绐”,重刊本误“给”。“君子”至“其终”疏“欲使恶人不得终於恶”。“人”,重刊本误“入”。
  十有八年“今狄亦近卫而远齐”《释文》“远齐,如字,于万反”。“万”,重刊本误“迈”。
  三十年“以是为讼君”疏“嫌卫侯无罪”。“侯”,重刊本作“杀”。“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传》“天子之宰通于四海。”“于”,重刊本作“於”。
  文公十有八年“恶宣公也”疏“理亦通也”。“理”,重刊本误“礼”。
  宣公三年“缓辞也”疏“理虽迂诞”。何校本同。重刊本“诞”作“延”。
  八年“犹者”至“宾也”疏“殷曰肜”。下“谓之肜者”肜,是不绝之辞,并同。重刊本“肜”俱作“彤”。而“缓辞也”疏“日下稷乃克葬”。“稷”重刊本作“昃”,阮《记》云“此字剜改是也”。
  九年注“故书见变礼”《释文》“见变,贤遍反”。重刊本无“变”字。
  十有六年“夏成周宣榭灾”注“宣榭,宣王之谢”。何校本同。重刊本作“榭”。
  十有七年“许男锡我卒”《释文》“锡,星历反。”“星”重刊本误“墨”。
  成公元年“曹公子手偻”《释文》“偻,於矩反,一音力主反”。“力主”重刊本误“刀圭”。
  九年“大夫”至“事也疏”“从例可知也”。“也”重刊本误“他”。
  十有五年“其地许复见也”《释文》“复,扶又反”。“复”重刊本作“覆”。
  襄公元年注“冬者”至“之礼”疏“赴未至鲁。”“赴”重刊本误“越”。
  二十有四年“五穀”至“大侵”疏“谓五穀不孰也”。“孰”重刊本作“熟”。
  二十有五年“楚屈建帅师灭舒鸠”《释文》“屈,居勿反”。“勿”,重刊本作“忽”。案:昭五年《释文》亦“居勿反”,则作“忽”者非。
  昭公八年“掩禽旅”《释文》“本亦作掩”。“掩”重刊本作“俺”。“艾兰”至“力也”疏“故以毛布覆之”。“布”重刊本误“市”。
  十有一年“夷狄之君”节注“所以情理俱扬”。“扬”重刊本作“畅”。
  十有四年注“曹叔”至“之国”疏“定四年《左氏》文”“氏”重刊本作“传”。
  二十有三年“尹氏立王子朝”注“此言尹氏立,明惟尹氏欲立之”。“氏”重刊本作“朝”。
  定公四年“庚辰吴入楚”节注“楚无能亢御之者”。与《释文》及余仁仲本合。重刊本作“抗御”。盖据剜修本也。
  哀公二年注“蒯瞆”至“废之”疏“三顾速不进”。“三”重刊本误“二”。
  七年“秋公伐邾”节注“鲁非霸主”。“主”重刊本误“王”。“春秋”至“言焉”疏“天王守于河阳”何校本同,与《唐石经》合。重刊本“守”作“狩”。
  十有二年注“古者五”至“百亩”疏“其馀彊弱相半”。“彊”重刊本误“疆”。

  △春秋集传纂例十卷(旧钞本)

  唐陆淳撰。此书所引《三传》经文,每有异文,与今本不同,可补《释文》之阙。宋庆历间刻本。每半叶十行,行十字。明嘉靖时有繙雕本。至国朝龚氏所刻,多脱错处,有行款宜大字者讹作小字,引《穀梁传》讹作《公羊》之类,此从宋本钞本,可以正其失。

  △春秋经解十五卷(旧钞本)

  宋孙觉撰。此书见《宋史艺文志》、陈氏《书录》,卷数相同。旧有绍兴间阳羡邵辑刻本,相沿传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