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无指引捆拐递卖情事,但窝隐护送分赃者,不论赃数,不分首从,倶发近边充军。其止知情窝留,未经分赃者,无论人数多寡,为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为从杖一百、徒三年。其邻佑知而不首者,杖一百。
   此条系乾隆三年,刑部议覆云、贵总督张广泗,并贵州按察头陈悳荣条奏定例。
   谨按。此亦指贵州一省而言。
略人略卖人  一,贵州、云南、四川地方,民人诱拐本地子女在本省售卖,审无句通外省流棍情事,仍照诱拐妇人子女本例分别定拟。如捆绑本地子女,在本地售卖,为首拟斩监候。为从发近边充军。
   此条系乾隆六年,云、贵总督张允随题者租等捆卖者业一案,附请定例,乾隆八年改定。
略人略卖人  一,凡贵州地方有外来流棍,句通本地棍徒,将荒村居住民苗人戸杀害人命,虏其妇人子女,计图贩卖者,不论已卖未卖,曾否出境,倶照强盗得财律,不分首从,皆斩枭示。其有迫协同行,并在场未经下手,情尚可原者,于疏内声明,减为拟斩监候,请旨定夺。至杀一家三人以上者,仍从复位拟。其用威力强行绑去,及设方略诱往四川贩卖,不论已卖未卖,曾否出境,为首者,拟斩立决。为从者,拟绞监候。其有将被拐之人伤害致死者,除为首斩决外,为从者,拟斩监候。若审无威力捆缚及设计强卖,实系和同诱拐往川者,不论已卖未卖,但起行在途,为首者,拟绞监候。为从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被诱之人,仍照例拟徒。其窝隐川贩在家,果有指引杀人捆虏,及句通略诱和诱子女藏匿递卖者,审实,各与首犯罪同。其无指引句串等情但窝隐护送分赃,与仅知情窝留而未分赃者,仍照旧例分别定拟。云南、四川所属地方,如有拐贩捆虏等犯,亦照贵州之例,行其一年限内拏获兴贩棍徒,并不能拏获之文武员弁,均按人数分别议叙议处。
   此条系干降十二年,刑部议覆贵州巡抚孙韶武条奏定例。
   谨按。窝隐川贩云云,与上条例文重复。数条均有川贩字样,尔时此风最盛,亦可见川省土旷人稀之故,今不然矣。
   旧例一条
   一,贵州地方有外省流棍,句通本地玩法之徒,将民间子女拐去四川、湖广贩卖,甚将荒村居住之人,硬行绑去贩卖,为首者,照聚众抢夺路行妇女例立斩,在犯事地方正法。为从者,倶拟绞监候。系康熙五十七年定例。乾隆十六年,将此条修改,并入三年所定窝隐川贩例文。其云南、四川以下十二字,又系续行増入。
  
略人略卖人  一,凡流棍贩卖贵州苗人,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知情故买者,照违制律杖一百,仍将苗人给亲收领。
   此条系干降十二年,刑部议覆江西按察使黄岳牧条奏定例。
   谨按。此条似应并于上条之内,
□知情故买律应与犯同罪。此仅拟满杖,与律不符,亦与上条乌喇等处一条,大相参差。
□以上五条,专为贵州及云南二省而设,自系尔时办法,与现在情形不同,有犯均可按照律例定拟。此数条似应删除。
略人略卖人  一,凡收留迷失子女不报,及诱拐人犯,各衙门番捕不行査拏,经他处缉获,将番捕照缉盗逾限律责处。知而不拏者,照应捕人知罪人所在而不捕律,减罪人罪一等发落。该管官按窝留诱拐人数,分别议处。其直隶各省之地方保甲人等,如见外来之人,带有幼童幼女行走住宿,形迹可疑者,盘诘得实,即行捕治。傥有疏纵,经别处拏获,供出容留地方,将容留之家,照知情容留拐带例惩治。地方保甲,照窝藏逃人例治罪。该地方官亦照例议处。如有借稽査名色,讹诈生事者,均照讹诈例治罪。
   此条系雍正十三年定例。
   谨按。收留迷失子女律,隐藏在家,不送官司者,杖八十,见本律。
□上段似指京城,下段系指外省,均指捕役人等而言。有犯,均可照例惩办,无庸另立专条,此例似应删除。
略人略卖人  一,略卖海外番仔之内地民人,不分首从,杖一百、流三千里。俟有便船,仍令带回安插。文武官稽査不力,照外国之人私自进口,不行査报,交部分别议处。得赃者,以枉法治罪。
   此条系乾隆四年,刑部议覆两广总督鄂弥达审题琼州客民林罗道等,赴安南国贸易,买回番仔一案,纂为定例。
   谨按。此较略卖内地为轻,且处分例有专条,无关引用,似应删除。
略人略卖人  一,兴贩妇人子女转卖与他人为奴婢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若转卖与他人为妻妾子孙,杖一百、徒三年,为从各减一等。地方官匿不申报,别经发觉,交部议处。
   此条系乾隆二十四年,刑部议覆湖北按察使沈作明条奏定例。嘉庆六年改定。
   谨按。兴贩妇人子女转卖,谓非由自己设计诱拐,是以拟罪从轻。究系贩自何人之手。并未议及。有买自亲属之手者,亦有买自拐贩之手者,一例同科,亦属无所区别。
□诱拐例文不分妻妾子孙奴婢,一体同科,此例系照律拟断,亦属平允。究未叙明贩自何人之手,尚与律文不符。
□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