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守长沙。暇日延聘耆儒。躬临讲习。以教郡之秀士。尝集十二邑宰于湘江议事。以诗勖之曰。从来守令与斯民。本是同胞一体亲。既以脂膏供汝禄。须知痛痒切吾身。此邦素号唐朝古。我辈当如汉吏循。今日湘亭一杯酒。便烦散作十分春。长沙人为立生祠。前守泉州有签判方阜鸣。谓灭门刺史。破家县令。此衰世事。非好人言语。在古人唯曰岂弟君子。民之父母而已。德秀击节叹赏。阜鸣亦循吏也。
◆祥刑要语
不打五
禁打二
莫轻打七
勿就打五
且缓打五
莫又打三
应打不打三
禁甚于打四
怜不打三
○不打五
老不打
幼不打
病不打
衣食不继不打
人打我不打
老不打
其血气既衰。打必致命。
幼不打
其血气未全。打必致命。
病不打
血气未平复。打则病剧必死。
衣食不继不打
如乞儿穷汉。饥寒切身。打后无人将养。必死。遇此等人犯。理应宽恕。
人打我不打
或与人鬬殴而来。或被别官已打。复行加打。倘致伤命。则恶名独归于我。且巳打再打。当下岂能忍视。
○禁打二
禁重杖打
禁作法打
禁重杖打
五刑轻重。律有定式。大杖一。足当中杖三。小杖五。即数少而其人已负重伤矣。若再加以重杖。于心能不恻然乎。
禁作法打
皁隶求索不遂。或受冤对买嘱。每重打腿弯。致筋断骨伤。或只打一块。用力极重。而打声不响。谓之闷头板。又谓之缩头板。皆致瘀血胀闷攻心。昏晕欲死。故被杖之后。复自令人开刀放去恶血。痛楚万状。炎天甚至蛆出。夫同被罪而死生异者。贫富不同也。嗟夫。贫者何辜。而令其受此。临民者所当深察而痛惩也。
○莫轻打七
官莫轻打
生员莫轻打
监生莫轻打
童生草轻打
妇人莫轻打
旧族名门子弟莫轻打
上司差人莫轻打
官莫轻打
即仓巡驿递阴医等官。亦勿轻打。彼既为官。被打。则妻子仆从。相对赧颜。以致殒命。且其体多脃弱。有司不宜擅刑。
生员莫轻打
干系诸生体面。有事轻则行学戒饬。重则申宪究治。即已奉院道黜革。而非干逆伦乱常大罪。亦宜候上司批饬发落。
监生莫轻打
从生员援例者。固曾读孔圣书。不得轻慢。即系民间俊秀。须念富家有体面。苟非大犯。宁用罚例。劝令修庙修塘。切勿即罚。亦须谅情。盖监生家事亦有凌替者。不可逞一时之威。而使其艰于输纳。至衙门及监铺内人。视监生为奇货。即使随收随放。费已不赀。何不省其苦费以为作福计。乃为凶恶之徒作生涯乎。戒之戒之。
童生草轻打
童生即与齐民等。犯罪若轻。姑且试之。文理不通。不妨扑责。看笔下清通。可以作养。盖此辈最易变化。安知不因此发愤。一朝显达。后有会期。即论目前。亦实有不忍加刑者。长才见屈。入泮犹难。正宜垂悯。
妇人莫轻打
羞愧轻生。因人耻笑。必自殒命。
旧族名门子弟莫轻打
诗礼之家。缙绅之裔。一受官刑。则同类不齿。乡闾非笑。使彼无面目做人。况先世功德。亦或有可推念者。即有所犯。须宽一分发落。非徇情面也。亦留一可新之路耳。
上司差人莫轻打
非惜此辈。投鼠忌器。打虽理直。亦损上司颜面。有犯宜详书犯状。密申上司。彼自有处分。若畏威含忍。则又闻茸非体矣。
○勿就打五
人急勿就打
人忿勿就打
人醉勿就打
人随行远路勿就打
人犯远路捦来勿就打
人急勿就打
彼方急廹打则适速其死。
人忿勿就打
愚民执迷。方以理直自负。打则愈忿。死亦不服。气逆伤心。易于殒命。宜多方譬喻。待其自知理亏。虽打不怨。且刑以弼教。惩一人者所以儆众人。亦使受刑者之得以改过自新也。
人醉勿就打
沈醉之人。不知天地。岂晓理法。打亦不觉痛楚。倘醉语侵官。亦失体统。宜暂时保押。酒醒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