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自己见到十分。正当委婉力陈。未可将顺。若曲意依阿。迨及事或不效。公正上官。必且见薄。
  事上务在诚敬。总须将事理之是非虚实。再四审慎。得其确切。上司虚心。固当直陈。即或别有成见。亦宜婉达。至于因此生厌致怒。不妨暂顺。随后仍伸前说。上司自然见允。不至因此为难。久后更当见重矣。居官动谓迫于上官不得不从者。毕竟自己无真见而有私心也。
  隐恶扬善。盛德事也。上官前尤当检点。一言误对。或有关碍于人。故上司愈重吾言。则言凡有涉于人者愈宜慎。惟有益于地方者。则宜尽言耳。
  在上司前。论人与论事。微有不同。论人则善善宜长。恶恶宜短。隐恶扬善。取长节短。难以固执。至于论事。则是非利害。尽言无隐。难容含糊迁就。维不昧本心。求合公道。方尽事上不欺之谊。
  寡过录云。获上是治民第一义。非承奉诡随之谓也。为下有分。恃才则傲。固宠则谄。皆取咎之道。既为上官。其性情才干。不必尽同。大约天分必高。厯事必久。阅人必多。我以朴实自居。必能为所鉴谅。相浃以诚。相孚以信。遇事有难处之时。不难从容婉达。慷慨立陈。庶几可以亲民。可以尽职。
  上官之贤者。使人固必以器矣。虽非大贤。未必不用守正之吏。我向稳处立身。办本分之事。用亦可。不用亦可。舍己狥人断断不可。
  属吏受上官之知。可展素蕴矣。然先受知者忌之。将受知者嫉之。求知而不得。必伺隙而挤之。百密一疏。谣诼生焉。上官不一。不能无爱憎之别。即皆爱我矣。保继者之取舍一辙乎。骆统有言。疾之者深。谮之者巧。受宠若惊。唯阅事者知之。
  上官之前。要人不可为矣。然则作吏必不可迁调乎。曰非也。所论止争公私之别耳。出于市恩。断不可受。出于抡才。若之何不受。士为知己用。况重以职守哉。报上官即所以尽职守。不敢告劳。致身之大义也。否则进而危。不若退而安矣。
  纵不躁进。而有喜功之念。亦非所以自立。身膺民社。皆见过之端。无见功之处。克尽厥职分也。偶叨上官赞誉。扬扬得意。必将遇事求功。长坂之驰终虞衔橛。
  多言不若寡言。华言不若质言。论及公事尤不可率陈。率陈之故有二。一则中无把握。姑餂上官意趣。一则好为夸张。冀博上官称誉。不知案情未定。尚待研求。上官一主先入之言。则更正不易。至驳诘之后。难以声说。势必护前迁就。所伤实多。
  天下无受欺者。矧在上官。一言不实。为上官所疑。动辄得咎。无一而可。故遇事有难为。及案多牵窒。宜积诚沥悃。陈禀上官。自获周行之示。若诳语支吾。未有不获谴者。苍猾之名。宦途大忌。
  事有未惬于志者。上官不妨婉诤。幕友自可昌言。如果理明词达。必荷从听。若不敢面陈。而退有臧否。交友不可。况事上乎。且传述之人。词气不无增减。稍失其真。更益闻者之怒。惟口兴戎可畏也。故待上司之幕友。宜诚实无伪。

  ○和同寅

  同寅二字。始于虞书。寅字之义。训作同其寅畏。盖言同此敬天敬君之心。用以协恭。用以和衷。期于同舟共济。然或人之品类不齐。方正也而近于圭角。圆通也而涉于奸邪。又或庸懦无能。一旦任以要务。贻误多端。是以同寅之弊。往往方正者多相忌。圆通者多相蒙。至庸懦者。则又轻而玩之矣。以此共事。事能济乎。夫国家设立印官。原为庶司表率。一县同寅。皆为我之辅佐。辅佐之暌与合。视我之表率而已。和之云者。非徒情意款洽也。我自平其意气。人必不以圭角相加。我自处于端方。人必不以奸邪相试。其人有善。亟为之称扬。人有不能。徐为之教导。迨至心腹相共。臂指相联。一邑之中。何事不可治哉。他如文武异途。勿生异视之心。微员困苦。尤重相赒之谊。皆推诚相与之作用也。和之一字。有义有恩。实心任事者。所当细玩而力行也。

  事迹
  格言

  △事迹

  太尉王旦荐寇莱公。屡称其长。欲以为相。准于上前数言旦之失。上一日谓旦曰。卿虽极称准美。准专谈卿短。旦曰。理故当然。臣在位久。政事阙失必多。准对陛下无所隐。益见其忠直。此臣所以重准也。上由是益以旦为贤而加敬。
  寇莱公为枢密院。王旦在中书。吏倒用印。寇公即行惩责。后枢密吏亦倒用印。中书吏亦欲王惩责。以报前怨。王公问众吏曰。汝等且说他当初责尔等是否。众吏曰。不是。公曰。既不是。岂可学他不是。陈镒王文同为御史。每入院。陈或后至。王辄命鸣鼓集诸道御史升揖。诸道与堂吏皆不服。一日陈先至。堂吏请击鼓。陈曰。少待。岂可学他。王至愧甚。曰。吾自知气质浮躁。不及陈公远矣。
  韩琦与范仲淹议西事不合。仲淹径拂衣去。琦自后把其手云。希文。国家事便不容商量耶。和气满面。仲淹意亦解。只此一把手间。消融几许异同。任大事者当若此。
  韩魏公与范希文韩彦国同在守府。上前争事。下殿不失和气。当时三人正如推车子。盖其心期于车行而已。岂为己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