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直友谅。记曰。审问之。慎思之。易曰。积小以高大。此学所以益也。
  谨所习以慎于交。皆学也。年少质美者。尤易取益。
  杨子曰。贵者富之荣也。富者贵之辱也。予则曰。富者贵之路。贵者富之门。
  富为贵之路。贵为富之门。难言治道矣。
  考核人才。绳以六曹之职。如学兵者考其韬略。学刑者考其律例。最为切实不浮。然天下之才。有未必能专精一曹。而独能明于国家兴除之大故。强弱之大势。断非常之事。定卒然之变。其精强于六曹者。至此或朿手而无措。若必以专才绳之。则此等人皆遗弃矣。故循名责实。亦有时而失人。司用人之柄者。不可不知也。余制科策。分六曹策士。而有通论国势治体之题。意盖以此。
  或问用人不可拘资格。是矣。今如贡士举人进士一体。则谁肯为其难者。而国家何以示甄别鼓舞乎。曰。差等其出身之官。而不限其所至。既官之后。以称职为升迁。积累至卿相。不当复问出身矣。
  初用时不得不循资格。既用则视其所能。与其所成就。此循名责实。鼓舞羣材之善策也。
  人有一病根。定发无数枝叶。如病在鄙吝。便有许多鄙吝事。论人者。须将他许多鄙吝事。只算一件病。不然。便觉其人随事是病。别有好处。亦抹煞矣。且人有一大长。便足胜生平之短者。至于用人。则别有大恶不掩小善之时。但险毒嫉妒之人。纵不得已而用。只宜一时一事。倘任之重。用之久。则利一而害百矣。
  予尝论为国者。须恤贫民。尤须养富民。或谓贫民力悍。身家轻而犯法易。乃足畏。富民自保不暇。又力脆弱。岂能作乱。子曰。一家之富。役者百千人。养者亦百千人。故国家养富民。富民养贫民。贫民得养。则不为乱。是以富民贫国。非真贫。贫民贫国。乃真贫。国真贫。则事不可为矣。唐僖宗时。度支请借富民及胡商财。敕借其半。盐铁转运使高骈上言天下盗贼蜂起。皆出于饥寒。独富民胡商未耳。乃止。今天下之为官者。既不恤贫民。又专剥削富民。抑何其不思之甚乎。
  古今弊政有十反。重垦令而田益荒。行保甲而盗益横。讲乡约而不孝不弟益多。举俊秀而子弟益弃诗书。行乡饮酒礼而父老益卑贱。蠲灾荒之租而下益费。精庠序之选而士益伪。黜公府旧役。使良家子代之以除其害。而民益困。纠墨吏而官益贪。惩蠹胥而吏益毒。门人问故。曰一言以蔽之。上下交征利而已矣。佃民田者费一。佃官田者费三。令下而不应。则以法勒其邻农。而近官之民田。不敢耕矣。是谓重垦令而田益荒。一家失盗。十家并坐株连。囚系敲扑取货。故不闻官。则一家之害止于被盗。闻官。则十家之害甚于被盗矣。于是见盗而不敢指。盗亦自知为官吏之资也。公行而无忌。是谓行保甲而盗益横。 以为不孝不弟也。罪其子弟矣。又罪其父兄之失教。非行货不得释也。家有逆子。而父不敢闻于人子未惩而父先得祸。则姑听而任之。是谓讲乡约而不孝不弟益多。 诏举俊秀。则下产以上。能识字者被蚕食。于是易业工商。窜为胥徒。是谓举俊秀而子弟益弃诗书。 登宾席者。破费多金。一时师生。幸为肥身报怨之具。于是温饱市人。年近五十者。闻将举盛典。则设计逃避。有司或差役拘唤。诬以隐匿。至有礼请甫临。而扰索破家者。是谓行乡饮酒礼。而父老益卑贱。 议上灾伤。计亩科费。急于正供。幸而赐免。追征已尽。是谓蠲租而下益费。 减弟子员额。以求真才也。则高值而多鬻。是谓精庠序之选而士益伪。 良家子畏近官府。破家求免充役。免甲则签乙。乙以下递免。而老吏积胥。居然用事。故代役之令一下。则奸胥愈饱。良民愈贫。是谓除害而民益困。 墨吏有纠。蠹胥有惩。人皆营货利而求开释。于是官胥之富者贫矣。贫复求富。则思以一月之得。偿其一岁之失。若饥者之望饱。而食于民者更甚。是谓纠墨吏而官益贪。惩奸胥而吏益毒。
  十者皆宜民善政。官司一有利欲之心。便成害民虐政。此官司之过。非政之弊也。
  文章不朽。全在道理上说得正。见得大。方是世闲不可少之文。余览古今文集。若一连三四篇中。不见一紧要关系语。便知此人只在文士窠臼中作生活者。然要拣正大道理说。又有二病。一是古圣贤通同好语。掇拾敷衍。令人一见生厌。一是真正切要好语。却与吾生平为人南辕北向。了不相涉。即不必言清行浊。立意欺世盗名。亦未免为识者鄙笑矣。
  为文当先留心史鉴。熟识古今治乱之故。则文虽不合古法。而昌言伟论。亦足信今传后。此经世为文合一之功也。论古文须如快刀切物。迎刃而解。又如利锥攻坚木。左右钻研。如不得入。则引证古事。引古得力。则议论不烦。而事理已畅。此作文要法也。
  如此作文。方不同于迂腐无用。亦非剿袭浮谈。此叔子之文。所以可取也。
  圣贤之学。适用为本。故言理不征事。则迂疏。古人之言。不征后世之得失。则言审且精者不得见。今以为不可毫发有所损益。则是古人所一言者。吾从而再言。所短言者。吾从而长言。言虽毫发逮圣人。无益。况必不逮耶。
  国家黜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