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四人 司舆二人 典舆二人 掌舆二人 女史二人 司苑二人 典苑二人 掌苑二人 女史二人 司灯二人 典灯二人 掌灯二人 女史二人
  尚功二人
  司制二人 典制二人 掌制二人 女史四人 司珍二人 典珍二人 掌珍二人 女史六人 司彩二人 典彩二人 掌彩二人 女史六人 司计二人 典计二人 掌计二人 女史四人 宫正一人 司正二人 典正四人 女史四人
  内侍省
  内侍四人 内常侍六人 内给事八人 主事二人 令史八人 书令史十六人
  内谒者
  监六人 内谒者十二人 内典引十八人 内寺伯二人 寺人六人 亭长六人
  掌固八人
  掖庭局
  令二人 丞三人 书令史四人 书吏八人 计史二人 宫教博士二人 监作四人 典事十人 掌固四人
  宫闱局
  令二人 丞二人 书令史三人 书吏六人 内阍人二十人 内掌扇十六人 内给使无常员 掌固四人
  奚官局
  令二人 丞二人 书令史三人 书吏六人 典事四人 掌固四人
  内仆局
  令二人 丞二人 书令史二人 书吏四人 驾士一百四十人 典事八人 掌固八人
  内府局
  令二人 丞二人 书令史二人 书吏四人 典事六人 掌固四人
  内官:(《春秋左氏传》曰:“不腆先君之嫡,以备内官。”又曰:“内官不及同姓。”杜预曰:“谓嫔御也。”《周官》有夫人、嫔、世妇、女御之位,听天下之内治。汉、晋已来,虽有位号,多不尽备。隋氏法《周官》而悉置焉,则列夫人、嫔、姥妤、美人、才人、宝林、御女、采女等,充百二十位。宫中复有六尚,以备众职,谓之宫官。皇朝因之。今上天溥施,犹防女宠,故省内官,将以垂范,而六尚仍旧焉。)妃三人,正一品。(《周官》三夫人之位也。古者,帝誉立四妃,盖象后妃四星,其一明者,后也。至舜,不立正妃,盖但三妃而已,谓之三夫人。自夏、殷已降,复有立者,视三公位;虽云古制,数颇繁焉。其余沿革,事不经见。隋氏依《周官》,立三夫人。皇朝上法古制,而立四妃,其位:贵妃也,淑妃也,德妃也,贤妃也。今上以为后妃四星,其一后也,既有后位,复立四妃,则失其所法象之意焉。因省嫔妇、女御之数,改定三妃、六仪、美人、才人四等,共二十人,以备内官。其位:惠妃也,丽妃也,华妃也。妇德、妇容、妇言、妇功,可以坐而论礼者则进,无则阙焉。) 夫人佐后,坐而论妇礼者也。其于内则无所不统,故不以一务名焉。
  六仪六人,正二品。(《周官》九嫔之位也。夏后氏因三夫人增以三三而九,列九嫔之位。汉初无闻。至武帝,始制婕妤、侄娥、容华、充衣,数不至九,其位在嫔。后魏孝文改定内官。隋氏依《周官》,尽立其名秩。皇朝初因之。今上改制六仪之位,以备其职焉。) 六仪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导后之礼仪。(一、淑仪,二、德仪,三、贤仪,四、顺仪,五、婉仪,六、芳仪。)
  美人四人,正三品。(周官二十七世妇之位也。殷人因九嫔增以三九二十七,列二十七世妇之位。其制增损,累代不恒。前汉十四等。后汉贵人、才人虽列位号,不依世妇之职。隋氏依《周官》,制婕妤等二十七人。皇朝初因之。今上改制美人之位,以备其职焉。) 美人掌率女官修祭祀、宾客之事。
  才人七人,正四品。(《周官》八十一女御之位也。周人因二十七世妇增以三二十七,列八十一女御之位。旧制沿革,略同于上注。隋氏依《周官》,制宝林、御女、采女等。皇朝初因之。今上改制才人之位,以备其职焉。) 才人掌序燕寝,理丝臬,以献岁功焉。
  宫官:(《周礼宗伯》:“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郑玄云:“世妇,后宫官也。王后六宫女府、女史、女奴之有才智者。”《魏略》:“魏明帝游宴在内,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为女尚书,省奏事。”《晋令》有崇德毁大监、尚衣 尚食大监,并银章、艾绶,二千石;崇华殿大监、元华食监、都监、上监,铜印、墨绶,千石;女史、贤人、恭人、中使、大使,碧纶绶。宋明帝留心后房,拟外百官,备置其职。两齐、梁、陈不见。后魏、后周亦拟外官置内职。隋文帝置六尚、六司、六典以掌宫官之职,六尚视从九品,六司视勋品,六典视流外二品。炀帝改置六尚局,职掌略同,皆加其品秩。一、尚官局,管司言,掌宣传启奏;司簿,主名录计度;司正,主格式推罚;司闱,主门合管钥。二、尚仪局,管司籍,主经史教学;司乐,掌音律;司宾,主宾客;司赞,主赞相导引。三、尚服局,管司玺,主琮玺、符节;司衣,掌衣服;司饰,主汤沐、巾栉、玩弄等物;司仗,主仗卫戎器。四、尚食局,管司膳,主膳羞;司酝,主酒醴、醯醢;司药,主医巫、药剂;司饣喜,主廪饩、柴炭。五、尚寝局,管司设,主床席、帷帐,铺设、洒扫;司舆,主舆、辇、扇、伞,执持羽仪;司苑,主园囿种植,蔬菜、瓜果;司灯,主灯火。六、尚工局,管司制,主营造、裁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