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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 秘书省
  秘书省
  监一人 少监二人 丞一人 秘书郎四人 校书郎八人 正字四人 主事一人 令史四人 书令史九人 典书八人 楷书手八十人 亭长六人 掌固八人 熟纸匠十人 装璜匠十人 笔匠六人
  著作局
  著作郎二人 著作佐郎四人 书令史一人 书史二人 校书郎二人 正字二人 楷书手五人 掌固四人
  太史局
  令二人 丞二人 令史二人 书令史四人 楷书手二人 亭长四人 掌固四人 司历二人 保章正一人 历生三十六人 装书历生五人 监候五人 天文观生九十人 灵台郎二人 天文生六十人 挈壶正二人 司辰十九人 漏刻典事十六人 漏刻博士九人 漏刻生三百六十人 典钟二百八十人 典鼓一百六十人
  秘书省:监一人,从三品;(《周礼春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又:“小史掌邦国之志,定系代。”又:“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并秘书之任也。秦则博士官所职,禁人藏书。汉氏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置写书之官,又令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故文籍往往而出,并藏之书府。在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掌之,内则有廷阁、广内、石渠之藏。又,御史中丞在殿中掌兰台秘书图籍。又,未央宫中有麒麟阁、天禄阁,亦藏书。刘向、杨雄典校,皆在禁中,谓之中书,犹今言内库书也。后汉则藏之东观,亦禁中也。至桓帝延熹二年,始置秘书监,属太常,掌禁中图书秘记,故曰秘书。汉官云:“秘书监一人,秩六百石。”魏武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郎中书之任也,兼掌图书秘记。文帝黄初中,分秘书立中书,因置监、令,乃以散骑常侍王象领秘书监,撰皇览。魏氏兰台亦藏书,御史掌焉。《魏略》:“薛夏云:‘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是也。魏初,秘书属少府。及王肃为监,以为秘书之职即汉东观之任,安可复属少府!自此之后,不复属焉。至晋武,又以秘书并入中书。惠帝永平元年诏:“秘书典综经籍,考校古今,中书自有职务,远相统摄,于事不专。宜令复别置秘书寺,掌中外三阁图书。”自是,秘书寺始外置焉。《晋令》云:“品第五,绛朝服,铜印、墨绶,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宋、齐同晋氏。梁改为省,与尚书、中书、门下、集书为五省,秘书监增秩中二千石,品第三;后制十八班,秘书监班第十一。陈依梁。后魏亦以秘书为五省之数。监,初从第二品中;太和末,正第三品。北齐依魏。后周春官府置外史下大夫,掌书籍,此秘书监之任也。隋秘书与尚书、门下、内史、殿内为五省,秘书监正第三品,炀帝三年降为从第三品,其后又改秘书监为秘书令。武德初改为监。龙朔二年改为兰台,其监曰兰台太史;咸亨元年复旧。天授初改为麟台监,神龙元年复旧。初,汉御史中丞掌兰台秘书图籍,故历代制都邑,建台省,以秘书与御史为邻。)少监二人,从四品上;(隋炀帝三年,置秘书少监一人,从四品,掌贰秘书监之职,其后又改为少令。皇朝因隋,为少监。龙朔二年改为兰台侍郎,咸亨元年复旧。天授初改为麟台少监,神龙初复旧。至太极初,又增一员。)丞一人,从五品上。(汉献帝建安中,魏武为魏王,置秘书令及二丞,典尚书奏事,并中书之任也。《魏志》“刘劭,建安末自秘书郎转秘书丞”是也。魏文黄初中,分秘书立中书,以秘书左丞倒放为中书监,秘书右丞孙资为中书令,而秘书置丞一人,秩四百石。《魏志》云:“何桢,文带时上许都赋,帝异之,公车徵到为秘书郎。后月余,桢阅事,帝问外:‘吾本用桢为丞,何故为郎?’案主者罪,遂改为丞。时秘书丞尚未转,遂以桢为右丞。”晋武并秘书入中书,谓之中书秘书丞。惠帝又置秘书丞二人。《晋令》:“秘书丞品第六,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胡服。”《晋书》称:“桓石绥为秘书丞,启校四部图书。”宋、齐并一人,品、服同晋氏。梁增品第五,秩六百石,铜印、黄绶。陈依梁。后魏秘书丞一人,正第五品上。北齐因之。后周春官府有小外史上士之职,盖比秘书丞之任也。隋秘书丞一人,正五品。【皇朝因隋。龙朔二年改为兰台大夫,咸亨元年复旧。天授、神龙并随省改复。】) 秘书监之职,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有二局:一曰著作,二曰太史,皆率其属而修其职;(凡四部之书,必立三本,曰正本、副本、贮本,以供进内及赐人。凡敕赐人书,秘书无本,皆别写给之。)少监为之贰焉。丞掌判省事。
  秘书郎四人,从六品上;(魏武置秘书郎,秩四百石。《魏起居注》:“青龙中,议秘书丞、郎职近日月,宜居三台上,亚尚书丞、郎。”《魏志》云王伯舆、锺会、何桢、郑默并起家拜秘书郎中,而默在秘书掌中外三阁,删省繁文,除其浮秽,始制《中经》。时,虞松为中书令,谓默曰:“而今而后,朱紫别矣。”《晋令》:“秘书郎中品第六,进贤一梁冠,绛朝服。”《晋起居注》云:“武帝遣秘书图书分马甲、乙、景、丁四部,使秘书郎中四人各掌一焉。”《晋书》云:“左太冲为《三都赋》,自以所见不博,求为秘书郎中。”宋氏除“中”字。《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