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
  诸州中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司户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司法佐二人,史四人;典狱六人;问事四人;白直八人;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二人;(无市则阙。)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
  诸州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司户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司法佐二人,史四人;典狱六人;问事四人;白直八人;市令一人,史一人,帅二人;(无市则阙。)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人。
  京畿及天下诸县令之职,皆掌导扬风化,抚字黎氓,敦四人之业,崇五土之利,养鳏寡,恤孤穷,审察冤屈)躬亲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所管之户,量其资产,类其强弱,定为九等。其户皆三年一定,以入籍帐。若五九、(谓十九、四十九、五十九、七十九、八十九。)三疾(谓残疾、废疾、笃疾。)及中、丁多少,贫富强弱,虫霜旱涝,年收耗实,过貌形状及差科簿;皆亲自注定,务均齐焉。若应收授之田,皆起十月,里正勘造簿历;十一月,县令亲自给授,十二月内毕。至于课役之先后,诉讼之曲直,必尽其情理。每岁季冬之月,行乡饮酒之礼,六十已上坐堂上,五十已下立侍于堂下,使人知尊卑长幼之节。若籍帐、传驿、仓库、盗贼、河堤、道路,虽有专当官,皆县令兼综焉。县丞为之贰。
  主簿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纠正非违,监印,给纸笔、杂用之事。
  录事掌受事发辰,句检稽失。
  县尉亲理庶务,分判众曹,割断追催。收率课调。
  博士掌以经术教授诸生。二分之月,释奠于先圣、先师。
  大都护府,大都护一人,从二品;副大都护一人,从三品;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汉武帝开西域,安其种落三十六国,置使者、校尉以领护之。宣帝时,郑吉为西域都护,始立幕府;都护之名,自吉始也。至章帝时,废西域都护,令戊己校尉领之。魏、晋之间,有都护左 右军、都护将军之号,遂废都护之名。皇朝永徽中,始置安南、安西大都护。景云二年,又置单于都护。开元初,置北庭都护。今有单于副都护。)长史一人,正五品上;(汉宣帝置西域都护长史一人,自后不绝,今单干则不置。)司马一人,正五品下。(汉武帝置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各司马二人;元帝置戊己校尉,亦置司马一人,皆都护司马之任也。)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史二人。功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二人;史二人。仓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二人;史二人。户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三人;史三人;帐史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三人;史四人。法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三人;史四人。参军事三人,正八品下。(单于唯有兵曹、苍曹两员。)
  上都护府,都护一人,正三品;副都护二人,从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录事二人;史三人。功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二人;史二人。仓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二人;史二人。户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三人;史三人;帐史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三人;史四人。参军事人,从八品上。
  都护、副都护之职,掌抚慰诸蕃,辑宁外寇,觇候奸诱,征讨携离;长史、司马贰焉。诸曹如州、府之职。
  上镇,将一人,正六品下;镇副一人,正七品下。(魏有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将军之名,晋、宋已后皆因之。隋有镇将、镇副,皇朝因之。)录事一人;史二人。仓曹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下;(职同诸州司仓。)佐一人;史二人。兵曹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下;佐二人;史二人。仓督一人;史二人。
  中镇,将一人,正七品上;镇副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下;佐一人;史四人。仓督一人,史二人。
  下镇,将一人,正七品下;镇副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从九品下;佐一人;史二人。仓督一人;史一人。
  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从八品下。(左传曰齐侯使公子无亏戍曹,又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至后魏孝文,使赵遐为梁城戍主。又王荣世为三城戍主,遇贼陷城,与戍副邓元兴等皆不屈节,被害。《宋书》云:“刘德愿为游击将军,领石头戍事。”宋檀道济以护军领石头戍事。宋、齐已下至隋,皆有其官,皇朝因之。)佐一人;史二人。
  中戍,主一人,从八品下;史二人。
  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史一人。
  镇将、镇副掌镇捍防守,总判镇事。
  录事掌受事句稽。
  仓曹掌仪式、仓库,饮膳、医药,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监印,给纸笔,市易、公廨之事。
  兵曹掌防人名帐,戎器、管钥,差点及土木兴造之事。
  戍主、戍副掌与诸镇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