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 三十卷 (唐)李林甫等 修


  ●卷一 三师三公尚书都省
  御撰
  集贤院学士兵部尚书兼中书令国史上柱国开国公(臣)李林甫等奉敕注上
  △三师
  太师一人
  太傅一人
  太保一人
  △三公
  太尉一人
  司徒一人
  司空一人
  △尚书都省
  令一人 左丞相一人 右丞相一人 左丞一人 右丞一人 左司郎中一人 右司郎中一人 左司员外郎一人 右司员外郎一人 都事六人 主事六人 令史十八人 书令史三十六人 亭长六人 掌固十四人
  太师一人,正一品;太傅一人,正一品;太保一人,正一品。(《尚书》云:“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归酆,作《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为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孔安国曰:“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于德义。”《礼记》云:“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言使能也。”汉承秦制,不置三公。汉末,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师傅之官,位在三公上。后汉因之,师、傅尊号曰“上公”,置府僚。魏、晋、江左皆然。后魏太师、太傅、大保尊号曰“三师”,后周又为三公。隋氏又焉三师,皇朝因之。《汉书》云:“太师、太傅、太保皆古官,金印、紫绶。”《汉官仪》云:“俸月三百五十斛。”《齐职仪》云:“品第一,金章、紫绶、进贤三梁冠,绛朝服,佩山玄玉。”周武王以太公为太师,《诗》云:“维师尚父,时维鹰扬。”成王以周、召为之,《书》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庄,为左右。”汉高后元年置太傅,以右丞相王陵为之,后省;八年复置,寻省。哀帝元寿二年复置。平帝元始元年置太师、太保,孔光以太傅迁太师,王舜以车骑将军为太保,王莽以大司马领太傅,又置少傅,为四辅。莽篡位,以太傅、太保、国师、国将为四辅焉。汉光武唯置太傅,有府僚,拜故密令卓茂为之。明帝以邓禹为之。章、安已下,初即位皆置太傅录尚书事,其人亡,因罢。迄于汉末,献帝初平二年,又置太师,以相国董卓为之。魏氏以锺繇、司马宣王为太傅,郑冲为太保,太师不见其人。晋以景王名师,乃系《周官》名,置太宰以代之。武帝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江左太师并因晋为太宰。梁制十八班,班多者为贵,上公班第十八,秩万石。陈以为赠官。后魏三师正一品,非勋德崇重不居焉。北齐因之。后周依《周官》,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不置府僚。隋氏依后魏为三师,因后周不置府僚,初拜,于尚书省上。炀帝三年废三师官。皇朝复置,仪制依隋氏。) 三师,训导之官也,其名即周之三公。汉哀、平间,始尊师傅之位在三公上,谓之“上公”,明虽天子必有所师。其后或废或置,大抵无所统职。至后魏,特称三师,以正其名。然非道德崇重则不居其位,无其人则阙之,故近代多以为赠官。皇朝因之,其或亲王拜者,但存其名耳。
  太尉一人,正一品;(《月令》云:“命太尉,赞桀俊。”《汉书百官表》云:“太尉,秦官。”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齐职仪》云:“太尉,品第一,金章、紫绶,进贤三梁冠,绛朝服,佩山玄玉。郊庙冕服、七旒,玄衣续裳,服七章。”《春秋合诚图》云:“尧坐舟中,与太尉舜临观凤凰授图。”《运斗枢》云:“舜以太尉为天子。”然纬书通人皆疑其伪,故班氏所不取,而大国亦有其职。汉初或置或省,卢绾、周勃、灌婴、周亚夫、田并为之。武帝元狩四年,置大司马,当太尉之职。至后汉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又置太尉,以太仆赵熹为之,而与司徒、司空为三公。灵帝末,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二职始两置矣。汉制,三公府分部九卿,太尉所部太常、卫尉、光禄三卿。三公并置官属,俸月三百五十斛。献帝建安十三年,省三公官,置丞相。魏初又置,而兼置大司马。晋以司马望为太尉。历宋、齐、梁、陈、后魏、北齐,并为三公,置府僚。宋有大将军则不置太尉。齐以大司马为赠官。梁氏三公加秩至万石,班第十八。陈正第一品,而与大司马两置。后魏有大将军,不置太尉,正光已后,又并置之。隋置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正一品,置府僚;寻省府僚,置公则于尚书省上,皇朝因焉。武德初,秦王兼之;永徽中,长孙无忌为之。其后,亲王拜三公者皆不视事,祭祀则摄者行焉。) 司徒一人,正一品;(《左传》云:“昔少昊氏以鸟名官,祝鸠氏为司徒。”《尚书》:“舜命契曰:‘气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周则为卿官。《书》云:“御事:司徒、司空、司马。”又云:“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人。”秦置丞相,省司徒。汉因之。至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为三公。建武元年,以前将军邓禹为大司徒。二十七年,朱议:“契作司徒,禹作司空,并无‘大’字。”遂下二府去焉。汉制,司徒所部太仆、鸿胪、廷尉三卿。汉末罢三公,置丞相。魏罢丞相,置三公,以华歆为司徒。晋以何曾为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