垘及五椽垘;若四铺作以上至八铺作,并广两材两栔;草垘广三材。如六椽至八椽以上垘,若四铺作至八铺作,广四材;草垘同。
  二曰乳垘:三椽垘,若四铺作、五铺作,广两材一栔;草垘广两栔。六铺作以上广两材两栔;草垘同。
  三曰札牵:若四铺作至八铺作出跳,广两材;如不出跳,并不过一材一栔。
  四曰平梁:若四铺作,五铺作,广加材一倍。六铺作以上,广两材一栔。
  五曰厅堂梁垘:五椽、四椽,广不过两材一栔;三椽广两材。余屋量椽数,准此法加减。
  凡梁之大小,各随其广分为三分,以二分为厚。
  造月梁之制:明垘,其广四十二份。梁首不以大小从,下高二十一份。其上余材,自枓里平之上,随其高匀分作六分;其上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十份。其梁下当中凹六份。自枓心下量三十八份为斜项。斜项外,其下起凹,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十份;第六瓣尽处下凹五份。梁尾上背下凹,皆以五瓣卷杀。余并同梁首之制。
  梁底面厚二十五份。其项厚十份。枓口外肩各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十份。
  若平梁,四椽六椽上用者,其广三十五份;如八椽至十椽上用者其广四十二份。不以大小从,下高二十五份。背上、下凹皆以四瓣卷杀,其下第四瓣尽处凹四份,余并同月梁之制。
  若札牵,其广三十五份。不以大小,从下高一十五份,牵首上以六瓣卷杀,每瓣长八份,牵尾上以五瓣。其下凹,前后各以三瓣。
  凡屋内彻上明造者,梁头相迭处须随举势高下用驼峰。其驼峰长加高一倍,厚一材。枓下肩或作入瓣,或作出瓣,或圜讹两肩,两头卷尖梁头安替木处并作隐枓;两头造耍头或切几头,与令栱或襻间相交。
  若屋内若施平棋,在大梁之上。平棋之上,又施草垘;乳垘之上亦施草垘,并在压槽方之上。其草垘长同下梁,直至檐方止。若在两面,则安丁垘。丁垘之上,别安抹角垘,与草垘相交。
  凡角梁之下,又施隐衬角垘,在明梁之上,外至檐方,内至角后垘项;长以两椽材斜长加之。
  凡衬方头,施之于梁背耍头之上,其厚广同材。前至檐方,后至昂背或平棋方。若骑槽,即前后各随跳,与方、栱相交。开子荫以压枓上。
  凡平棋之上,须随檩垘用方木及矮柱敦,随宜枝樘固济,并在草垘之上。
  凡平棋方在梁背上,其广厚并如材,长随间广。每一间下安平其方一道。绞井口并随补间。
  阑额
  造阑额之造:广加材一倍,厚减广三分之一,长随间广,两头至柱心。入柱卯减厚之半。两肩各以四瓣卷杀,每瓣长八份。如不用补间铺作,即厚取广之半。凡檐额,两头并出柱口;其广二材一栔至三材;如殿阁即三材一栔或加至三材三栔。檐额下绰幕方,广减檐额三分之一;出柱长至补间;相对作沓头或三瓣头。
  凡由额,施之于阑额之下。广减阑额二份至三份。如有副阶,即于峻脚椽下安之。如无副阶,即随宜加减,令高下得中。
  凡屋内额,广一材三份至一材一栔;厚取广三分之一;长随间广,两头至柱心或驼峰心。
  凡地垘,广加材二份至三份;厚取广三分之二;至角出柱一材。
  柱
  凡用柱之制:若殿阁,即径两材两栔至三材;若厅堂柱即径两材一栔,余屋即一材一栔至两材。若厅堂等内屋内柱,皆随举势定其长,短以下檐柱为则。至角则随间数生起角柱。若十三间殿堂,则角柱比平柱生高一尺二寸;十一间生高一尺;九间生高八寸;七间生高六寸;五间生高四寸;三间生高二寸。
  凡杀梭柱之法:随柱之长,分为三份,上一份又分为三份,如栱卷杀,渐收至上径比栌枓四周各出四份;又量柱头四份,紧杀如覆盆样,令柱头与栌枓底相副。其柱身下一分,杀令径围与中一分同。
  凡造柱下櫍,径周各出柱三份;厚十份,下三份为平,其上并为欹;上径四周各杀三份,令柱身通上匀平。
  凡立柱,并令柱首微收向内,柱脚微出向外,谓之侧脚。每屋正面,随柱之长,每一尺即侧脚一分。若侧面,每一尺则侧脚八厘。至角柱,其柱首相向各依本法。
  凡下侧角墨,于柱十字墨心里再下直墨,然后截柱脚柱首,各令平正。
  若楼阁柱侧脚,祇以柱以上为则,侧脚上更加侧脚,逐层效此。
  阳马
  造角梁之制:大角梁,其广二十八份,至加材一倍;厚十八份至二十份。头下斜杀三分之二。子角梁广十八份至二十份,厚减大角梁三份,头杀四分,上折七份。
  隐角梁,上下广十四份至十六份,厚同大角梁,或减二份。上两面隐广各三份,深各一椽分。
  凡角梁之长,大角梁至下平槫至下架檐头;子角梁随飞檐头外至小连檐下,斜至柱心。隐角梁随架之广,自下平槫至子角梁尾,皆以斜长加之。
  凡造四阿殿阁,若四椽、六椽五间及八椽七间,或十椽九间以上,其角梁相续,直至脊槫,各以逐架斜长加之。如八椽五间至十椽七间,并两头增出脊槫各三尺。
  凡厅堂若厦两头造,则两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