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别马骡辎重随营车过山快炮每 匹 马 乾每匹掌缰费每辆擦油费每尊擦油费右表马乾、掌缰费每匹四两四钱四分,系因皖省料价廉,每匹减给乾银六钱,其减存银两,即备作医马药费之用。车辆擦费,系照章支给。快炮十八尊,按定章每尊减给银二两,以节经费。
  全协薪公饷乾等费月支统计表
  单位一厘支额
  营制薪公
  京平银饷乾等费
  湘平银计合计协司令10300001498011745941179580标本部672000114900786900两标1573800步队一营89700027438803640880六营21845280马队一营729200262868033578803357880炮队一营877600369354045711404571140工程一队179600691220870820870820辎重一队217600109788013154801315480军乐半部20000135600155600155600统计34869580
  右表按大建统计共三万四千八百六十九两五钱八分,内京平九千七百八十两,湘平二万五千零八十九两五钱八分。若遇小建,则饷乾等费湘平银共应扣八百三十六两三钱二分,其薪、公京平银两无扣,计小建共应支京、湘平银三万四千零三十三两二钱六分。以上均据三十四年奏咨。
  按,皖省陆军薪饷,尚未设有粮饷局,向由支应局筹给。据前巡抚冯煦奏称,开办经费约六十万两,常年经费约四十万两,而军械军装等费尚不在内。另详军械。因支应局款项支绌,奏请俟清丈沙洲局收缴地价,拨作经费,由度支部酌核办理。据三十三、四年奏咨。
  兹将光绪三十三年三月督练公所详请巡抚恩铭批准实行点名放饷章程,节要录左。
  详定点放章程十条
  一、放饷日期。每月大建准二十八日,小建准二十七日。
  二、造册移解。各营应具印领并饷册,限每月初十日以前送到本公所。其由标统核转者,即由标统依限送所,经理科算明无误,呈由总办加章,准每月十五日前移交支应局。准二十日以前将饷银移送公所,由收支委员查收,暂存钱庄。一面由经理科提调核明各营队官长薪、公若干,目兵匠夫口粮若干,注明饷册,于二十三日以前交收支委员,持折赴钱庄分别开票。薪、公每员开一票,饷项每营队开一总票,以备分别交放。
  三、点放办法。每月由总办或提调实行点放,不得稍事通融。除各营队,自标统至司务长等薪、公银两,由总办提调到营队时先行面交外,其目兵匠夫口粮,势难尽人给票〈中略〉。拟由收支委员于放饷前三日将所开总票交营队标统管带队官领回,并查明是日以银兑洋、兑钱之价目,令钱庄开单盖戳交经理科备核。各标统管带队官领到饷银,即赴钱庄兑换大洋小角、铜钞,核明目兵匠夫某人应领若干,除扣火食若干外,实应找大洋小角或铜钞若干,逐一包封,于封面及点名册内注明细数,俟总办提调到营,按排点名交给本人之手。放竣一排,再点一排。点放时,宜抽封折验数目,并令该目兵匠夫当时各自开视是否相符,如病兵不能应点,由总办提调酌派随从可靠之人会同本营官长一人,亲往病所验视,仍将饷封交给本人。至当日洋价、钱价,由经理科缮具长条告示,加盖关防,由放饷之总办带往,实贴营门,以昭共信。
  四、监视收发。发饷时,由各营队标统管带及队官随时监视,放竣后,出具收单,注明并无毫厘短少字样,加盖关防,呈交放饷官员带回公所备案〈收单式从略〉。
  五、阅操点放。每届放饷之期,总办提调到营,应令先行操演,操毕,随即点放。如查有操法生疏、举动失措者,立即指出,查考有无顶替等弊。
  六、规定截旷。各营队所送印领,仍照全营全队应领银数请领,凡有官长交接及目兵匠夫开除升降等事,均即日填报呈送公所〈开除目兵等,由本营官长带至公所查验〉。由经理、搜讨两科会同稽核,注明饷册,并知照收支委员,以便接洽。所有本月内开除升降及上月出额未补应缴之截旷银两,仍由各营队长官备文缴解公所,汇解支应局。近支应局详准此项截旷不再缴还,即抵额解,以省用折。所缴如有舛错,由经理科加签批注,此项截旷限放饷后三日内缴解,不得迟延。
  七、垫发扣回。每月开除兵丁人等,大率在未放饷前,不能候至定期再行给饷。应由该管队于开送之报单内注明应扣伙食、应给饷银数目,即由经理、搜讨两科复核无误,知照收支委员照数垫发。放饷时如数坐扣,收回归垫。此项扣还之饷,仍由各营队列入收单之内。
  八、戒除供应。无论总办提调,赴各营队点名,概不准预备供应,并不准随从人等稍有需索。倘有前项情弊,准当时陈明,即将需索之人发县严办。
  九、扣存赡饷。将来征兵足额,两标编成,各兵均应遵照部章提扣赡饷,派员会同原籍地方官转发家属具领。
  十、公布遵照。此次章程详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