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安以来,一祖五宗神灵协会既久,何用迁徙,宗庙重事,岂宜轻动,此其可议者五也。望别行详议。”
又言:“陛下所以不敢轻改前议者,谓神考素有修西宫之意,蔡京亲闻先训,而实录备载其语,故不可以不恭依也。以臣观之,此乃蔡京矫诬神考之训,无足信者。元丰中,神考於治隆殿後留基以待宣仁,後因御史有请,宣仁以其地为神考庙宫。而绍圣大臣反谓宣仁轻蔑神考,裁损庙制,於是重建显承殿以为奉安之地。当哲宗之时,蔡京最用事,凡可以毁宣仁者,无所不至,岂有亲闻神考之言可以证元之失,而乃隐忍不闻於哲宗者乎?臣是以知其为矫诬也。”不从。
诏仁宗、神考庙永祀不祧。
诏曰:“盖闻有天下者事七世,则迭毁之制有常,祖有功而宗有德,则不迁之庙非一。伏以艺祖应天顺人,肇造区夏;太宗受命继代,底定寰宇;真宗以圣继圣,抚全盛之运,故仁祖并尊为百世不祧之庙。恭惟仁宗皇帝躬天地之度,以仁为治,在位四十二年,利泽施於四海,蚤定大策,授英宗以神器,功隆德厚,孰可拟议!英宗皇帝享祚日浅,未究施设。神宗皇帝以圣神不世出之资,慨然大有为於天下,政令法度莫不革而新之,功业盛大,谦抑不居,而庙┙之制,未议尊崇。宜令礼官稽参故事,考定仁祖、神考庙制,详议以闻。”
十一月,权太常少卿盛次仲等言:“仁宗、神考请如圣诏,尊崇庙┙,永祀不祧,与天无极。”於是三省表请付外施行,有诏恭依。
崇宁二年,诏祧宣祖以哲宗神主太庙第八室。
诏曰:“钦惟哲宗实继神考,传序正统,十有六年。升之初,朕方恭默,乃增一室於七世之外,遂成四穆於三昭之间。考礼与书,曾靡有合。比阅近疏,特诰从臣并与礼官,博尽众见,列奏来上,援据甚明。谓本朝自僖祖至仁宗始备七世,当英宗庙,上祧顺祖,暨神考庙,又祧翼祖,则哲宗庙,父子相承,自当为世。祧迁之序,典礼可稽,览之惕然,敢不敬听。其合行事件,令礼部、太常寺详议闻奏。”
十二月,礼部、太常寺言:“祧迁之序,当祧宣祖昭武睿圣皇帝、昭宪皇后杜氏神主藏於西夹室,居翼祖简恭睿德皇帝、简穆皇后刘氏石室之次。当迁之主每遇享,即依典礼。其祧迁祭告,兴工择日,学士院撰祝文,望依故事。”诏恭依。
三年,诏增太庙为十室,复翼祖、宣祖庙。
诏曰:“朕惟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乃者,有司以哲宗皇帝嗣承神考,父子相继,自当为世,故上祧宣祖於夹室,据经合礼,已依所奏。去古既远,礼文残阙,诸儒之说不同。郑氏谓:‘太祖及文、武不祧之庙与亲庙四,并而为七。’是不祧之宗,在七庙之内。王氏谓:‘非太祖而不毁,不为常数。’是不祧之宗,在七庙之外。惟我祖考功隆德大,万世不祧者,今已五宗,则七庙当祧者,二宗而已。迁毁之礼,近及祖考,殆非先王尊祖奉先之意。礼以义起,称情为本,可令有司集议典礼以闻。”礼官言:“先王之制,庙止於七,後王以义起礼,乃有增至九庙者。详酌典故,当自朝廷。”礼部尚书徐铎又言:“唐之献祖、中宗、代宗与本朝僖祖,皆尝祧而复。令存宣祖於当祧之际,复翼祖於已祧之後,以备九庙,礼无不称。”
九月,诏曰:“有天下者事七世,古之道也。惟我治朝,祖功宗德,圣贤之君六七作,休烈之盛轶於古,先尊为不祧者至於五宗,迁毁之礼近及祖考。永惟景钦崇之诏,已行而不敢逾;暨我元符尊奉之文,既隆而不可杀,虽欲如古莫可得也。博考诸儒之说,详求列辟之宜,顾守经无以见其全,而时当必通其变,爰稽众议,肇作寻伦。惟恩以称情而为宜,则礼以义起而无愧,是用酌郑氏四亲之论,取王肃九庙之规,参合二家之言著为一代之典,自我作古,垂之将来,庶安宗庙之灵,以永邦家之福。其合行典礼,令礼部、太常寺详议闻奏。”
十月,诏曰:“仰惟翼祖在天,毓源而发;安陵有衍,粲皇武於始基。然循七世八室之规,则数逾於古;遵四庙五宗之法,则礼未应迁。是用仰奉二祧之灵,复还列圣之次,虽丰不昵,虽远当隆,岂惟稽三代之徽猷,盖亦用本朝之故事。其己祧翼祖、当祧宣祖庙并复。”
四年三月,诏以复翼祖、宣祖庙,增太庙殿为十室。寻以吏部侍郎王宁为修奉使。六月,九庙奉礼毕,宰臣蔡京率百官拜表称贺。
五年,三省言:“西京会圣宫诸陵,旦望节日荐献如景灵宫令式。会圣宫制度朴素,宜加修饰,凡陈设器皿之类,并三年一易,违者以违制论。”从之。
高宗建炎二年十月,上幸扬州,奉太庙神主於寿宁寺。景灵宫神御,奉安於温州。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郡国庙,国朝惟祖宗所尝幸则有之。建炎初,虏围西京急,留守孙昭远遣其将王仔,奉启运宫神御问道走扬州,後迁於福州;而永安军会圣宫、扬州章武殿之御容,则迁於温州天庆观。绍兴十三年,复奉温州神御还临安,奉安於万寿观之後殿,惟启运留福州,以守臣提举。成都府新繁县御容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