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义,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浅闻,不能究宣,无以名布谕下(欲为学者开入仕之路,故以宣布诏书为名,与三代宾兴之意异矣。此俗儒之所喜,而高士所不屑也)。治礼掌故,以文学礼义为官,迁留滞。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左内史後为左冯翊,右内史後为京兆尹、右扶风。大行後为大鸿胪);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先用诵多者,若不足,乃择掌故补中二千石属(掌故尊於文学掌故,即前所谓秩比二百石以上者也。中二千石属即左右内史、大行卒史也,大行中二千石,左右内史虽二千石亦通言之也),文学掌故补郡属(文学掌故即博士弟子通一艺所补也。郡属即郡太守卒史也)、备员(既无诵多者,故选掌故彼善於此者以充数)。请著功令(新立此条,请以著於功令。功令,篇名,若今选举令)。他如律令(此外并如旧律令)。”制曰:“可。”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彬彬多文学之士矣(公卿多文学之士,而治效反少於前日,此太史公所叹也)。
先公曰:“按《汉书》此条有‘博士弟子通一艺以上者补文学掌故缺’,又有‘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者补卒史’,恐是两样人。温公《通鉴》析为二端,东莱《大事记》殊未明。武帝崇儒兴学只是好名,当时文学布在州郡,极留滞,故弘请选用之为学官,而复补卒史及郡属、备员,意轻可知。”
窃详此段自“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下”至“请诸不称”,是指白身受业而通一艺者。自“择其秩比二百石”至“补郡属备员”,是指已仕受业而通一艺者。然白身通艺者可以为郎中,则其官反高(郎中秩比三百石),已仕通艺者只可为左右内史、太守卒史,则其位反卑(佐史秩百石以下),殊不可晓。考订精详者必能知之。按西汉《公卿百官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秦焚《诗》、《书》,独存博士官所职者,则犹令其司经籍。然既曰通古今,则上必有所师承,下必有所传授,故其徒实繁。秦虽存其官而甚恶其徒,常设法诛灭之。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传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馀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馀人。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诸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又数十人。然则秦之於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试用之,盖惟恐其不澌尽泯没矣。叔孙通面谀脱虎口而逃亡,孔甲持礼器发愤而事陈涉,有以也哉。
《儒林传》:“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
师古曰:“射策者,谓为问难疑义,书之於策,量其大小,置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而释之,以知优劣。射之言投射也。”
按:此即後世糊名之意。但糊名则是隐举人之名以防嘱托徇私,此则似是隐问难之条以防假手宿构,其欲示公一也。
张汤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
按:汤本传:“上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汤虽文深意忌不专平,然得此声誉。而深刻吏多为爪牙用者,依於文学之士。丞相弘数称其美。”夫《尚书》、《春秋》所言,岂有舞文巧诋、惨酷深刻如汤之为乎?今以上乡文学,而令博士弟子以其所学附会缘饰之,则所谓廷尉卒史者,往往皆曲学阿世如公孙丞相之流耳。狄山以博士稍持正论抗汤,则触祸机矣。贾山所谓“士修之於家而坏之於天子之廷”,此语当为武帝发。孝文则未尝坏天下士也。
昭帝举贤良文学,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
宣帝末,增倍之。
元帝好儒,能通一经者皆复。数年,以用度不足,更为设员千人。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
成帝末,或言孔子布衣,养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学弟子少。於是增弟子员三千人。岁馀,复如故。
先公曰:“西汉博士隶太常,有周成均隶宗伯之意。州有博士,郡有文学掾,《五经》之师,儒宫之官,长吏辟置,布列郡国,亦有党庠遂序之意。然有二失。乡里学校人不升於太学,而补弟子员者自一项人(好文学、敬长上,仪状端正);公卿弟子不养於太学,而任子尽隶光禄勋。自有四科,考试殊涂异方,下之心术分裂不一,上之考察驰鹜不精。”
哀帝时,置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谓处家持丧服)。
按:学校礼义之地,博士弟子公卿之储,则亲丧而予宁持服宜也。然汉时居官者实未尝行丧礼。薛宣後母死,弟修去官持服,宣谓修三年丧少能行者,由是兄弟不和。翟方进母死,既葬三十六日,起视事,自以为身备汉相,不敢逾国家之制(注:即文帝遗诏所谓也)。宣、方进皆为相封侯,犹不能舍去禄位,躬行三年之丧,而乃欲立此法以律从学干禄之士乎?
阳朔二年,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於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源,宜皆明於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