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作丞,二人评事,第五人以下皆吏部注拟。咸平元年,孙仅但得防推。二年,孙暨以下但免选注官。盖此两榜,真宗在谅ウ,礼部所放,故杀其礼。及三年,陈尧咨登第,然後六人将作丞,四十二人评事,第二甲一百三十四人节使推官、军事判官,第三甲八十人防团军事推官。”
四年,诏:“淄、青、齐州及河北经蕃寇蹂践处,贡举许免取解。”(此泛免之始)
五年,亲试举人,得进士王曾以下三十八人,《九经》、诸科百八十人。是岁,贡举人集阙下万四千五百馀人,陈恕知贡举,所取士甚少(进士、诸科共取二百一十八人,约六十六人取一人),诸州举送官被黜责者甚众。
景德二年,亲试举人,得进士李迪等二百四十馀人,特奏一百馀人,诸科五百馀人,诸科特奏七十馀人。先是,迪与贾边皆有声场屋,及礼部奏名,而两人皆不与。考官取其文观之,迪赋落韵,边论“当仁不让於师”,以“师”为“众”,与注疏异,特奏令就御试。参知政事王旦议:“落韵者失於不详审耳;舍注疏而立异,不可辄许,恐士子从今放荡,无所准的。”遂取迪而黜边。当时朝论大率如此。
虞部员外郎、知郑州王矩上书自荐,求进士第。上以矩自燕蓟归化,居官清白而自强学业,特赐及第,驿召赴闻喜宴。上以去岁河朔用兵,民甚惊扰,其乘城捍寇,多出士人,故广示甄采。
诏应赐进士、诸科同出身,试将作监主簿者,并令守选。故事,登科皆有选限;近制,及第即命以官。上初复廷试,赐出身者亦免选;至是,策名之士尤众,多设等级,以振淹滞,虽艺不及格,悉赐同出身,试秩解褐,故令有司循用常调,以示甄别。又诏:“贡举之门,因循为弊,躁竞斯甚,缪滥益彰。宜令权住二年,庶使服勤,更专学问,无失大成之术,式符虚伫之怀。仍委礼部贡院:自今科场,务精考试,无容滥进,用革浇风。比又有州郡全无解送,是谓旷官。其诸路府州将来秋赋,当职官如依前顾避,全不解人,致有上言,必行朝典。”
礼部贡院上言:“请诸色举人各归本贯取解,不得寄应,及权买田产立户,诸州取解发寄应举人,长吏以下请依例科罪,犯者罪亦如之。有乡里遐远,久住京师,许於国子监取解,仍须本乡命官委保,判监引验,乃得附学,发解日奏。请差官考试。”
三年,诏:“进士就试,不许继烛。自今开封府、国子监、诸路州府,据秋赋投状举人,解十之四,如艺业优长,或荒缪至甚,则不拘多少。今岁秋赋,止解旧人,新人且令习业。川、广旧取解人,并许免解。”
翰林学士晁迥等议:“令诸州约分数解送,或自来举子止有三两人,欲听全解,或其才业卓然不群者,别以名闻。其文武升朝官亲,许附国学。”(此胄试之始)
贡院言:“昨详进士所纳公卷,多假借他人文字,或用旧卷,或为佣书人易换文本,是致考校无准。请自今并令举人亲自投纳,於试纸前亲书家状。如将来程试与公卷全异,及所试文字与家状书体不同,并放之。或假用他人文字,辨认彰露,即依例扶出,永不得赴举。其知举官亦望先一月差入贡院,考较公卷,分为等第。如事业殊异者,至日更精加试验,所冀抱艺者不失搜罗,躁进者难施伪滥。”
四年,令礼部糊名考较。先是,上尝问辅臣以天下贡举人数,王旦曰:“万三千有馀,约常例奏名十一而已。”上曰:“若此,则当黜者不啻万人矣。典领之官,必须审择。晁迥兢畏,当以委之。”且谓滕元晏少交游,命迥等知贡举,元晏等封印卷首。凡封卷首及点检详试别命官皆始此,先糊名用之殿试,今复用之礼部也。初,陈彭年举进士,以轻俊为宋白所出,於是彭年与迥等更定条制,设关防,不复拣择文行。虽杜绝请,然甲科者多非人望,自彭年始也。
大中祥符元年,南省下第举人周叔良等百二十人讼知贡举官朋附权要,抑塞孤寒,列上势家子弟四十馀人,文字浅近,非合奏名。上曰:“贡举谤议,前代不免。朕今召所谓势家子弟者,别坐就试。”既而叔良等所陈皆妄,命配隶许州。
二年,礼部贡院言:“准诏议定国子监、两京、诸路以五次解到举人内,取一岁数多者,自今解十之三,永为定式。”诏令於五年最多数中特解十之五,庸振淹滞,以广搜罗。
六月,亲试东封路服勤词学、经明行修,赐进士梁固以下三十一人。
四年,亲试祀汾阴路服勤词学、经明行修,赐进士张师德以下三十一人。
按:自雍熙、端拱而後,取士之法,省试之後乃有殿试,已为定例。独此二年《会要》所载,乃停贡举年分,礼部未尝放进士,然则此六十馀人者,乃是封禅特恩所试,如後来进省到殿之类是也。
四年,开封府进士郭颜、孙硕等同保赴举,硕预荐,颜被黜,诣府自首有服纪不当赴举,欲以累硕。上恶其险躁无儒行,令配颜蔡州,勿齿儒籍。又诏曰:“如闻河朔诸州解送举人难於考核,颇多黜落。宜令转运使於落解举人最多处,内有显负苦辛者,遣官别加考试,及格人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