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圣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皇太子(臣昭按:《左雄传》顺帝永建四年,司、冀二州大水,伤稼。《杨厚传》永和元年夏,雒阳暴水,杀千馀人)。 质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乐安、北海,溺杀人物。时帝幼,梁太后专政(《春秋汉含孳》曰:“九卿阿党,挤排正直,骄奢僭害,则江河溃决。”《方储对策》曰:“民悲怨则阴类强,河决海澹,地动土涌。”)。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京师大水。去年冬,梁冀枉杀故太尉李固、杜乔。三年八月,京都大水。时梁太后犹专政。 永兴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臣昭按:《朱穆传》云:“漂害数千万户。”《京房占》曰:“江河溢者,天有制度,地有里数,怀容水泽,漫溉万物。今溢者,明在位者不胜任也,三公之祸不能容也。率执法者利刑罚,不用常法。”)。 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梁冀别传》曰:“冀之专政,天为见异,众灾并凑,蝗虫滋生,河水逆流,五星失次,太白经天,人民疾疫,出入六年,羌戎叛戾,盗贼略平民,皆冀所致。”《敦煌实录》张衡对策曰:“水者,五行之首,滞而逆流者,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致逆也。”《潜潭巴》曰:“水逆者,反命也。宜修德以应之。”)。 永寿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阳城门,漂流人物(臣昭按:本纪又南阳大水)。是时梁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直,威权震主。後遂诛灭。延熹八年四月,济北水清。 九年四月,济阴、东郡、济北、平原河水清。襄楷上言:“河者诸侯之象,清者阳明之徵,岂独诸侯有规京都计邪?”其明年,宫车晏驾,徵解犊亭侯为汉嗣,即尊位,是为孝灵皇帝。 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渤海海溢,没杀人。是时桓帝奢侈淫祀,十一月崩,无嗣。 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清(《袁山松书》曰:“祷於龙。”)。五月,山水大出,漂坏庐舍五百馀家(《袁山松书》曰:“是河东之水暴出也。”)。 熹平二年六月,东莱北海海水溢出,漂流人物。 三年秋,雒水出。四年夏,郡国三水,伤害秋稼。 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溢,东出二十馀里。 中平五年,郡国六水大出(臣昭按:《袁山松书》曰:“山阳、梁、沛、彭城、下邳、东海、琅琊”,则是七郡)。 献帝建安二年九月,汉水溢流,害民田庐舍。是时天下大乱(《袁山松书》曰:“曹操专政。十七年七月,大水,洧水溢。”)。 十八年六月,大水(《献帝起居注》曰:“七月,大水,上亲避正殿;八月,以雨不止,且还殿。”)。 二十四年八月,汉水溢流,害民田庐舍(明年禅位於魏)。
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阳城门,漂数千家,杀人。初,帝即位,自邺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邺,尝於建始殿飨祭如家人礼,终黄初不复还邺。又郊社神,未有定位。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明帝景初元年九月,淫雨,冀、兖、徐、豫四州水出,没溺杀人,漂失财产。时帝崇饰宫室,妨害农战,触情恣欲,水不润下之应。
吴孙权赤乌八年夏,茶陵县洪水溢出,漂二百馀家。十三年秋,丹阳、故鄣等县又洪水溢出。按权称帝三十年,竟不於建业创七庙,唯父坚一庙远在长沙,而郊祀礼阙。末年虽一南郊,而北郊无闻。吴、楚之望亦不见秩,反祀罗阳妖神,以求福助。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太元元年,又有大风涌水之异。时权信谗,废太子,又无年不用兵,百姓愁怨。 孙亮五凤元年夏,大水。亮即位四年,乃立权庙。又终吴世不上祖宗号,修严父礼,废二郊,不秩群神。罚同前。又,时孙峻专政,阴胜阳之应。 孙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涌溢。昔岁作浦里塘,功费无数,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贼杀,百姓愁怨,阴气盛。 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晋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兖、豫四州大水。 七年六月,大雨霖,河、洛、伊、泌皆溢,杀二百馀人。自帝即尊位,不加三后祖宗之号。至泰始二年又除明堂南郊五帝座,同称昊天上帝,一位而已。又省先后配地之祀。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咸宁元年九月,徐州大水。 二年七月癸亥,河南、魏郡暴水,杀百馀人。闰月,荆州郡国五大水,流四千馀家。去年采择良家子女,露面入殿,帝亲简阅,务在姿色,不访德行,有蔽匿者以不敬论,绅愁怨,天下非之,阴盛之应也。 三年六月,益、梁二州郡国八暴水,杀三百馀人。七月,荆州大水。九月,始平郡大水。十月,青、徐、兖豫、荆、益、梁七州又大水。是时贾充等用事专恣,而正人疏外者多,阴气盛也。 四年七月,司、冀、兖、豫、荆、扬郡国二十大水,伤秋稼,坏屋室,有死者。太康三年六月,泰山、江夏大水,泰山流三百家,杀六千馀人,江夏亦杀人。时平吴後,王为元功而诋劾妄加,荀、贾为无谋而并蒙重赏,收吴姬五千,纳之後宫,此其应也。 四年七月,兖州大水。十二月,河南及荆、扬六州大水。 五年九月,郡国四大水,又殒霜。是月南安等五郡大水。 六年四月,郡国十大水,坏庐舍。 七年九月,郡国八大水。 八年六月,郡国八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