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龟二年正月辛已朔。
孝明帝熙平元年三月戊辰朔(梁天监十五年)。 延昌元年五月已未晦。二年五月甲寅朔。 正光元年正月乙亥朔(梁普通元年)。二年五月丁酉朔。三年五月壬辰朔(梁普通三年)。 冬十一月己丑朔。 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梁普通四年)。
孝庄帝永安二年十月乙酉朔。
节闵帝普泰元年六月己亥朔。
孝武永熙元年十月辛酉朔。 二年四月己未朔。 三年四月癸丑朔。孝静帝元象元年正月辛酉朔(梁大同四年)。 兴和元年闰五月丁丑朔。 武定五年正月己亥朔(梁太清元年)。
北齐後主武平七年六月戊申朔。
周武帝保定元年四月丙子朔。 十月甲戌朔。 二年九月壬辰朔(陈文帝天嘉三年)。 三年三月乙丑朔。 四年二月庚寅朔。 八月丁亥朔。 五年七月辛已朔。 天和六年正月己卯朔。 二年正月癸酉朔。 十一月戊戌朔。 二年十一月壬辰朔。 五年十月辛已朔。 六年四月戊寅朔(陈宣帝太建三年,《南史》书九月庚子朔)。 建德元年三月癸卯朔。 九月庚子朔。 三年二月壬辰朔(陈太建六年)。 四年二月丙戌朔。 十二月辛亥朔。 五年六月戊申朔。六年十一月已亥朔。
静帝大象二年十月甲寅朔。
隋文帝开皇三年二月己巳朔。 秋七月丁卯。 四年正月甲子朔。 七年五月乙亥朔。 十一年二月辛已晦。 十二年七月壬申晦。 十三年七月戊辰晦。仁寿元年二月乙卯朔。
炀帝大业十二年五月丙戌朔。
按:自李延寿《南、北史》不作诸志,後来之阅史者遂以《隋书》上接《晋书》。然《隋书》诸志,南止及梁、陈而不及宋、齐,北止及齐、周而不及元魏。而沈约、萧子显、魏收诸史,世所罕见。故宋、齐、魏之事无由考焉。近世郑渔仲作《通志》,号为该洽,然其《天文略》所书日食,以梁武帝天监十年上接宋恭帝元熙元年,盖止以《隋志》之所有者书之。而更不考宋齐之事。疏略如此。又况梁、陈两代,日食凡十四,而《隋志》仅书其四,则《隋志》亦未为详尽也。今就《帝纪》中刷出所书日食类而载之,南宋、齐、梁、陈,北魏、周、齐、隋,上承晋,下接唐,然後所载稍备。然南自宋武帝永初元年至陈後主祯明二年,北自魏明帝泰常五年至隋文帝开皇八年,此一百六十九年之间,《南史》所书日食仅三十六,而《北史》所书乃七十九,其间年岁之相合者才二十七,又有年合而月不合者(如南齐高帝建元二年,即北魏孝文太和五年,是年日食,《南史》书九月甲午朔,《北史》书六月庚申朔之类),夫县象著明,同此一宇宙也,岂有食於北而不食於南之理。如以为阴不见,则不书食,然《北史》所书过倍《南史》之数,岂南常阴翳而北常开霁乎。又岁年之不合,与年同而月异,皆所不可晓者。《春秋》日食不书日与晦、朔,犹以为官失之,今二史抵牾乃如此,其为官失也大矣。
唐高祖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日有食之,在氐五度。占曰:“诸侯专权,则其应在所宿国;诸侯附从则为王者事。” 四年八月丙戌朔,在翼四度。楚分也。 六年十二月壬寅朔,在斗十九度。吴分也。 九年十月丙辰朔,在氐七度。
太宗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在胃九度。九月庚戌朔,在亢五度。胃为天仓,亢为疏庙。 二年三月戊申朔,在娄十一度。占为大臣忧。 三年八月已已朔,在翼五度。占曰:“旱。” 四年闰正月丁卯朔,在营室四度。七月甲子朔,在张十四度,占为礼失。六年正月乙卯朔,在虚九度。虚耗祥也。 八年五月辛未朔,在参七度。 九年闰四月丙寅朔,在毕十三度。占为边兵。 十一年三月丙戌朔,在娄三度。占为大臣忧。 十二年闰二月庚辰朔,在奎九度。奎,武库也。 十三年八月辛未朔,在翼十四度。翼为远夷。 十七年六月已卯朔,在东井十六度,京师分也。 十八年十月辛丑朔,在房三度。房,将相位。 二十年闰三月癸已朔,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 二十二年八月己酉朔,在翼五度。占曰:“旱。”
高宗显庆五年六月庚午朔,在柳五度。 龙朔元年五月甲子晦,在东井二十七度。皆京师分也。 麟德二年闰三月癸酉,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乾封二年八月已酉朔,在翼六度。 总章二年六月戊申朔,在东井二十九度。咸亨元年六月壬寅朔,在东井十八度。 二年十一月甲午朔,在箕九度。 三年十一月戊子朔,在尾十度。东井,京师分。箕为后妃之府。尾为後宫。 五年三月辛亥朔,在娄十三度。占为大臣忧。 永隆元年十一月壬申朔,在尾十六度。开耀元年十月丙寅朔,在尾四度。 永淳元年四月甲子朔,在毕五度。 十月庚申朔,在房三度。
武后垂拱二年二月辛未朔,在营室十五度。 四年六月丁亥朔,在东井二十七度。京师分也。 天授二年四月壬寅朔,在昴七度。 如意元年四月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