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氏曰:与《河南志》二书凡例微不同,然汉、唐旧都遗事详矣。
※《河南志二》十卷
晁氏曰:宋敏求撰。以韦述《西京记》为未备,演之为《长安》、《河南志》。司马光为之序,以为“考之韦《记》,其详不啻十馀倍,开编粲然,如指诸掌,真博物之书。”
※《关中记》一卷
陈氏曰:晋葛洪稚川撰。所载殊简略。
※《长安图记》一卷
陈氏曰:丞相汲公吕大防知永兴军,以为正长安故图,著其说於上。今信安郡有此图,而别录其说为一篇。
※《雍录》十卷
陈氏曰:吏部尚书新安程大昌泰之撰。周、秦、汉、隋、唐五代皆都雍,故以名《录》。前史及《黄图》、《宋志》异同,往往辩订。其辩《黄图》有唐县名,且晋灼所引《黄图》皆今书所无,盖唐人续成之,非见汉事者。
※《游城南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张礼撰。礼,秦人,元中与陈明微自长安城南探奇访古,以抵樊川,因次之为记。
※《洛阳伽蓝记》三卷
晁氏曰:元魏羊之撰。後魏迁都洛阳,一时王公大夫多造佛寺,或舍其私第为之,故僧舍多,为天下最。之载其本末及事迹甚备。
陈氏曰:之以尔朱之乱,城郭邱墟,追述斯记。
※《洛阳名园记》一卷
晁氏曰:皇朝李格非撰。记洛中园圃,自富郑公以下十九所。其论以为洛阳之盛衰为天下治乱之侯,园圃之兴废为洛阳盛衰之候,则《园记》之作,岂徒然哉!公卿大夫忘天下治忽欲退享此乐得乎?唐之末路是也。
陈氏曰:格非,礼部员外郎,以不肯与编元奏章,入《党籍》。《国史 文苑》有传。世所谓李易安居士清照者,其女也。格非苦心为文,而集不传,馆中亦无有,惟锡山尤氏有之。《文鉴》仅存此跋,盖未尝见其全集也。
※《东京记》三卷
晁氏曰:皇朝宋敏求编开封坊巷、寺观、官廨、私第所在及诸故实,极精博。
陈氏曰:上卷为宫城,周五里,唐宣武节度治所,建隆三年广城之北隅,用洛阳宫殿之制修之。中卷为旧城,周二十一里一百五十步,唐汴州城也,号“阙城”,亦曰“里城”。下卷为新城,周四十八里二百三十三步,周世宗所筑罗城也,号曰“国城”,又曰“外城”。三城之内,宫殿、官府、坊巷、第宅、寺观、营房,次第记之。
※《东京梦华录》一卷
陈氏曰:称幽兰居士孟元老撰。元老不知何人,少游京师,晚值丧乱之後,追述旧事,兼及国家典祀、里巷风俗。以其首载京城宫阙、桥道、坊曲尤详,故系之地理类。
※《邺中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自魏而下,及僭伪都邺者六家宫殿事迹。按《唐志》有《邺都故事》二卷,肃、代时马温所作,今书多引之。
※《相台志》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韩琦欲编次未成,郡守李琮命郡文学掾陈申之效宋敏求《河南志》成此书。
※《晋阳事迹杂记》十卷
陈氏曰:唐河东节度李璋纂。序言十四卷,《唐志》亦同,今删为十卷。盖治平中太原府所刻本也,从莆田李氏借录。自南渡以来,关河阻绝,图志泯亡,得见一二仅存者,犹足以发伤今思古之叹。然唐并州治晋阳、太原二县,国初克复,徙治阳曲,而虚其故城。二县後皆并省,则唐之故迹皆不复存矣。
※《临安志》十五卷
陈氏曰:府帅吴兴周淙彦广撰。首卷为行在所,於宫阙殿阁,全不记载。籍曰禁省严秘,不敢明著。其视宋次道《东京记》,何其大不侔。其他沿革,亦多疏略。然淙有才具,其尹京,开湖河,皆有成绪。今城中河道通利,民户为脚船以济行旅者,盖自此始。
※《吴兴杂录》七卷
陈氏曰:唐湖州刺史张文规撰。末载义兴造茶及风物杂占甚详。文规,张荐之後,彦远之子,其为郡当会昌二年。
※《吴兴纪统》十卷
陈氏曰:摄湖州长史左文质撰。分门别类,古事颇详。序称甲辰岁者,本朝景德元年也。
※《吴兴志》二十卷
陈氏曰:枢密院编郡人谈钥元时撰。嘉泰元年也。其为书草率,未得为尽善。
※《苏州图经》六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饶阳李宗谔昌武等撰。景德四年,诏以四方郡县所上图经刊校定,为一千五百六十六卷,以大中祥符四年颁下。今皆散亡,馆中仅存九十八卷。余家所有,惟苏、越、黄三州刻本耳。
※《吴郡图经续记》三卷
陈氏曰:秘书省正字郡人朱长文伯原撰。记祥符以後事,亦颇补前志之缺遗。长文,吴中名士,病废不仕,自号乐圃,卒於元符元年。
※《吴地记》一卷
陈氏曰:唐陆广微撰。郡人也。多记古吴国事。唐未有秀州,天禧中始割嘉兴县置,故此记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