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易原》十卷
陈氏曰首论天地五十有五之数,参之《河图》、《洛书》大衍之异同,以此为《易》之原也,以及卦变、揲法,皆有图论,往往断以已见,出先儒之外。
※《李舜臣隆山易本传》三十三卷
陈氏曰:其自序以为《易》起於画,舍画无以见《易》。因画论心,以中为用如舍本卦而论他卦,及某卦从某卦来者,皆所不取。洪景卢为之序。
※《沙随易章》十卷,《外篇》一卷,《占法》一卷,《古易考》一卷
陈氏曰:程迥可久撰。其论占法,杂记占事尤详。迥尝从喻樗子才学,登科,仕至邑宰。及与前辈名公交游,多所见闻,故其论颇有源流根据。《古易考》十二篇,阙《序》、《杂卦》。
※《杨诚斋易传》二十卷
陈氏曰:其序以为《易》者,圣人通变之书。惟中为能,中天下之不中;惟正为能,正天下之不正;中正立而万变通。又言古未有字,八卦之画即字也。
※《林黄中周易经传集解》三十六卷
《朱子语录》曰:林黄中以互体为四象八卦。林侍郎来言,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就一卦言之,全体为太极,内外为两仪,内外及互体为四象,又颠倒取为八卦。”先生曰:“如此则不是生,是包也。始画卦时,只是阴阳奇耦,一生两,两生四,四生八而已。方其为太极,未有两仪也,由太极而後生两仪;方其为两仪,未有四象也,由两仪而後生四象;方其为四象,未有八卦也,由四象而後生八卦;此之谓生。若以为包,则是未有太极,已先有两仪;未有两仪,已先有四象;未有四象,已先有八卦矣。”林曰:“惟其包之,所以生之也。”先生曰:“包,如母之怀子,子在母中;生,如母之产子,子在母外。”
陈氏曰:黄中淳熙中表进其书。末卷为《六十四卦立成图》。言圣人以八卦重为六十四,未闻以《复》、《后》、《泰》、《否》、《临》、《Т》变为六十四也。以辨邵尧夫、朱子发之说。其与朱侍讲违言,以论《易》不合,为朱公所辟也。
※《数学》一卷
陈氏曰:杂录象数诸图说,不知何人所录。
※《赵善誉易说》二卷
陈氏曰:善誉为潼川漕,进《易说》,每卦为论一篇。
※《何万易辩》三卷,《渊源录》三卷
陈氏曰:万为《辩》三十三篇,大抵多与先儒异。《渊源录》者,盖其《易解》未成书,仅有《乾》、《坤》二卦而已。万受知阜陵,官至右司郎中、知漳州。
※《戴溪易总说》二卷
陈氏曰:每卦为一篇。溪,嘉定初为东宫端尹,作此以授景献。
※《项安世周易玩辞》十六卷
陈氏曰:安世当庆元中得罪时论,居江陵。杜门潜心不出。诸书皆有论说,而《易》为全书。其自序以为读程《易》三十年,此书无一字与之合;合则无用乎此书矣。世之君子,以《易传》之理观吾书,则本末条贯,无一不本於程氏者。以《易传》之文观吾书,则恐有“西河疑女”之诮。大抵程氏一於言理,尽略象数,而此书未尝偏废。程氏於小象颇欠发明,而此书爻象尤贯通。盖亦遍考诸家,断以已意,精而博矣。
※《林至易禅传》二卷,《外篇》一卷
陈氏曰:至撰。凡三篇:曰《法象》,本之太极;曰《极数》,本之天地之数;曰《观变》,本之揲蓍十八变。《外篇》则曰《反对》、《世应》、《互体》、《纳甲》、《卦气》之类,凡八条。
※《述释叶氏易说》一卷
陈氏曰:叶正则为《习学记言》,《易》居其首。门人建安袁聘儒述而释焉。聘儒,绍熙进士。
※《王炎易笔记总说》共九卷
陈氏曰:炎尝以《上、下经解》进表,作十卷,今但六卷,并《系辞》二卷为八,关《说卦》。於象数颇有发明。
※《郑汝谐易翼传》二卷
陈氏曰:“翼”云者,所以为程《传》之辅也。大抵以程《传》为主,而附以已见之异。然汝谐立朝,多为善类所不可,至互相排击。仕至吏部侍郎。
※《赵南塘易说》三卷
陈氏曰:专辨《十翼》非夫子所作,其说多自得之见也。
※《真西山复卦说》一卷,《吴如愚准斋易说》一卷,《冯椅厚斋易学》
《中兴艺文志》:椅为《辑注》、《辑传》、《外传》。盖以程沙随、朱文公虽本《古易》为注,犹未及尽正《孔传》名义,乃改“彖曰”、“象曰”为“赞曰”,以系卦之辞即为《彖》,系爻之辞即为《象》。王弼本“彖曰”、“象曰”,乃孔子释《彖》、《象》,与商飞卿说同。又改《系辞》上下为《说卦》上中,以《隋经籍志》有《说卦》三卷云。
●卷一百七十七 经籍考四
○经(书)
孔安国《尚书序》曰:先君孔子,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於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