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金缕红文,蹙成双凤。贵妃每自奏於梨园,音韵凄清,飘如外,殆不类人。诸王贵主,竞为贵妃琵琶弟子。
金缕琵琶(银柱,金缕柄) 南齐褚渊善弹琵琶,武帝时在东宫赐之金缕柄银柱琵琶(高帝曲宴群臣,俾各效伎能。渊弹琵琶,王僧虔弹琴,沈文李歌《子夜》,张恭儿舞,王恭则拍张,王俭曰:臣无所解,唯知诵书,因跪前诵相如《封禅书》)
直颈琵琶 曲颈琵琶 唐乐有大小琵琶之制,今教坊所用乃其曲颈者,非直颈也。《梁史》称侯景之乱,使大乐令彭隽赉曲颈琵琶就简文帝饮,则南朝无是制明矣。
大忽雷琵琶 小忽雷琵琵 唐文宗朝,内库有琵琶二,号大忽雷、小忽雷。时有内弟子郑中丞常弹小忽雷,遇时头脱,逸崇仁坊赵家修治,遭训、注之乱,人莫知者。已而,中丞身殁,权相旧吏梁厚本赂乐匠,得赵家所修治器,每至夜分,轻弹。後遇良辰,饮於花下,酒酣,弹数曲,有黄门过而听之,曰:“此郑中丞琵琶声也。”翌日,达上听,文帝惊喜,遣中使召之,赦厚本罪,别加锡赉。咸通中,有米和郎、田从道尤善此艺。顾况有忽雷儿之歌,盖生於此。
阮咸琵琵 阮咸五弦,此秦琵琶,而颈长过之,列十二柱焉。唐武后时,蒯明於古冢得铜琵琶,晋阮咸所造也。元亨中,命工以木为之,声甚清彻,颇类竹林七贤图所造旧器,因以阮咸名之,亦以其善弹故也。宋朝太宗旧制,四弦上加一弦,散吕五音(吕弦之调有数法,大弦为宫,是正声,或为下徵,或为下羽),院类琴,有浊、中、清三倍声。上隔四柱,浊声也,应琴下晖;中隔四柱,中声也,类琴中晖;下晖下隔四柱,清声也,类琴上晖。今太常乐工俗谱,按中隔第一弦(第一柱下按黄锺,第二柱下按大吕)、第二弦(第一柱上按太簇,第一柱下按夹锺,第二柱上按姑洗,第三柱下按仲吕)、第三弦(第一柱上按蕤宾,第一柱下按林锺,第二柱上按夷则,第三柱下按南吕)、第四弦(第一柱下按无射)、第五弦(第一柱下按应锺,第二柱是黄锺清,三柱是大吕清,第四柱是太蔟清,所有夹锺清在下隔也)。凡此本应五音,非有浊、中、清之别也。今诚去四清声以合五音,则舜琴亦不是过也。
和琵琶 和琵琶如筝,用十二弦施柱弹之,足黄锺一均而倍六声,其首为象,因以名之,非《周官》和琴瑟之制也。晋嵇康曰,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则体静而心闲,信乎琵琶不如琴瑟远矣。唐贞观末,有裴神符者,妙解琵琶,惟作《圣蛮奴》、《大凤》、《倾丕乐》三曲,声度清美。太宗深爱之,然亦世俗之乐也。
二弦琵琶(四隔一孤柱) 《释名》曰:“推手前曰琵,引手曰琶。”二弦形如琵琶,四隔一孤柱,合散声隔八柱,声总十声,得声生於日之数也。
六弦琵琶 六弦之器,状如琵琶而长,四隔孤柱一,合散声六、隔声二十四、柱声一,总三十一声,隔调唐律。唐天宝中史盛所作也。
七弦琵琶 七弦之制,形类阮咸,而旁有少缺,近取便身也。弦十三隔,孤柱一,合散声七、隔声九十一、柱声一,总九十九声。唐开元中郑喜子所进也。
八弦琵琶 北齐李搔、李德忱素善音律,因采诸声,别造一器号曰八弦,时人称其思理。
五弦筝 十二弦筝 十三弦筝 《风俗通》曰“筝五弦,筑身而瑟弦,并凉州筝形如瑟”是也。京房制五音准如瑟十三弦,实乃筝也。阮曰:身长六尺,应律数也;弦有十二,四时度也;柱高三寸,三才具也;二手动,应日月务也。故清者感天,浊者感地。而唐唯清乐筝十二。弹之,为鹿骨爪,长寸馀,代指,他皆十三弦。今教坊无十二弦者,不知五弦合乎五音,十二弦合乎十二律,而十三弦其一以象闰也。
宋朝用十三弦筝。第一弦为黄锺中声,设柱并同瑟法,然非雅部乐也(十二中声:一弦黄锺清声,二弦大吕,三弦太蔟,四弦夹锺,五弦姑洗,六弦仲吕,七弦蕤宾,八弦林锺,九弦夷则,十弦南吕,十一弦无射,十二弦应锺。十三弦黄锺清声)。
银装筝 宋何承天幼好律历之学,尤善弹筝,文帝赐之银装筝一。
和筝 唐清乐部有和筝,盖其首象,与和琵琶之制同。于顿尝令客弹琴,其嫂听而叹曰:“三分之中,一分筝声。”亦可谓知音矣。
鹿爪筝 梁羊亻品素善音律,自造采莲歌,颇有新致,伎妾列侍,穷极奢靡。有弹筝陆大喜者,著鹿骨爪,长七寸,古之善筝者不独此也。郝孛、谢常、桓伊、何承天之於晋,辛宣仲之於宋,皆世所谓善筝者也。其得妙趣遗音者,特雍门周而止耳。故时人谓之雍门周能使喜者堕泪,戚者起舞焉。
轧筝 唐有轧筝,以片竹润其端而轧之,因取名焉。
鼓筝 《说文》曰:“筝,鼓弦筑身乐也。”《英雄记》述袁绍使鼓筝於帐中,《敦煌实录》述索承宗、伯夷成善鼓筝。又张华令郝生鼓筝,《史记》:“李斯曰,弹筝而歌者,真秦之声。”《晋书》曰:“桓伊抚筝而歌。”由此观之,筝之为乐,真秦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