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举人从本贯官司于路、府、州、县学及诸色户内推举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结罪保举,以礼敦遣贡。诸路、府其或徇私滥举并应举而不举者,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体察究治。
一、考试程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义理精明、文辞典雅为中选,用朱氏《章句集注》。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书》以蔡氏为主,《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上三经并用古注疏,《春秋》许用三传及胡氏传,《礼记》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 【 告】 【 [一一]据《通制条格》卷五《学令?科举》删。】 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参用古体四六。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一、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
一、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
一、流官子孙荫?,并依旧制,愿试中选者,优升一等。
一、在官未入流品之人,愿试者,听,若中选,已有九品以上资级,比附一高加一等注授,若无品级,止依试例 【 后】 【 从】 【 [一二]据《通制条格》卷五《学令?科举》删。】 优铨注。
  中书省续降条画
一、乡试。中选者各给解据,录连取中科文,行省所辖去处移咨都省送礼部,腹里宣慰司及各路关申礼部,拘该监察御史、廉访司依上录连科文,申台转呈都省,以凭照勘会试。八月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试经问五条;汉人、南人明经,经疑二问,经义一道。二十三日,蒙古、色目人试策一道;汉人、南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二十六日,汉人、南人试策一道。
一、会试。次年,省部依乡试例,于二月初一日试第一场,初三日试第二场,初五日试第三场。
一、御试。三月初七日,前期奏委考举官二员、监试御史二员、读卷官二员入殿庭考试。每试子一名委怯薛歹一人看守。汉人、南人试策一道,限千字以上成;蒙古、色目人时务策一道,限五百字以上成。
一、乡试,行省一十一处:河 【 东】 【 南】 【 [一五]据《元史》卷五九《地理志二》改。】 ,陕西,辽阳,四川,甘肃,云南,岭北,征东,江浙,江西,湖广;宣慰司二处:河东冀宁路,山东济南路;直隶中书省部路分四处: 【 直】 【 真】 【 [一六]据《元史》卷五八《地理志一》改。】 定路, 【 河间路、保定路、顺德路、大名路、广平路、彰德路、卫辉路、怀孟路。】 东平路, 【 济宁路、高唐州、曹州、濮州、恩州、泰安州、东昌路、冠州、德州。】 大都路, 【 大都、永平路。】 上都路, 【 上都、兴和路。】
一、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会试,于内取中选者一百人,内,蒙古、色目人、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蒙古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 【 一十五人,】 上都 【 六人,】 河东 【 五人,】 真定等 【 五人,】 东平等 【 五人,】 山东 【 四人,】 辽阳 【 五人,】 河南 【 五人,】 陕西 【 五人,】 甘肃 【 三人,】 岭北 【 三人,】 江浙 【 五人,】 江西 【 三人,】 湖广 【 三人,】 四川 【 一人,】 云南 【 一人,】 征东 【 一人,】 色目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 【 一十人,】 上都 【 四人,】 河东 【 四人,】 东平等 【 四人,】 河南 【 五人,】 真定等 【 五人,】 山东 【 五人,】 四川 【 三人,】 甘肃 【 二人,】 陕西 【 三人,】 巅北 【 二人,】 辽阳 【 二人,】 云南 【 二人,】 征东 【 一人,】 江浙 【 一十人,】 湖广 【 七人,】 江西 【 六人,】 汉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 【 一十人,】 上都 【 四人,】 真定等 【 十一人,】 东平等 【 九人,】 山东 【 七人,】 河东 【 七人,】 河南 【 九人,】 四川 【 五人,】 云南 【 二人,】 甘肃 【 二人,】 岭北 【 一人,】 陕西 【 五人,】 辽阳 【 二人,】 征东 【 一人。】 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一十八人,江浙二十八人,河南 【 七人】 ,江西 【 二十二人。】
一、乡会等试,许将《礼部韵略》外,余并无不许怀挟文字,差搜检怀挟官一员,每举人一名差军一名看守,无军人处差巡军。
一、提点擗掠试院,差廉干官一员,度地安置席舍,务令隔远,仍自试官入院后,常川防职,监押外门。
一、乡会等试,弥封、誊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