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舍人
○二十六年令、凡文武百官于
奉天华盖武英等殿奏事、必须穿著履鞋、方许入殿。违者从纠仪御史、礼部仪礼司官纠劾、送法司如律问罪

常朝御门仪

洪武初定
凡早朝、文官自
左掖门入。武官自
右掖门入。如
奉天门朝、至金水桥南、各依品级东西序立。候鸣鞭讫。以次随行、至丹墀内、东西相向序立。守卫官先行礼毕。东西序立。文武官入班行礼。有事者、以次进奏。无事奏者、随即入班。朝退。捲班分东西出
○近仪、凡早朝、鼓起。文武官各于
左右掖门外序立。候鐘鸣开门、各以次进。过金水桥、至
皇极门丹墀、东西相向立。候
上御宝座。鸣鞭。鸿臚寺官赞入班。文武官俱入班。行一拜三叩头礼。分班侍立。鸿臚寺官宣念谢
恩见辞人员。传赞
午门外行礼毕。鸿臚寺官唱奏事。各衙门应奏事件、以次奏讫。御史序班纠仪。 【无失仪官、则一躬而退】 鸿臚寺官跪奏奏事毕。鸣鞭。
驾兴。百官以次出

○隆庆六年定、以三六九日视朝
凡朝班序立。洪武二十四年、令礼部置百官朝班序牌、大书品级、列丹墀左右木栅之上。文武百官、照品序立侍班
○二十六年、令公侯序于文武班首。次駙马。次伯。自一品而下各照品级、文东武西、依次序立。风宪纠仪官居下、朝北。纪事官居文武第一班之后、稍近上、便于观听。不许搀越。如有奏事、须要从班末行至
御前跪奏。不许于班内横过。奏毕、即便入班序立
○永乐初、令
内阁官员侍朝、立在
金臺东。锦衣卫在西。后移下、贴
御道东西对立
○景泰三年、令师保兼官品同者、立班以衙门為次
○天顺三年奏准、凡方面官入朝、递降京官一班序立
○嘉靖九年、令常朝官叩头毕。
内阁官于
东陛、锦衣卫官于
西陛、各以次陞立于
宝座之东西。锦衣卫官在司礼监官之南。遇有
钦差官及四夷人等领
敕、翰林院、詹事府、左右春坊、司经局堂上官、轮流一人捧
敕、立于
内阁官之后、稍上。候领敕官
面辞。捧敕官下立于
御前、候承
旨讫。由左陛而下、循
御道边行、授与领敕官。仍回至本班立

○万历三年题准、常朝该日记注
起居史官四员、列于东班各科给事中之上、稍前、以便观听
○四年议准、五府都督官常朝班次、不当入侯伯班。仍照殿班立于锦衣卫官之后、稍上。待锦衣卫堂上官诣
金臺边、北司官于臺下各侍立、仍与南北司无执事官同班、而序于其上
凡入朝次第。洪武二十四年、令朝参将军先入、近侍官员次之。公侯駙马伯又次之。五府六部又次之。应天府及在京杂职官员又次之
○成化十四年、令朝参官员、遇鼓起时、俱于
左右掖门外拱候。东西班次、照依衙门品级序。其进士各照办事衙门次序、立于见任官后
凡纠举失仪。洪武初、令百官有未閒礼仪、新任及诸武臣、听侍仪司官每日于
午门外演习。御史二员监视。有不如仪者、纠举。百官入朝失仪者、亦纠举如律
○又令朝班、每日都察院轮委监察御史二员侍班、纠察失仪

○弘治十二年、令、朝班内或言语喧譁、及吐唾在地者、许序班拏送
御前请处。该奏请者、具本奏请
○十四年令、早朝遇雨、门上奏事纠举失仪人员。序班一员拏住。一员门上
面奏
○嘉靖元年奏准、失仪官员、应
面纠者、御史照旧先纠。若御史不纠、许序班纠。但不许越次
○六年令、凡
奉天门早朝毕、
圣驾下阶南行、两班官员不许輒便退班、与
御轿并行。亦不许吐唾语话。序班往来巡视。有违犯者、堂上官具奏。其餘即时拏赴
御前治罪
○十年题准、六科每月给事中二员凡遇闸朝、与纠仪御史、及鸿臚寺官同行查点
○十一年令、朝参官不遵礼法者、三品以上具奏处治。其餘即时拏奏。鸿臚寺官通同不行纠举、一体治罪
○万历四年议准、于
左右掖门内、各设序班分立东西、与原设催促入班序班二员、一同纠察。有喧譁说话者、即时记认、候奏事毕、一併纠举
○十一年、令于金水桥边增设序班三员、北向站立。俟东西两班站定各于班末熟视、有回顾、耳语、咳嗽、吐唾者、即时纠举。其京堂四品以上、翰林院学士、及领敕官、俱不
面纠
○十二年、议令吉服朝参日期、除祭祀斋戒不
面纠外、其餘照常纠仪
○又令参将见朝、在京营者、照京官仪、不赞跪。在外者、照外官仪、赞跪。失仪、俱
面纠

午朝仪

景泰初定
凡午朝
上御左顺门。先期内官设
御座于左顺门之北。设案稍南。文武执事奏事等项官员、俱于
左掖门内伺候。
驾出视朝。各官照班次序立。
内阁并五府六部奏事官、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