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官
侍读二员 侍讲二员
博士五员 典籍二员 侍书二员
待詔六员
史官
修撰三员 编修四员 检讨四员
【以上翰林官、后无定员。博士、待詔、亦不常设】
提督四夷馆官一员 【永乐五年、四夷朝贡、言语文字不通、始设韃靼、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正德六年、又增八百馆。万历七年、又增暹罗馆。凡十馆。先是选国子生习译。宣德元年、兼选官民子弟、委官為教师、命翰林院学士、稽考课程。正统九年、又諭寺副主事提督。弘治七年、内阁题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员提督。嘉靖二十五年以后、裁革卿、止存少卿、仍听内阁稽考。一切公移、俱呈翰林院转行。其习译官、鸿臚寺带衔】
尚宝司
正官
卿一员 少卿一员
司丞三员 【后以恩廕添注、无定员。卿、少卿、亦同】
中书捨人二十员 【后裁四员。其以恩廕添注纂修陞授者、不在额数。如文华武英二殿、制敕誥敕两房、亦多有带衔者】
吏科
都给事中一员 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四员
户科
都给事中一员 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六员 【旧八员、万历九年、革四员、十一年、復设二员】
礼科
都给事中一员 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五员 【旧六员、万历九年、革二员、十一年、復设一员】
兵科
都给事中一员 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七员 【旧十员、万历九年、革五员、十一年、復设二员】
刑科
都给事中一员 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六员 【旧八员、万历九年、革四员、十一年、復设二员】
工科
都给事中一员 左右给事中二员
给事中四员
承天门 【待詔一员、阁门使四员、观察使十员、后俱革】
钦天监
正官
监正一员 监副二员


首领官
主簿一员
属官
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员
五官灵臺郎四员 【旧八员】
五官保章正一员 【旧二员】
五官挈壶正一员 【旧二员】
五官监候二员 【旧三员】
五官司历二员
五官司晨二员 【旧六员】
漏刻博士一员 【旧六员】
【旧有回回监官、后俱革、止设回回科博士三员、今亦革】
太医院
正官
院使一员
院判二员 【旧一员】
首领官
吏目十员 【旧止一员、后以医士年深考陞、不拘定员、在内於圣济殿、在外於本院。及各差供事。隆庆五年、定為十员】
属官
御医十员 【旧止四员、后增至十八员、隆庆五年、定為十员】
所属衙门
惠民药局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生药库
大使一员 副使一员
上林苑监
正官
左右监正二员 左右监副二员
左右监丞二员 【后监正、监副、俱不常设、止设监丞、署掌印信】
首领官
典簿一员
属官
良牧署
典署一员 【久住补】  署丞一员 【旧二员】
录事一员 【旧二员、后革一员、万历九年尽革、十一年、復设一员】
蕃育署
署丞一员 【旧二员】
录事一员 【旧二员、后革一员、万历九年尽革、十一年、復设一员、旧有典署一员、隆庆元年革】
林衡署
典署一员 【久住补】
署丞一员 【旧二员旧有录事二员、后革】
嘉蔬署
署丞一员 【旧二员旧有典署、录事、各一员、嘉靖三十一年革】
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经歷司
经歷各一员 都事各一员
断事司 【后革。旧有断事官一员、左右断事官二员、提控案牘二员、司务二员、司狱一员、中左右前后五司、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各一员、后俱革】
锦衣卫经歷司
经歷一员
各卫经歷司
经歷各一员 【共七十三员、旧各有知事一员、革、济州等五卫、各添收粮经歷一员、万历九年革】
仓副使各一员 【旧有大使各一员、后革】
京卫武学
教授一员
训导四员 【旧六员】
留守中等卫各门千户所 【旧有吏目各一员、后革】
牧马千户所
吏目一员
蕃牧千户所
吏目一员
奠靖千户所
吏目一员
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 【惟中城止称中兵马指挥司】
正官
指挥各一员
副指挥各四员 【旧各四员、后增至六员、嘉靖三十六年、五司各革一员、隆庆三年、五司各革一员、今各设四员】
首领官
吏目各一员
僧录司
左右善世二员 左右阐教二员
左右讲经二员
左右觉义二员 【俱不支俸】
道录司
左右正一二员 左右演法二员
左右至灵二员
左右玄义二员 【俱不支俸】
神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