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四年
詔、北京山东等处人民、流移各处趁食。有将女凭媒、礼嫁在处人民為妻、已生男女者。保勘明白。仍许完聚。不必发回原籍
○正统四年、令武职不得与所管旗军结婚
○十一年、令云南四川贵州、所属宣慰宣抚安抚长官司、并边夷府州县土官衙门、不分官吏军民、其男女婚姻、皆依
朝廷礼法。违者罪之
○弘治二年、令有訐告服内成婚者。如亲病已危、从尊长主婚、招婿纳妇、罪止坐主婚。免离异。若亲死虽未成服、輒婚配、仍依律。断离异

读法

洪武四年、令凡
国家律令。并续降条例事理。有司官吏、须要熟读详玩、明晓其意。监察御史、按察司官所至之处、令其讲读。或有不能通晓者、依律究治
○二十一年、
赐天下武臣大誥、令其子弟诵习
○二十四年、令天下生员、兼读誥律
○二十五年
詔、令各处官民之家、传诵
大誥三编。凡遇乡饮酒礼、一人讲说。眾人尽听。使人皆知趋吉避凶、不犯刑宪。其秀才教训子弟、引赴京考试、有记一编、两编、或全记者、俱受赏。仍具赏过名数、晓諭天下
○二十六年、令凡民间须要讲读
大誥律令。
敕諭老人手榜。及见丁著业牌面、沿门轮递。务要通晓法意。仍仰有司、时加提督
○永乐元年、令各处教官训导、依前教读讲解、听候考试。其市井乡村秀才、一体用心教训。如不熟读、及闻知考试、推託不赴者、治罪
○十七年、令各处军卫有司。凡洪武年间一应榜文、俱各张掛遵守。如有藏匿弃毁、不张掛者、凌迟处死
○成化元年奏准、各处修盖榜房。将洪武永乐正统年间、节次颁降榜文、誊写张掛、諭眾通知
○四年奏准、各处有司、每遇朔朢诣学行香之时。令师生讲说大明律、及
御製书籍、俾官吏及合属人等、通晓法律伦理。违者治罪
○嘉靖八年题准、每州县村落為会。每月朔日。社首社正、率一会之人、捧读
圣祖教民榜文、申致警戒。有抗拒者、重则告官。轻则罚米、入义仓以备賑济

大明会典卷之二十一
仓庾一

国家设仓庾储粟、以赡军賑民。两京、直隶、各布政司、府州县、各都司卫所、以及
王府、莫不备具。其收贮有时、支给有数、注销有册、各有通例。兹具列於后、而分内外仓于前。至预备仓、常存二年之蓄、以需缓急。因附见云

京仓 【永次仓附】

长安门仓
东安门仓
西安门仓
北安门仓
旧太仓一十一卫 【永乐七年设】
献陵卫仓
景陵卫仓
昭陵卫仓
羽林前卫仓  忠义前卫仓
忠义后卫仓  义勇右卫仓
蔚州左卫仓  大寧中卫仓
锦衣卫仓   神武左卫仓
新太仓七卫 【宣德年设】
裕陵卫仓
茂陵卫仓
康陵卫仓
义勇前卫仓  大寧前卫仓
富峪卫仓   会州卫仓
海运仓六卫 【宣德年间、即旧海於地设】
泰陵卫仓
永陵卫仓
忠义右卫仓  宽河卫仓
燕山左卫仓  义勇后卫仓
南新仓八卫 【永乐七年设】
府军卫仓   燕山右卫仓
彭城卫仓   龙驤卫仓
龙虎卫仓   永清右卫仓
金吾左卫仓  济州卫仓
北新仓五卫 【永乐年设】
府军左卫仓  府军右卫仓
府军前卫仓  燕山前卫仓
金吾前卫仓
大军仓四卫 【永乐年设】
永清左卫仓  旗手卫仓
大军仓    武成中卫仓
济阳仓二卫 【永乐七年设】
金吾右卫仓  济阳卫仓
禄米仓二卫 【嘉靖四十一年、令改府军彭城二仓之半為禄米仓。外东仓為卫仓。内西仓為部仓】
彭城卫南新仓 府军前卫南新仓
西新太仓四卫 【永乐年设】
虎賁左卫仓  金吾后卫仓
府军后卫仓  羽林左卫仓
太平仓二卫 【弘治十七年设。正德八年、改镇国府。十六年仍改正】
留守前卫仓  留守后卫仓
大兴左卫仓 【永乐七年设】
通州仓 【四大运仓名、俱正统元年定、旧有大运东仓、后併于中仓】
大运西仓 【永乐七年设】
通州卫西仓  通州左卫西仓
通州右卫西仓 定边卫西仓
神武中卫西仓 武清卫西仓


大运南仓 【天顺年添廒】
通州卫南仓  通州左卫南仓
通州右卫南仓 定边卫南仓
大运中仓
通州卫中仓  通州左卫中仓
通州右卫中仓 神武中卫中仓
定边卫中仓  神武中卫东仓 【旧属大运东、今併属於此】
顺天府
坝上等二十三马牛房仓 【详见后】
南京
四十一卫仓 【见南京户部】
应天府      常平仓
水次仓五处
天津左右三仓 【永乐二年建。今一十八廒】
德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