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始名骑。分隶十二卫。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骑弓手。宜改为左右羽林骑。二十六年八月十日敕。三卫当番。逢闰并比诸色。稍亦艰辛。诸每至闰月。取以次番人循环当上。庶免偏并。二十九年闰四月敕。应简三卫骑。宜令京畿采访使御史中丞张倚兼知。不须更别差使。从今已后。使有移改。亦当令一中丞相知勾当。
天宝八载五月九日。停折冲上府。下鱼书。以无兵可交。至末年。折冲府但有兵额。其军士戎器六锅幕糗粮并废。
宝应元年四月十七日。畿县折冲府阙官。本县令摄判。其手力每府不得过一人。
  军杂录
永徽元年四月敕。卫士掌闲。募士遭丧。合期年上者。宜听终制三年。
开元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敕。四军枪稍。左飞骑用绿纷。右飞骑绯纷。左万骑红纷。右万骑碧纷。
十五年二月三日敕。诸军不得奏置参谋军事。
天宝八载五月十八日。于开远门外作振旅亭。以待兵回。
九载七月五日。诸卫应队仗所用绯色旗旛等。并改为赤黄。以符土运。其诸节度使亦准此。
十一载八月十一日。改诸卫士为武士。
十四载十一月二十七日。于京师召募十万众号曰天武健儿。
天宝末。天子以中原太平。修文教。废武备。销锋镝。以弱天下豪杰。于是挟军器者有辟。蓄图谶者有诛。习弓矢者有罪。不肖子弟为武官者。父兄摈之不齿。惟边州置重兵。中原乃包其戈甲。示不复用。人至老不闻战声。六军诸卫之士。皆市人白徒。富者贩缯彩。食粱肉。壮者角抵拔河。翘木扛铁。日以寝斗。有事乃股栗不能授甲。其后盗乘而反。非不幸也。
广德二年三月。禁王公百吏家。及百姓。着皁衫及压耳帽子。异诸军官健也。
永泰二年正月敕。诸王驸马不得参掌禁兵。见任官者。并令改职。
大历二年二月二日敕。皇五等已上亲。不许与军将婚姻。驸马郡主婿。不许与军将交游。
十年正月诏。诸道军甲。每年秋末冬首一申。春夏不须申。其官健逃亡。非承正制敕。不得辄召募。
十二年十月。禁京畿持兵器捕猎。
建中四年四月。初令京师募兵。以神策使白志贞为之使。又故节度观察使武将家。出僮马。具戎装从军。自是京师人心震摇。不保家室。
贞元元年六月诏。枪甲之属。不蓄私家。四年三月。自武德东门筑垣。约左藏库之北。属于宫城东城垣。于是武库入而废焉。其器械隶于军器使。
元和元年三月敕。京城内。无故有人于街衢中带戎仗及聚射。委吏执送府县科决。其诸军诸使。禁身奏取进止。
其年六月十三日敕。单身百姓。父年七十以上。及无父其母年六十以上。并不得差征镇。
六年三月。京兆尹王播奏。诸县军镇放牧人等。不得带弓箭刀剑器仗。从之。
太和元年十一月敕。如闻京城百户。多于坊曲习射。宜令禁断。其诸军诸使。各仰有司自差人觉察。
开成元年正月敕。坊市百姓。甚多着绯皁开后袄子。假托军司。自今以后。宜令禁断。
其年三月。皇城留守奏。城内诸司卫。所管羽仪法物数内。有陌刀利器等。伏以臣所管地。俯近官阙。兼有仓库。法驾羽仪。分投务繁。守捉人少。前件司卫。皆有刀枪防虞。所管将健。并无寸刃。其诸司卫所有陌刀利器等。伏请纳在军器使。如本司要立仗行事。请给仪刀。庶无他患。敕旨。宜令送纳军器使。令别造仪刀等充替。
大中六年九月敕。京兆府奏条流。坊市诸车坊客院。不许置弓箭长刀。如先有者。并勒纳官。百姓所纳到弓箭长刀等。府县不合收贮。宜令旋纳弓箭库。仍委司府切加觉察。所守等不得辄有藏隐。
大顺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敕。诸道军人。及在京诸司人吏。并不得私置器械。仍明出文榜晓示。
  马
贞观二十一年八月十七日。骨利干遣使朝贡。献良马百匹。其中十匹尤骏。太宗奇之。各为制名。号曰十骥。其一曰腾云白。二曰皎雪骢。三曰凝露白。四曰元光骢。五曰决波。六曰飞霞骠。七曰发电赤。八曰流金。九曰翔麟紫。十曰奔虹赤。上乃叙其事曰。骨利干献马十匹。特异常伦。观其骨大丛粗。鬣高意阔。眼如悬镜。头若侧砖。腿像鹿而差圆。颈比凤而增细。后桥之下。促骨起而成峰。侧鞯之间。长筋密而如瓣。耳根铁勒。杉材难方。尾本高丽。掘砖非拟。腹平小。自劲驱驰之方。鼻大喘疏。不乏往来之气。殊毛共枥。状花 之交林。异色同群。似云霞之闲彩。仰轮乌而竞逐。顺绪气而争追。喷沫则千里飞红。流汗则三条振血。尘不及起。影不暇生。顾见弯弓。逾劲羽而先及。遥瞻伏兽。占人目而前知。骨法异而应图。工艺奇而绝象。方驰大宛。固其驽蹇者欤。
永隆二年七月十六日。夏州群牧使安元寿奏言。从调露九年九月已后。至二月五日前。死失马一十八万四千九百匹。牛一万一千六百头。
开元二年九月。太常少卿姜晦上疏。请以空名告身。于六胡州市马。率三十匹马酬一游击将军。时厩中马阙。乃从之。
十三年。张说为陇右群牧使颂云。大唐承周隋离乱之后。贞观初。仅得牝牡三千。从赤岸泽徙之陇右。仍命太仆卿张万岁葺其政焉。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