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目达聪。躬亲庶政。则有谗邪凶孽。诬惑睿哲。构害宗枝。诛夷殆尽。忠臣义士。实所痛心。自天授之际。时称改革。武家子弟。咸预封建。十余年间。实亦荣极于时。国家屏藩。岂得并封。事有升降。时使然也。今神器大宝。重归陛下。百姓讴歌,欣复唐业。臣又闻之。业不两盛。事不两大。故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前圣之格言。先哲之明诫。自皇阶反正。天命维新。武氏诸王。封建依旧。生者既加茅土。死者仍追赋邑。万夫失望。卿士寒心。何则。开辟已来。空有斯理。帝王之道。实无此法。陛下纵欲开恩。以行私惠。岂可违五行历数乎。乖四时寒暑乎。又海内众情。朝廷窃议。为武氏诸王身计。实将有损。何则。处之未得其所。居之实恐未安。陛下虽欲宠之。翻乃祸之。亦于事未立定分。于理不遵古典故也。且唐历有归。周命已去。爵重则难保。禄轻则易全。又武氏诸王。并居京辇。不降旧封。天下之心。窃将不可。陛下纵欲敦崇外戚。曲流恩贷。奈宗庙社稷之计何。奈卿士黎庶之议何。伏愿陛下为社稷之远图。割私情之小爱。上崇经邦之要。外顺遐迩之心。又故韩鲁霍舒纪泽等诸王。并遭非命。枉被诛戮。今遗孤余绪。虽罕有存者。继绝兴亡。义无或阙。伏望谋择近亲。继其禋祀。更开茅土。并列于朝。岂不固宗社之本。允人灵之愿。则陛下巍巍之业。贯三光而洞九泉。亲亲之义。上有伦而下有序。臣等并承荣宠。固竭丹衷。既为唐臣。实为唐计。伏乞圣慈。俯垂矜纳。疏奏。遂降武三思等为郡王。懿宗等为国公。
开元八年五月十八日敕。准令王妻为妃。文武官及国公妻为国夫人。母加太字。余人有官及爵者。听从高叙。但王者名器。殊恩或颁异姓。妻合从夫。授秩甲令。更无别条。率循旧章。须依往例。自今已后。郡嗣王及异姓王母妻。宜准令为妃。
  封诸岳渎
垂拱四年七月一日。封洛水神为显圣侯。享齐于四渎。封嵩山神为神岳天中王。至万岁通天元年四月一日。神岳天中王可尊为神岳天中皇帝。至神龙元年二月。复为天中王。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日。封华岳为金天王。
开元十三年。封泰山神为齐天王。礼秩加三公一等。
天宝五载正月二十三日。诏曰。五方定位。岳镇总其灵。万物阜成。云雨施其润。上帝攸宅。寰区是仰。且岱宗西岳。先已封崇。其中岳等三方。典礼所尊。未齐名秩。永言光被。用协灵心。其中岳神封为中天王。南岳神封为司天王。北岳神封为安天王。
六载正月十二日敕文。四渎五岳。虽差秩序。兴云播润。盖同利物。崇号所及。锡命宜均。其五岳既已封王。四渎当升公位。递从加等。以答灵心。其河渎宜封为灵源公。济渎封为清源公。江渎封为广源公。淮渎封为长源公。仍令所司择日。奏使告祭。
七载十二月九日。封昭应山为元德公。
八载闰六月五日敕文。封太白山为神应公。其九州岛镇山。除入诸岳外。并宜封公。
十载正月二十三日。封东海为广德王。南海为广利王。西海为广润王。北海为广泽王。封沂山为东安公。会稽山为永兴公。岳山为成德公。霍山为应圣公。医巫闾山为广宁公。
至德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敕。吴山宜改为吴岳。祠享官属。并准五岳故事。
上元二年十月。改华山为太山。华阴县为太阴县。
元和十五年闰正月敕。北岳宜改为镇岳。避穆宗讳也。
开成二年四月十一日敕。每闻京师旧说。以为终南山兴云。即必有雨。若晴霁。虽密云佗至。竟不沾霈。况兹山北面阙庭。日当顾瞩。修其望祀。宠数宜及。今闻都无祀宇。岩谷湫却在命祀。终南山未备礼秩。湫为山属。舍大从细。深所谓阙于兴云致雨之祀也。宜令中书门下。且差官设奠。宣告致礼。便令择立庙处所。回日以闻。然后命有司。实时建立。至八月。敕终南山宜封为广惠公。
三年。太常礼院奏。准去年十月六日敕。终南山封广惠公。册命讫。宜准四镇例。以本府都督敕使充献官者。今合每年一祭。仍请以季夏土王日祭之。应缘祭事。并令本州岛府备具。祀文。所司祭前五日送京兆府。
干宁五年十月一日。敕封少华山为佑顺侯。
天佑二年六月十六日。封洞庭湖君为利涉侯。青草湖君为安流侯。
  议释教上
武德七年七月十四日。太史令傅奕上疏。请去释教。高祖付群官详议。太仆卿张道源。称奕奏合理。尚书右仆射萧瑀。与之争论曰。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无法。请寘严刑。奕曰。礼本事亲。终于奉上。而佛踰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萧瑀非出空桑。乃遵无父之教。瑀不能答。合掌云。地狱所设。正为是人。太宗尝临朝谓奕曰。佛道元妙。圣迹可师。卿独不悟何也。奕对曰。佛是胡中桀黠。欺诳夷俗。遵尚其道。皆是邪僻小人。模写庄老元言。文饰妖幻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上然之。至九年二月二十二日。以沙门道士。亏违教迹。留京师寺三所。观三所。选耆老高行以实之。余皆罢废。至六月四日敕文。其僧尼道士女冠。宜依旧定。
贞观八年。上谓长孙无忌曰。在外百姓。大似信佛。上封事欲令我每日将十个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