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官至丞郎亡殁。合有废朝。况班在诸司三品之上。自今以后。宜准诸司三品官例处分。因尚书左丞庾敬休薨。乃降是敕也。
太和八年七月。太仆卿段伯纶卒。伯纶。秀实之子。自古殁身以利社稷。无如秀实者。文宗乃特加赠。仍辍朝一日。以礼忠臣之嗣。
会昌三年八月。中书门下奏。亲王公主葬日。准德宗以前实录。并合辍朝一日。请自今以后。准故事处分。又京官一品。尚书省二品。及时旧相。方臻此位。比来同刺史曾任监例。辍朝一日。恐轻重不伦。起今后。并望辍朝两日。又二王后为国宾。又是一品。前年方与辍朝。请编入令式。又驸马登朝之初。例除四品。既是国戚。不合系于品秩。望辍朝一日。并依奏。
大中十一年。右羽林统军郑光卒。上之元舅也。诏赠司徒。辍朝三日。御史大夫李景俭上疏曰。郑光是陛下亲舅。外族之爱。诚轸圣心。今以辍朝之数。比于亲王公主。即前例所无。纵有似不可施用。何者。先王制礼。所贵防微。大凡人情。于外族则深。于宗属则薄。先王制礼。割爱厚亲。据开元礼。外祖父母亲舅丧。止服小功五月。若亲伯叔亲兄弟。即服齐缞周年。所以疏其外而密于内也。有天下者。尤不可使外戚强盛。今郑光辍朝日数。望速改。诏命辍朝一日。或两日。示其升降有差。恩礼无僭。垂之百王。永播芳烈。疏奏。乃诏罢朝两日。
  杂录
开元元年十二月敕。诸文武官三品以上。及中书黄门侍郎。若遇雨。听着雨衣及帽。至殿门外。并听着出入。又诸文武三品以上带职事者。欲向田庄。不出四面关者。不须辞见。致仕朝朔望者。准此。
二年闰二月七日敕。每受朝日。平明后。仗未下。前皇城内正南街。宜断人马来往。
十五年十月敕文。诸道遥授官。自非路便。即不须赴谢。天宝十三载七月敕。自今以后。应正衙引辞官。当日不发。委御史台察访闻奏。
贞元十三年六月诏。自今以后。时暑及雨雪泥潦。亦量放朝参。
十五年正月丁亥。不视事。以公卿等朝拜诸陵故也。初。是月七日。拜陵官发。其日。本视事。适会董晋卒。废朝。至十六年二月。公卿拜陵发日。遂不亲视事。迄今因循行之。
元和元年三月。御史中丞武元衡奏。中书门下御史台五品以上官。尚书省四品以上官。诸司正三品以上官。及从三品职事官。东都留守。转运。盐铁。节度。观察使。团练。防御。招讨。经略等使。河南尹。同。华州刺史。诸卫将军三品以上官除授。皆入阁谢。其余官。许于宣政南班拜讫便退。从之。
三年六月。百官初入待漏院。候禁门启入朝。故事。建福望仙等门。昏而闭。五更而启。与诸里门同时。至德中。有土蕃自金吾仗亡命。因敕晚开。宰相待漏太仆寺车坊。至是。始令有司各据班品。置院于建福门。
五年十二月。义武军节度使张茂昭。举族归朝。至京师。故事。双日不坐。是日特开延英。
十四年八月。上谓宰臣曰。今天下虽渐平。尤须勤于政治。若遇休假。频不坐朝。有事即诣延英请对。勿拘常制。
十五年正月十三日。延英阁宰臣及群官往对。已而上却不坐。以中书侍郎令狐楚有事于太清宫故也。其年十月下元假。召宰臣对于延英。议边事也。
太和七年正月。户部侍郎庾敬休奏。当司未有待漏院。今请于盐铁度支待漏院侧创造。依奏。
九年八月。御史台奏。应文武朝参官新除授。及诸道节度观察经略防御等使。及入朝赴镇。并合取初朝谢日。先就廊下参见台官。然后赴正衙辞谢。或有于除官之日。及朝觐到城。忽遇连假三日以上。近例便许于宣政门外见谢讫。至假开。亦须特到廊下参台官者。请自今以后。如遇连假已见谢讫。至假开。亦须特到廊下参台官。依奏。
开成元年正月敕。自今以后。每遇入阁日。次对官未要随班并出。并于东阶松树下立。待宰臣奏事退。令齐至香案前。各奏本司公事。左右史待次对官奏事讫。同出。其年五月。中书门下奏。自今以后。除刺史。并望延英对了奏发。日限促。不遇坐日。许于台司通。将待延英开日。辞了进发。从之。
三年二月御史台奏宣。自今以后。遇延英开。拟中谢官。委司台立一日。依官班具名列奏。如先奏。即不在中谢限。又敕新授方镇。延英开日。便令中谢。其两省官中谢。即不在。令本司前一日奏闻。余依其年二月堂帖。奉宣。新授刺史。于合内及延英中谢。不必须候延英开。其月。中书门下奏。仆射尚书侍郎。左右丞。五监九寺大卿监。准开成元年三月敕。每遇延英开。并令候对。如入合日班退后。各于紫宸殿前东西松树下。依位立。本司有公事。即闻奏者。伏以两衙坐日。宰臣及次对官奏事。比及退朝。已是辰巳之间。若更祗候。即废阙公务。今日延英面论。并请停罢。如须顾问。隔宿及临时宣召。必不稽迟。依奏。其年十月。昭恪太子薨。中书门下奏。辍朝合至月末。旧无起居之礼。颇乖臣子之心。臣等商量。隔三日一赴延英。进问起居。应协情礼。从之。
四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及诸卿监等。遇两衙坐日。宜令两人循环于阁内。及延英祗候者。敕前件官等。若当待制之日。重差定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