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婚礼贡举考  (元)不着撰人

   至元婚礼
   至元聘礼
   大德聘礼
   文公婚礼
   皇庆开科
   皇庆科举诏
   中书省续降条画
   中书省部定到乡试程序
   会试程序
   御试程序
   进士受恩例
   朱文公学校贡举私议



  ●元婚礼贡举考

  至元婚礼
  至元聘礼
  大德聘礼
  文公婚礼
  皇庆开科
  皇庆科举诏
  中书省续降条画
  中书省部定到乡试程序
  会试程序
  御试程序
  进士受恩例
  朱文公学校贡举私议

  ○至元婚礼

  《易》重咸恒,《诗》妬《关雎》,婚姻之道,其来尚矣。国朝以礼防民,至元八年,聊印颁降龙制,自议婚、过婿、见妇之父母凡七条,并斟酌文公婚聘,立为定式,以诏天下后世。今具卷首,俾四方士庶举行嘉礼者,有所据依焉。
  至元八年九月,尚书礼部契勘人伦之道,婚姻为大,即今聘财筵会,已有定例。外据拜门一节,系女直风俗,遍行合属革去。外据汉儿人旧来体例,照得朱文公《家礼》内婚礼,酌古准今,拟到下项事理。呈奉尚书省(礼)[札]付 【[一] 据行文体例改。】 ,再送翰林院兼国史院,披详相应,移中书省咨:议得:登车乘马,设次之礼,亦贫家不能办。外据其余事,依准所拟,遍下合属,依上施行,仍关各部照会。
  议婚。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乃可成婚。必先使媒氏往来通言,使女氏许之,然后纳采。前件议得:其诸议婚之家,合依此例而行。
  纳采。 【系今之下定。】 主人具书,夙兴,奉以告祠堂, 【人之大伦,于礼为重,必当告庙而后行,[示] 【[二] 据《通制条格》卷三《户令婚姻礼制》补。】 不忘祖。而今往往俱无祠堂,或画影,或写立位牌,亦是。】 及使子弟为使者,如女氏上之[女氏主人] 【[三] 据同上补。】 ,出见使者,遂奉书以告于祠堂,出以复书授使者,遂礼之。使者复命,婚主复以告于祠堂。或婚主人等亲往纳采者,听。前件议得:婚姻之礼,人之大伦,于礼为重,必当告庙而后行,示不忘于祖先,拟合依上施行。
  纳币。 【系今之下财礼。】 具书遣使如女,授书,而复书,礼宾,使者复命,并同纳采之仪。前件议得:拟合酌古准今,照依已定筵会,以男家为主,会请女氏诸亲为客,先入坐。男家至门外,陈例币物等,令媒氏通报,女氏主人出门迎接。相揖,俟女氏先入,男家以次随币而入,举酒,谓纳币,饮酒,受币讫,女氏主人回礼,婚家饮酒。毕,主人待宾如常礼,许婿氏、女子各各出见,并去世俗出羞之币。 【[四] 「拟合………出羞之弊」,《通制条格》卷三《户令婚姻礼制》纳币项下作正文。】
  亲迎。前期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婚之室,质明,婿家设位于室中,女家设次于外。初婚,(姻)[婿] 【[五] 据同[二]改。】 盛服,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子,而命之迎。婿出,[乘] 【[六] 据同[二]改。】 马至女家,俟婿次女家,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主人出迎,婿入奠雁,姆奉女出登车,[婿] 【[七] 据同[二]补。】 乘马先行。妇车至其家,导妇以入,婿妇交拜,就坐饮食。毕,婿出,复入,脱服,烛出,主人礼赞。前件议得:拟照依此例而行,所据登车乘马,设次奠雁之礼,近下贫穷之家不能办者,从其所便。
  妇见舅姑:明日夙兴,妇见舅姑,次见于诸尊长。若(妇家)[冢妇], 【[八] 据以下《文公婚礼》条改。】 则馈于舅姑,舅姑飨之。前件议得:合依此例而行。
  庙见:三日,主人以妇见于祠堂。前件议得:合依此例而行,如无祠堂,或悬影像及写位牌,亦是。
  婿见妇之父母:明日,婿往见妇之父母,次见妇党诸亲,[妇] 【[九] 据同[二]补。】 家礼婿如常仪也。前件议得:酌古准今,妇之父母受婿拜礼,余依上仪。窃见自今作赘召婿之家,往往盖是贫穷不能娶妇,故使作赘,虽非古礼,亦难拟革。此等之家,拟合今权依时俗见行之礼而行。

  ○至元聘礼

  至元八年二月,据中书省奏定民间嫁娶婚姻聘财等事,仰遍行诸路,照会一体施行。婚姻聘财表里头面诸物在内,并以宝钞为财,以财畜折充者,德君和同不拘此例。
  品官:一品、二品,五伯贯。三品,四伯贯。
     四品、五品,三伯贯。六品、七品,二伯贯。
     八品、九品,一伯二十贯。
  庶人:上户,一伯贯。中户,五十贯。
     下户,三十贯。
  筵会高下,男家为主。
  品官:不过四味。
  庶人:上户、中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