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十。县主养马三十,坐马八。郡君养马二十五,坐马六。县君养马二十,坐马四。乡君养马八,宗室女养马六,坐马各三。公主、郡主额驸,养马各二十五,坐马各六。

县主、郡君额驸养马各二十,坐马各四。县君额驸养马十,坐马三。乡君额驸养马六,坐马一。亲王养马四十,坐马十有五,各部落同,惟科尔沁三亲王养马各四十五,坐马同。郡王养马三十五,坐马十。贝勒养马三十,坐马八,各部落同,惟科尔沁一贝勒,养马四十五,坐马十有五。贝子养马二十五,坐马六。公养马二十,坐马四。掌旗务台吉养马十,坐马三,公主子孙及有戚谊之台吉,养马坐马亦如之。散秩台吉养马六,坐马一。都统以下养马四,参领以下养马二,坐马各一。领催、骁骑各坐马一。并给牧刍之费。

凡路费视程途远近按日给发。科尔沁亲王及一贝勒,往来给费,余惟归途给之。自散秩台吉以下止给其身,不及仆从。

凡俸币固伦公主俸千两,币三十。和硕公主俸二百两,币十有二。郡主俸百五十两,币十。县主俸百两,币八。郡君俸五十两,币六。县君俸四十两,币五。乡君俸三十两,币四。

固伦公主额驸,俸三百两,和硕公主额驸,俸二百两,均币九。郡主额驸,俸百两,币八。

县主额驸,俸五十两,币五。郡君额驸,俸四十两,币四。县君额驸,俸三十两,币三。亲王俸二千两,币二十五,各部落同,惟科尔沁三亲王俸各二千五百两,币各四十。郡王俸千二百两,币十有五,惟科尔沁一郡王,俸千五百两,币二十。贝勒俸八百两,币十有三。贝子俸五百两,币十。镇国公俸三百两,币九。辅国公俸二百两,币七。掌旗务台吉,俸百两,币四。乾清门一等台吉俸百两,二等八十两,三等六十两,四等四十两。其子、男、轻车都尉、云骑尉等俸各视八旗世爵减半。

凡尚主者或遇主先甍逝,如未别娶,仍称额驸,给以俸币。已别娶者,停止。

凡赈恤各部落偶遇岁荒,札萨克设法养赡。不足,告盟长协济。再不足,令报到院,奏请发帑,并预支王以下次年俸金,以济其乏。

典属清吏司

国初,蒙古北部喀尔喀三汗同时纳贡。厥后朔漠荡平,庇我宇下,与漠南诸部落等。承平以来,怀柔益远,北逾瀚海,西绝羌荒。青海、厄鲁特、西藏,准噶尔之地,咸入版图。

其封爵、会盟、屯防、游牧诸政事,厥有专司。

凡疆理喀尔喀后路土谢图汗部,东至肯特山,接车臣汗部界,西至翁金河,接赛音诺颜部界,南至瀚海,通苏尼特界,北接俄罗斯界,至京二千八百里。

喀尔喀东路车臣汗部,东至厄尔得尼拖罗海,西至插汉齐志台,南至他尔衮柴达木,北至翁都尔罕,至京三千五百里。

喀尔喀西路札萨克图汗部,东至翁克西尔哈儿朱忒,西至喀喇乌苏俄落克诺儿,南至阿尔察喀喇托辉,北至推河,接赛音诺颜部界,至京四千里。

喀尔喀赛因诺颜札萨克亲王部,东至博罗布尔哈苏鄂伦,西至库尔萨牙索郭图厄格岭,南至车车尔齐克,北至齐志图河,至京三千里。

青海即库库诺尔四部落,东至陕西西宁洮岷边境,西至西藏,南至四川松潘,北至肃州安西府,袤延二千余里,至京五千七十里。

贺兰山厄鲁特,东至陕西宁夏,西至甘州,南至凉州各府边境,北至瀚海,袤延七百里,至京五千里。

乌兰乌苏厄鲁特一旗旧驻喀尔喀河,一旗旧驻达拉尔河,推河厄鲁特旧驻喀尔喀河,属喀尔喀赛因诺颜部辖,疆理同。

额济纳土尔古特,东至古尔鼐,西至陕西肃州边境,南至三岔河,北至坤都岁湖,袤延八百里,至京五千里。

都尔伯特旧属准噶尔四卫拉特之一,原驻额尔齐斯,因资其耕牧,移其部于乌兰古木,在喀尔喀疆理之内。

乌鲁木齐,东至巴里坤,东南接辟展界,西至博罗塔拉,西南接伊犁界,南至天山,逾山接哈拉沙拉界,北至塔尔巴哈台,通俄罗斯界,东北至额尔齐斯,西北至齐尔,通哈萨克界,至京九千八百九十里。

伊犁,东至辟展,西至吹塔拉斯,南至天山,逾山接回部诸诚界,北至乌鲁木齐,通哈萨克界,至京万八百二十里。

游牧察哈尔,东至克西克腾,西至归化城土默特,南至太仆寺场及山西大同、朔平二府边境,北至苏尼特及四子部落,袤延千有余里,至京千里。

西藏之地有四,曰卫、曰藏、曰喀木、曰阿里,辖六十余城。东至四川边境,西至大沙海,南至云南边境,北至青海,东西六千四百余里,南北六千五百余里,至京万四千余里。

凡旗制喀尔喀四部落,后路土谢图汗部二十旗本旗外所属十有九旗,下仿此,东路车臣汗部二十三旗,西路札萨克图汗部十有七旗,赛音诺颜札萨克亲王部二十二旗。青海四部落,厄鲁特二十一旗,回特三旗,土尔古特四旗,喀尔喀一旗部各散处不分畛域。贺兰山厄鲁特一旗。乌兰乌苏厄鲁特二旗,推河厄鲁特一旗。额济内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