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章中,六千七百四十四。五百六十二年月除闰月数。
  周天,六百一十五万八千一十七。度法通度,内斗分之数。
  通数,六百一十五万八千一十七。日法通二十九日,内经月余之数。
  没分,六百一十五万八千一十七余数通经没六十九,内分五万七千二百四十四得此数。
  余数,八万八千四百一十七。度法通一年下五,内斗分之数。
  没法,八万八千四百一十七。一年之内成甲之外分数。
  斗分,四千一百一十七。从斗量周天至此,不成度之分。
  虚分,九万七千八百八十三。经月二十九日外少此,不满三十日。
  小分法,二十四。二十四气除周天分之数也。
  岁中,十二。十二月之中气。
  会数,一百七十三。月一出一入黄道之日数,周髀六二十三分月之二十也。
  会余,六万七千一百一十七。百七十二日外不成日之分。
  会通,三千六百一十四万二千八百七。以日法通百七十三,内会余之数。
  会虚,十四万一千四百一十三。会余之外不成度之数。
  周日,二十七。周天用日月行数除。
  周余,十一万五千六百三十一。周天用日外及本处之分数。
  通周,五百七十四万五千九百四十一。日法通二十七,内分。
  周虚,九万二千八百九十九。用余外不成日之数。
  小周,七千五百一十三。月一日行之数。
  月周,二十二万五千三百九十。通小周,内度数。
  朔望合数,十四。半经月日数。
  度余,十五万九千五百八十八半。半经月日余。
  入交限数,一百五十八度。月出入黄道减半月之数。
  度余,十一万六千五十八半。减半月小余之外。
  推月朔弦望术第一
  推积月术曰:置入纪以来尽所求年,减一,以章月乘之,章岁如一,所得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三百五十五以上,其年有闰。余五百一十五以上,进退在天正十一月前后,以冬至定之。
  推积日术曰:以通数乘积月,为朔积分,日法如一,为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命以余以纪,今命以甲戌纪。  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
  求次月朔术曰: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十一万六百四十七,满除如上,命以纪,算外,即次月朔日。其小余满虚分九万七千八百八十三者,其月大;减者,其月小。
  求上下弦望术曰:加朔大余七、小余七万九千七百九十四、小分一。小分满四,从小余;上余满日法,从大余;大余满六十,去之,命以纪算,即上弦日。又加,得望、下弦、后月朔。
  推二十四气闰术第第二
  推二十四气术曰:置入纪以来尽所求年,减一,以余数乘之,部法如一,为积没,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积没,不尽为大余,命以纪,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日。
  求次气术曰:加大余十五、小余三千六百八十四、小分一,小分满小分法二十四,从小余;小余满部法,从大余一,命如止,算外,即次气日。
  推闰术曰:以闰余减章岁,余以岁中十二乘之,满章闰二百七得一,月余半法以上亦得一月,数起天正十一月,算外,即闰月。闰月有进退,以无中气定之。
  推闰又法术曰:以岁中乘闰余,加章闰得一,盈章中六千七百四十四,数起冬至,算外,中气终闰月也。盈中气在朔若二日,即前月闰。
  冬至十一月中   小寒十二月节   大褰十二月中   立春正月节
  雨水正月中    惊蛰二月节    春分二月中    清明三月节
  谷雨三月中    立夏四月节    小满四月中    芒种五月节
  夏至五月中    小暑六月节    大暑六月中    立秋七月节
  处暑七月中    白露八月节    秋分八月中    寒露九月节
  霜降九月中    立冬十月节    小雪十月中    大雪十一月节
  推合朔却去度表里术第三
  推合朔却去交度术曰:置入纪以来朔积分,又以所入纪交会差分并之,甲戌纪交会差分二千六百五十二万二千六百四十九。  以会通去之,所得为积交;不尽者,以日法约之,为度,不尽者为度余,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却去交度及度余。
  甲子纪纪首合朔,日月合璧,交中。
  甲戌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表。    交会差一百二十七度  度余三万九千三百四十九
  甲申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八十一度    度余一万一千五百六十一
  甲午纪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三十四度    度余十九万二千三百一十三
  甲辰纪纪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