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典,上顺天道,下授人时,搜扬海内,广延术士。旅骑尉张胄玄,理思沉敏,术艺宏深,怀道白首,来上历法。令与太史旧历,并加勘审。仰观玄象,参验璇玑,胄玄历数与七曜符合,太史所行,乃多疏舛,群官博议,咸以胄玄为密。太史令刘晖,司历郭翟、刘宜,骁骑尉任悦,往经修造,致此乖谬。通直散骑常侍、领太史令庾季才,太史丞邢俊,司历郭远,历博士苏粲,历助教傅俊、成珍等,既是职司,须审疏密。遂虚行此历,无所发明。论晖等情状,已合科罪,方共饰非护短,不从正法。季才等附下罔上,义实难容。”于是晖等四人,元造诈者,并除名;季才等六人,容隐奸慝,俱解见任。胄玄所造历法,付有司施行。擢拜胄玄为员外散骑侍郎,领太史令。胄玄进袁充,互相引重,各擅一能,更为延誉。胄玄言充历妙极前贤,充言胄玄历术冠于今古。胄玄学祖冲之,兼传其师法。自兹厥后,克食颇中。其开皇十七年所行历术,命冬至起虚五度。后稍觉其疏,至大业四年刘焯卒后,乃敢改法,命起虚七度,诸法率更有增损,朔终义宁。今录戊辰年所定历术著之于此云。
  自甲子元至大业四年戊辰,百四十二万七千六百四十四年,算外。
  章岁,四百一十。
  章闰,百五十一。
  章月,五千七十一。
  日法,千一百四十四。
  月法,三万三千七百八十三。
  辰法,二百八十六。
  岁分,一千五百五十七万二千九百六十三。
  度法,四万二千六百四十。
  没分,五百一十九万一千三百一十一
  没法,七万四千五百二十一。
  周天分,一千五百五十七万四千四百六十六。
  斗分,一万八百六十六。
  气法,四十六万九千四十。
  气时法,一万六百六十。
  周日,二十七。
  日余,一千四百一十三。
  周通,七万二百九。
  周法,二千五百四十八。
  推积月术:
  置入元已来至所求年,以章月乘之,如章岁得一,为积月,余为闰余。闰余三百九十七巳上,若冬至不在其月,加积月一
  推月朔弦望术:
  以月法乘积月,如法得一,为积日,余为小余。以六十去积日,余为大余,命以甲子算外,为所求年天正月朔日。天正月者,建子月也,今为去年十一月。凡朔小余五百四十七巳上,其月大。
  加大余七,小余四百三十七太;凡四分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小余满日法去之,从大余;满六十去之,命如前,为上弦日。又加,得望、下弦、后月朔。朔余满五百三十七,其月大,减者小余。
  推二十四气术:
  以月法乘闰余,又以章岁乘朔小余,加之,如气法得一,为日,命朔算外,为冬至日。不尽者,以十一约之,为日分。
  求次气:加日十五,日分九千三百一十五,小分一;小分满八从日分一,日分满度法从日一;如月大小去之,日不满月,算外,为次气日。其月无中气者,为闰。
  求朔望入气盈缩术:
  以入气日算乘损益率,如十五得一,余八已上,从一;以损益盈缩数为定盈缩。其入气日十五算者,如十六得一,余半法已上亦从一,以下皆准此。
  推土王术:
  加分至日二十七,日分一万六千七百六十七,小分九;小分满四十从日分一,满去如前,即分至后土始王日。
  推没日术:
  其气有小分者,以八乘日分,内小分,又以十五乘之,以减没分;无小分者,以百二十乘日分,以减之;满没法为日,不尽为日分,以其气去朔日加之,去、命如前。
  求次没:加日六十九,日分四万九千三百七十二;日分满没法,从日,去、命如前。
  推入迟疾历术:
  以周通去朔积日,余以周法乘之,满周通又去之,余满周法得一日,余为日余,即所求年天正朔算外夜半入历日及余。
  求次月: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余皆千一百三十五,满周日及日余去之。
  求次日:加一,满、去如前。
  求朔望加时入历术:
  以四十九乘朔小余,满二十二得一为日余,不尽为小分,以加夜半入历日及余分。
  求次月:加日一,余二千四百八十六,小分二十一,满、去如前,即次月入历日及余。
  求望:加日十四日,余千九百四十九,小分二十一半,满、去如前,为望入历日及余。
  推朔望加时定日及小余术:
  以入历日余乘所入历日损益率,以损益盈缩积分,如差法而一,为定积分。如差法乃与入气定盈缩,皆以盈减、缩加本朔望小余;不足减者,加日法乃减之,加时在往日;加之,满日法者去之,则在来日;余为定小余。无食者不须气盈缩。
  角十二度 亢九度 氐十五度 房五度 心五度 尾十八度 箕十一度
  东方七宿七十五度
  斗二十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