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奄定宋土,自古帝王之兴,必称受命,当制‘大金受命之宝’,以明示万世。”上曰:“卿言正合朕意。”乃遣使夏国市玉,十八年,受命宝成,奏告天地宗庙社稷,上御正殿。
  十三年,改大兴尹,为贺宋正旦使。璋受命使宋,即行,上遣人驰谕璋曰:“宋人若不遵旧礼,慎勿付书。如不令卿等入见,即持书归。若迫而取之,亦勿赴宴,其回书及礼物一切勿受。”璋至临安,宋人请以太子接书,不从。宋人就馆迫取书,璋与之,且赴宴,多受礼物。有司以闻,上怒,欲置之极刑。左丞相良弼奏曰:“璋为将,大破宋军,宋人仇之久矣。将因此陷之死地,未可知也。今若杀璋,或者堕其计中耳。”上以为然,乃杖璋百五十,除名,副使客省使高翊杖百,没入其所受礼物。
  后岁余,上念璋有征伐功,起为景州刺史,迁武定军节度使,授山东西路蒲底山拏兀鲁河谋克,改临洮尹。十九年,卒。
  郓王昂,本名吾都补,世祖最幼子也。常从太祖征伐。天辅六年,昂与稍喝以兵四千监护诸部降人,处之岭东,就以兵守临潢府。昂不能抚御,降人苦之,多叛亡者。上闻之,使出里底戒谕昂。已过上京,诸部皆叛去,惟章愍宫、小室韦二部达内地。诏谙版勃极烈吴乞买曰:“比遣昂徙诸部,多致怨叛,稍喝驻兵不与讨袭,致使降人复归辽主,违命失众,当置重法。若有所疑,则禁锢之,俟师还定议。”是时,太宗居守,辞不失副之,辞不失劝太宗因国庆可薄其罚,于是杖昂七十,拘之泰州,而杀稍喝。
  天会六年,权元帅左都监。十五年,为西京留守。天眷三年,为平章政事。皇统元年,封漆水郡王。二年,制诏昂暑衔带“皇叔祖”字,封郓王。是岁,薨。
  子郑家、鹤寿。鹤寿累官耶鲁瓦群牧使,死于契丹撒八之难,语在《忠义传》。
  郑家,皇统初,以宗室子授定远大将军,除磁州刺史。天德间,为右谏议大夫,累迁会宁尹、安化军节度使,改益都尹。海陵伐宋,为浙东道副统制,与工部尚书苏保衡以舟师自海道趋临安,至松林岛阻风,泊岛间。诘旦,舟人望见敌舟,请为备。郑家问:“去此几何?”舟人曰:“以水路测之,且三百里。风迅,行即至矣。”郑家不晓海路舟楫,不之信。有顷,敌果至,见我军无备,即以火砲掷之。郑家顾见左右舟中皆火发,度不得脱,赴水死,时年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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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四
        始祖以下诸子
  勖本名乌野 子宗秀 隈可
  ◎宗室
  胡十门 合住子布辉 掴保 衷本名丑汉 齐本名扫合 术鲁胡石改 宗贤本名阿鲁 挞懒 卞本名吾母 膏本名阿里刺 弈本名三宝 阿喜
  勖,字勉道。本名乌野,穆宗第五子。好学问,国人呼为秀才。年十六,从太祖攻宁江州,从宗望袭辽主于石辇铎。太宗嗣位,自军中召还,与谋政事。宗翰、宗望定汴州,受宋帝降。太宗使勖就军中往劳之。宗翰等问其所欲。曰:“惟好书耳。”载数车而还。
  女直初无文字,及破辽,获契丹、汉人,始通契丹、汉字,于是诸子皆学之。宗雄能以两月尽通契丹大小字,而完颜希尹乃依仿契丹字制女直字。女直既未有文字,亦未尝有记录,故祖宗事皆不载。宗翰好访问女直老人,多得祖宗遗事。太宗初即位,复进士举,而韩昉辈皆在朝廷,文学之士稍拔擢用之。天会六年,诏书求访祖宗遗事,以备国史,命勖与耶律迪越掌之。勖等采摭遗言旧事,自始祖以下十帝,综为三卷。凡部族,既曰某部,复曰某水之某,又曰某乡某村,以别识之。凡与契丹往来及征伐诸部,其间诈谋诡计,一无所隐。事有详有略,咸得其实。
  自太祖与高丽议和,凡女直入高丽者皆索之,至十余年,索之不已。勖上书谏曰:“臣闻德莫大于乐天,仁莫先于惠下。所索户口,皆前世奸宄叛亡,乌蠢、讹谟罕、阿海、阿合束之绪裔。先世绥怀四境,尚未宾服,自先君在与高丽通,闻我将大,因谓本自同出,稍稍款附。高丽既不听许,遂生边衅,因致交兵,久方连和,盖三十年。当时壮者今皆物故,子孙安于土俗,婚姻胶固,征索不已,彼固不敢稽留,骨肉乖离,诚非众愿。人情怨甚可愍者,而必欲求为己有,特彼我之蔽,非一视同仁之大也。国家民物繁夥,幅员万里,不知得此果何益耶。今索之不还,我以强兵劲卒取之无难。然兵凶器,战危事,不得已而后用。高丽称籓,职贡不阙,国且臣属,民亦非外。圣人行义,不责小过,理之所在,不俟终日。臣愚以为宜施惠下之仁,弘乐天之德,听免征索,则彼不谓己有,如自我得之矣。”从之。
  十五年,为尚书左丞加镇东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预平宗磐之难,赐与甚多,加仪同三司,以“皇叔祖”字冠其衔。勖皆力辞不受。
  皇统元年,撰定熙宗尊号册文。上召勖饮于便殿,以玉带赐之。所撰《祖宗实录》成,凡三卷,进入,上焚香立受之,赏赉有差。制诏左丞勖、平章政事弈职俸外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