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若有可采,行之便于官民者,依验等第给赏,上等银绢三十两匹,中等二十两匹,下等一十两匹,其陈数事,止从一支。若用大事应补官者,从吏部格。
  宣宗贞祐元年十二月,以粮储不足,诏随朝官、承应人俸,计口给之,余依市直折之。谕旨省臣曰:“闻亲军俸,粟每石以麦六斗折之,所省能几,而失众心,令给本色。”二年八月,始给京府州县及转运司吏人月俸有差。旧制惟吏案孔目官有俸,余止给食钱,故更定焉。三年,诏损宫中诸位岁给有差。监察御史田迥秀言:“国家调度,行才数月,已后停滞,所患在支太多,收太少,若随时裁损所支,而增其收,庶可久也。”因条五事:“一曰朝官及令译史、诸司吏员、诸局承应人,太冗滥宜省并之。随处屯军皆设寄治官,徒费俸给,不若令有司兼总之。且沿河亭障各驻乡兵,彼皆白徒,皆不可用,不若以此军代之,以省其出。”四月,以调度不及,罢随朝六品以下官及承应人从己人力输佣钱。减修内司所役军夫之半。经兵处,州、府、司吏减半,司、县三分减一,其余除开封府、南京转运司外,例减三分之一。有禄官吏而不出境者,并罢给券,出境者给其半。兴定二年正月,诏“:陕州等处司、县官征税不足,阁其俸给何以养廉,自今不复阁俸。”彰化军节度使张行信言:“送宣之使,其视五品而上各有定数,后竟停罢。今军官以上奉待使者有所馈献,至六品以下亦不免如例,而莫能办,则敛所部以与之,至有获罪者。保举县尹,特增其俸,然法行至今,而关以西尚有未到任者,岂所举少而不敷耶?宜广选举,以补其阙。且丞簿亦亲民者也,而独不增,安能禁其侵牟哉!”

  
  





脱脱>金史>表第一




表第一
        宗室表
  古者太史掌叙邦国之世次,辨其姓氏,别其昭穆,尚失。金人初起完毅十二部,其后皆以部为氏,史臣记录有称“宗室”者,有称完颜者。称完颜者。称完颜者亦有二焉,有同姓完颜,盖疏族,若石土门、迪古乃是也;有异姓完颜,盖部人,若欢都是也。大定以前称“宗室”,明昌以后避睿宗讳称“内族”,其实一而已,书名不书氏,其制如此。宣宗诏宗室皆称完颜,不复识别焉。大定、泰和之间,袒免以上亲皆有属籍,以叙授官,大功以上,薨卒辍朝,亲亲之道行焉。贞祐以后,谱牒散失,大概仅存,不可殚悉,今掇其可次第者著于篇。其上无所系、下无所承者,不能尽录也。
  表略
  右诸宗室可谱者凡十一族,虽称系出某帝,而不能世次,不谱于各帝之下,所以慎也。

  
  





脱脱>金史>表第二




表第二
        交聘表上
  天下之势,曷有常哉。金人日寻干戈,抚制诸郡,保其疆圉,以求逞志于辽也,岂一日哉。及太祖再乘胜,已即帝位,辽乃招之使降,是犹能蒸虎变,欲谁何而止之。厥后使者八九往反,终不能定约束,何者,取天下者不徇小节,成算既定矣,终不为卑辞厚礼而辍攻。
  辽人过计,宋人亦过计,海上之书曰:“克辽之后,五代时陷入契丹汉地愿畀下邑。”此何计之过也。血刃相向百战而得之,卑辞厚币以求之,难得而易与人,岂人之情哉。宋之失计有三,撤三关故塞不能固燕山塞,汴京城下之盟竭公私之帑以约质,立染楚而不力战而江左称臣。金人岂爱宋人而为和哉!策既失矣,名既屈矣,假使高宗立归德,不得河北,可保河南、山东,不然,亦不失为晋元帝,其孰能亡之。金不能奄有四海,而宋人以尊称与之,是谁强之邪。
  金人出于高丽,始通好为敌国,后称臣。夏国始称臣,末年为兄弟,于其国自为帝。宋于金初或以臣礼称“表”,终以侄礼往复称“书”。故识其通好与间有兵争之岁,其盛衰大指可观也已。使者或书本阶,或用借授,两国各因旧史,不必强同云。
  表略

  
  





脱脱>金史>表第三




表第三
        交聘表中

  
  





脱脱>金史>表第四




表第四
        交聘表下

  
  





脱脱>金史>列传第一




列传第一
        后妃上
  ○始祖明懿皇后 德帝思皇后 安帝节皇后 献祖恭靖皇后 昭祖威顺皇后景祖昭肃皇后 世祖翼简皇后 肃宗靖宣皇后 穆宗贞惠皇后 康宗敬僖皇后太祖圣穆皇后 太祖光懿皇后 太祖钦宪皇后 太祖宣献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