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译史二人,大安元年增一人。通事二人。知法三员,从八品。女直知法一员,大安元年增二员。
  国史院。先尝以谏官兼其职,明昌元年诏谏官不得兼,恐于其奏章私溢已美故也。监修国史,掌监修国史事。修国史,掌修国史,判院事。
  同修国史二员。女直人、汉人各一员。承安四年更拟女直一员,罢契丹同修国史。
  编修官,正八品。女直、汉人各四员。明昌二年罢契丹编修三员,添女直一员。大定十八年用书写出职人。检阅官,从九品。书写,女直、汉人各五人。修《辽史》刊修官一员,编修官三员。
  翰林学士院。天德二年,命翰林学士院自侍读学士至应奉文字,通设汉人十员,女直、契丹各七员。
  翰林学士承旨,正三品。掌制撰词命。凡应奉文字,衔内带“知制诰”。直学士以上同。贞祐三年升从二品。翰林学士,正三品。翰林侍读学士,从三品。翰林侍讲学士,从三品。翰林直学士,从四品。不限员。翰林待制,正五品。不限员,分掌词命文字,分判院事,衔内不带“知制诰”。翰林修撰,从六品。不限员,掌与待制同。应奉翰林文字,从七品。
  审官院。承安四年设,大安二年罢之,若注拟失当,上令御史台官论列。
  知院一员,从三品。掌奏驳除授失当事。随朝六品、外路五品以上官除授,并送本院审之。补阙、拾遗、监察虽七品,亦送本院。或御批亦送禀,惟部除不送。同知审官院事一员,从四品。掌书四人。女直、汉人各二人,以御史台终场举人辟充。
  太常寺。皇统三年正月始置。太庙、廪牺、郊社、诸陵、大乐等署隶焉。
  卿一员,从三品。少卿一员,正五品。丞一员,正六品。掌礼乐、郊庙、社稷、祠祀之事。博士二员,正七品。掌检讨典礼。检阅官一员,从九品。掌同博士。泰和元年置,四年罢。检讨二员,从九品。明昌元年置,以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同国史院汉人书写例,试补。太祝,从八品。掌奉祀神主。奉礼郎,从八品。掌设版位,执仪行事。协律郎,从八品。掌以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视音调。
  太庙署。皇统八年太庙成,设署,置令丞,仍兼提举庆元、明德、永祚三宫。令一员,从六品。掌太庙、衍庆、坤宁宫殿神御诸物,及提控诸门关键,扫除、守卫,兼廪牺令事。丞一员,从七品。兼廪牺署丞。直长,明昌三年罢。
  廪牺署。令、丞,以太庙令、丞兼,掌荐牺牲及养饲等事。
  郊社署。承安三年设祝史、斋郎百六十人,作班祗儤使,周年一替。大安元年,奏兼武成王庙署。令一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掌社稷、祠祀、祈祷并舍祭器等物。直长,明昌三年废。
  武成王庙署。大安元年置。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春秋祀享,以郊社令、丞兼。
  诸陵署。大安四年同随朝。提点山陵,正五品。涿州刺史兼。令,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掌守山陵。直长,正八品。
  园陵署。令,宛平县丞兼。贞祐二年以园陵迁大兴县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
  大乐署。兼鼓吹署。乐工百人。令一员,从六品。丞,从七品。掌调和律吕,教习音声并施用之法。乐工部籍直长一员,正八品。大乐正,从九品。掌祠祀及行礼陈设乐县。大乐副正,从九品。
  右属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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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殿前都点检司 宣徽院 秘书监 国子监 太府监 少府监 军器监 都水监 谏院 大理寺 弘文院 登闻鼓院 登闻检院 记注院 集贤院 益政院武卫军都指挥使司 卫尉司 户礼兵刑工部所辖诸司 三路检察及外路仓库牧圉等职
  殿前都点检司。天眷元年置。掌亲军,总领左右卫将军、符宝郎、宿直将军、左右振肃,宫籍监、近侍等诸局署、鹰坊、顿舍官隶焉。
  殿前都点检,正三品。兼侍卫将军都指挥使。掌行从宿卫,关防门禁,督摄队仗,总判司事。殿前左副都点检,从三品。兼侍卫将军副都指挥使。殿前右副都点检,从三品。兼侍卫将军副都指挥使。掌宫掖及行从。殿前都点检判官,从六品。大定十二年设。知事一员,从七品。
  殿前左卫将军,殿前右卫将军,殿前左卫副将军,殿前右卫副将军。掌宫禁及行从宿卫警严,仍总领护卫。右卫同此。
  符宝郎四员,掌御宝及金银等牌。旧名牌印祗候,大定二年改为符宝祗候,改牌印令史为符宝典书,四人。
  左右宿直将军,从五品。掌总领亲军。凡宫城诸门卫禁。并行从宿卫之事,八员。大定二十九年作十员,复作十一员。
  左右振肃,正七品。掌妃嫔出入总领护卫导从。本妃嫔护卫之长,大定二年改今名。
  宫籍监。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副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直长二员,正八品。掌同丞。
  近侍局。提点,正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