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受朝服。绛纱单衣,白裙襦,革带金钩歎,假带方心,纷囊,白袜,乌皮履。

  一品以下、五品以上,冠帻缨,簪导,谒见东宫及馀公事服之。绛纱单衣,白裙襦,带钩歎,假带方心,袜履,纷囊。

  六品以下,冠帻缨,簪导,去纷囊,馀并同。

  常服:辽国谓之「穿执」。起居礼,臣僚穿执。言穿靴、执笏也。

  皇帝柘黄袍衫,折上头巾,九环带,六合靴,起自宇文氏。唐太宗贞观已後,非元日、冬至受朝及大祭祀,皆常服而已。

  皇太子进德冠,九琪,金饰,绛纱单衣,白裙襦,白袜,乌皮履。

  五品以上,幞头,亦曰折上巾,紫袍,牙笏,金玉带。文官佩手巾、算袋、刀子、砺石、金鱼袋;武官楎七事:佩刀、刀子、磨石、契真、哕厥、针筒、火石袋,<七>乌皮六合靴。

  六品以下,幞头,绯衣,木笏,银带,银鱼袋佩,靴同。

  八品九品,幞头,绿袍,棻石带,靴同。

※校勘记

  一:红带至红垂按礼志一祭山仪作绛带、绛垂。

  二:太祖丙寅岁即皇帝位按纪,太祖即位于丁卯岁。

  三:绿花窄袍中单多红绿色中单上原有「绿」字,系衍文。契丹国志二三亦无绿字,从删。

  四:太祖叛弟剌哥剌哥,仪卫志四同。纪太祖六年十月以下及皇子表并作剌葛。

  五:夏收殷周弁以朝夏收殷周弁原作「唐收殷周弁」,按仪礼士冠礼:「周弁,殷,夏收。」据改。

  六:重熙五年尊号册礼按纪重熙五年无尊号册礼,五年疑是元年之误。

  七:武官楎七事佩刀刀子磨石契真哕厥针筒火石袋针筒原误「计筒」,火石袋原误「大石袋」。按新唐书二四车服志:「武官五品以上佩楎七事:佩刀、刀子、砺石、契真、哕厥、针筒、火石是也。」据改。

 





第五十七卷  志第二十六

仪卫志三

符印

  遥辇氏之世,受印于回鹘。至耶澜可汗请印於唐,武宗始赐「奉国契丹印」。太祖神册元年,梁幽州刺史来归,诏赐印绶。是时,太祖受位遥辇十年矣。会同九年,太宗伐晋,末帝表上传国宝一、<一>金印三,天子符瑞於是归辽。

  传国宝,秦始皇作,用蓝玉,螭纽,六面,其正面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鱼鸟篆,子婴以上汉高祖。王莽篡汉,平皇后投玺殿阶,螭角微玷。献帝失之,孙坚得于井中,传至孙权,以归于魏。魏文帝隶刻肩际曰「大魏受汉传国之宝」。唐更名「受命宝」。晋亡归辽。自三国以来,僭伪诸国往往模拟私制,历代府库所藏不一,莫辨真伪。圣宗开泰十年,驰驿取石晋所上玉玺于中京。兴宗重熙七年,以有传国宝者为正统赋试进士。天祚保大二年,遗传国玺于桑乾河。

  玉印,太宗破晋北归,得于汴宫,藏随驾库。穆宗应历二年,诏用太宗旧宝。<二>

  御前宝,金铸,文曰「御前之宝」,以印臣僚宣命。

  诏书宝,文曰「书诏之宝」,凡书诏批答用之。

  契丹宝,受契丹册仪,符宝郎捧宝置御坐东。

  金印三,晋帝所上,其文未详。

  皇太后宝,制未详。天显二年,应天皇太后称制,<三>群臣上玺绶。册承天皇太后仪,符宝郎奉宝置皇太后坐右。

  皇后印,文曰「皇后教印」。

  皇太子宝,未详其制。重熙九年册皇太子仪,中书令授皇太子宝。



  吏部印,文曰「吏部之印」,银铸,以印文官制诰。

  兵部印,文曰「兵部之印」,银铸,以印军职制诰。

  契丹枢密院、契丹诸行军部署、汉人枢密院、中书省、汉人诸行宫都部署印,并银铸。文不过六字以上,以银朱为色。

  南北王以下内外百司印,并铜铸,以黄丹为色,诸税务以赤石为色。

  杓印,杓,鸷鸟之总名,以为印纽,取疾速之义。行军诏赐将帅用之。道宗赐耶律仁先鹰纽印,即此。

符契

  自大贺氏八部用兵,则合契而动,不过刻木为合。太祖受命,易以金鱼。

  金鱼符七枚,黄金铸,长六寸,各有字号,每鱼左右判合之。有事,以左半先授守将,使者执右半,大小、长短、字号合同,然後发兵。事讫,归于内府。

  银牌二百面,长尺,刻以国字,文曰「宜速」,又曰「敕走马牌」。国有重事,皇帝以牌亲授使者,手札给驿马若干。驿马阙,取它马代。法,昼夜驰七百里,其次五百里。所至如天子亲临,须索更易,<四>无敢违者。使回,皇帝亲受之,手封牌印郎君收掌。

  木契,正面为阳,背面为阴,阖门唤仗则用之。朝贺之礼,宣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