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阴距二分弧与黄道交角之馀弦为一率,半径千万为二率,食甚太阴距春、秋分黄道经度之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太阴距二分弧之正切。又以半径千万为一率,太阴距二分弧与赤道交角之馀弦为二率,太阴距二分弧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切,检表为距春、秋分赤道经度。加减三宫九宫,食甚太阴黄道经度不及三宫,与三宫相减,过三宫者加三宫。过六宫者,与九宫相减,过九宫者加九宫。得食甚太阴赤道经度。求纬度宿度,同甲子元法。
  求初亏、复圆黄道高弧交角,以半径千万为一率,黄赤大距正弦为二率,影距春、秋分黄道经度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弦,检表得影距赤道度。影距春、秋分度数与太阳同,太阳在赤道北,影在南,太阳在赤道南,影在北。又以影距春、秋分黄道经度馀弦为一率,黄赤大距馀切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正切,检表为黄道赤经交角。乃用弧三角形,以北极距天顶为一边,影距赤道与九十度相加减为一边,北则减,南则加。初亏、复圆各子正时刻过十二时者,与二十四时相减。变赤道度,各为所夹之角,求得对北极距天顶之角。各为赤经高弧交角,以加减黄道赤经交角,太阴在夏至前六宫,食在子正后则减,为限西。食在子正前则加,加过九十度,与半周相减,为限东。不及九十度,则不与半周相减,变为限西。在夏至后六宫反是。各得黄道高弧交角。若食在子正,影在正午,无赤经高弧交角,则黄道赤经交角即黄道高弧交角。太阴在夏至前为限西,后为限东。
  求初亏、复圆并径高弧交角,以并径为一率,食甚实纬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馀弦,检表为并径交实纬角。如无食甚实纬,即无此角,亦无并径黄道交角。又置九十度,加减斜距黄道交角,得初亏、复圆黄道交实纬角。食甚月距正交初宫、六宫,初亏减,复圆加。五宫、十一宫,初亏加,复圆减。各与并径交实纬角相减,为初亏、复圆并径黄道交角。并径初交实纬角小,距纬南北与食甚同。大则反是。以加减黄道高弧交角,亏限东,复圆限西,纬南加,纬北减。初亏限西,复圆限东,加减反是。各得并径高弧交角。如无并径黄道交角,则黄道高弧交角即并径高弧交角。
  求初亏、复圆方位,即以并径高弧交角为定交角,求法同甲子元。但以并径高弧交角初度初亏在限东为正下,限西为正上;复圆在限东为正上,限西为正下。据京师北极高度定,与甲子元法同。
  求带食分秒,用两经斜距,不用月距日实行,馀与甲子元法同。
  求带食方位,用带食两心相距,不用并径求诸交角,如初亏、复圆定方位。食甚前与初亏同,食甚后与复圆同。
  求各省月食时刻方位,理同甲子元法。
  绘月食图,同甲子元法。
  日食用数
  太阳光分一十五秒,馀见日躔、月离、月食。
  推日食法
  求天正冬至,
  求纪日,
  求首朔,
  求太阴入食限,并同月食,惟不用望策,即为逐月朔太阴交周。视某月入可食之限,即为有食之月。交周自五宫八度四十二分至六宫九度一十四分,又自十一宫二十度四十六分至初宫二十一度一十八分,皆可食之限。
  求平朔,
  求实朔实时,并同月食求望法,惟不加望策。视本时月距正交入食限为有食。自五宫十一度三十四分至六宫六度二十二分,又自十一宫二十三度三十八分至初宫十八度二十六分,为有食之限。
  求实朔用时,与月食求实望用时同。比视日出入,同甲子元法。
  求食甚用时,与月食求食甚时刻法同。
  求太阳太阴实引,
  求太阳太阴距地,并同月食。
  求地平高下差,先求本日太阴最大地半径差,法同月食。乃减太阳最大地半径差,得地平高下差。
  求太阳实半径,先求太阳视半径,法同月食。内减太阳光分,得太阳实半径。
  求太阴视半径,法同月食。
  求食甚太阳黄道经度宿度,求经度与月食求太阴白道法同;求宿度同日躔。
  求食甚太阴赤道经纬宿度,用黄赤大距,法同月食求太阴黄道。
  求黄赤及黄白、赤白二经交角,以食甚太阳距春、秋分黄道经度馀弦为一率,黄赤大距馀切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馀切,检表得黄赤二经交角。冬至后黄经在赤经西,夏至后在赤经东,如太阳在二至,则无此角。又以前所得斜距黄道交角,即为黄白二经交角。实朔月距正交初宫、十一宫,白经在黄经西;五宫、六宫,在黄经东。二交角相加减,为赤白二经交角。二交角同为东同为西者相加,白经在赤经之东西仍之。一为东一为西者相减。东西从大角。如减尽,则无此角。如无黄赤二经交角,则黄白即赤白,东西并同。
  求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以食甚用时与十二时相减,馀数变赤道度,得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
  求用时赤经高弧交角,用弧三角形,以北极距天顶为一边,太阳距北极为一边,赤纬在南,加九十度;在北,与九十度相减。用时太阳距午赤道度为所夹之角,求得对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