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人。明万历三十五年进士,官至建极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崇祯之季,明帝欲与我议和,升泄其语,罢归里。李自成入京师,升与明御史赵继鼎、卢世氵隺逐自成所置吏,奉明宗室香河知县师敔城守。寻奉表来归,授师敔知州,命升以建极殿大学士管吏部尚书。升至京师,改命与诸大学士共理机务。顺治二年,卒,赠太傅,谥清义。
  胡世安,四川井研人。明崇祯元年进士,官至少詹事。顺治初,授原官。四迁礼部尚书。十五年,授武英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圣祖即位,与之俊同改秘书院大学士。以疾乞休,累加少师兼太子太师。康熙二年,卒。
  王永吉,字修之,江南高邮人。明天启间进士,官至蓟辽总督。顺治二年,以顺天巡抚宋权荐,授大理寺卿。四年,擢工部侍郎。永吉疏辞,上责其博虚名,特允之,并谕永不录用。居数年,有诏起用废员,复诣京师,吏部疏荐,八年,授户部侍郎。条奏各卫所屯地分上、中、下三等,请拨上田给运丁;各项折色银请仍令官收官解,本色物料动支折价采买;洲田丈量累民,请以芦课并入州县考成,五年一次丈量:皆见采择。
  永吉家居,究心黄河下游阏壅为害,尝议修泾河闸,濬射阳湖。九年,疏言:“黄水自邳、宿下至清河口,淮、泗之水聚於洪泽湖,亦出清河口。二水交会,淮、泗弱势,不能敌黄。折而南趋四百馀里,出瓜洲、仪真方能达江。一线运河,收束甚紧,即有大小闸洞宣泄,海口不开,下流壅滞,以致河堤十年九决。海口在兴化、泰州、盐城境内,辄为附近居民填塞。乞敕河、漕重臣相度疏濬,复其故道。淮、泗消则黄河势亦减。”
  时河以北诸省患水,而江以南又苦旱,屡诏蠲赈,而湖广、四川、闽、广诸镇待饷甚急。永吉疏请下廷臣筹足饷救荒之策,上命永吉详具以闻。永吉因言:“各省兵有罪革占冒,马亦有老病弱毙,十汰其二。以百万之饷计之,岁可省二十万。即以裁省之项,酌定直省灾伤分数,则兵清而赋亦减。”上嘉纳之。
  畿辅奸民,每藉投充旗下,横行骫法。永吉疏陈其害,谓:“上干国法,下失人心,请敕禁王大臣滥收人投旗,以息诸弊。”十年,擢兵部尚书。十一年,与刑部尚书觉罗巴哈纳等分赈直隶八府。转都察院左都御史,擢秘书院大学士。
  永吉在兵部,鞫德州诸生吕煌匿逃人行贿,谳未当,下王大臣诘问,永吉厉声争辨。事闻上,谕曰:“永吉破格超擢,当竭力为国,乃因诘问,辄至忿怒,岂欲效陈名夏故态耶?”左授仓场侍郎。十二年,仍授国史院大学士。寻加太子太保,领吏部尚书。
  十四年夏,旱,疏请“下直省督、抚、按诸臣清釐庶狱,如有殊常枉屈,奏请上裁;赎徒以下,保释宁家”。下所司议行。旋以地震具疏引咎,上复责其博虚名。十五年,以兄子树德科场关节事发,左授太常寺少卿,迁左副都御史。十六年,卒。上以永吉勤劳素著,命予优恤,赠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文通。
  党崇雅,陕西宝鸡人。明天启五年进士,官至户部侍郎。顺治元年,以天津总督骆养性荐,授原官,调刑部。疏言:“旧制,大逆大盗,决不待时,馀俱监候秋后处决,未尝一罹死刑,辄弃於市。请凡罪人照例区别,以昭钦恤。新制未定,并乞暂用明律。俟新例颁行,画一遵守。”二年,复疏言:“流寇暴虐,今剿灭殆尽。恐寇党株连,下民未获宁止。请速颁恩赦。督、抚、司、道及府、州、县各官,简用务在得人,庶可广皇仁,布实政。”并得旨允行。骆养性被讦贪婪通贼,辞连崇雅,谳不实,免议。给事中庄宪祖劾崇雅衰庸,崇雅疏乞罢,留之。五年,擢尚书。六年,加太子太保。八年,调户部,加少保。十年,引疾告归,命仍支原俸。旋召还。十一年,授国史院大学士。十二年,复以老乞休,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入谢,上见其老,赐御服,谕曰:“卿今还里,服朕赐衣,如见朕也!”临行,复召见,赐茶,慰以温语,命大学士车克送之。十三年,敕存问。康熙五年,卒。明福王时,定从贼案,崇雅与卫周祚、高尔俨皆与。
  卫周祚,山西曲沃人。明崇祯进士,官户部郎中。顺治元年,授吏部郎中。再迁刑部侍郎,疏言:“各省逮捕土寇,坐辄数十人,请饰鞫讯得实,具狱词解部。京师多讦讼,请严反坐罪。功臣犯法,请复收赎之令。”调吏部,疏言:“六部司属,请每岁令堂官纠举黜陟。”“疆圉新辟,招民百名,即授知县,暂委各官,即予本职,乃一时权宜计。请试以文义,有不娴者,招民改武职,暂委授佐杂。”皆下部议行。擢尚书,历工、吏二部。十五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兼刑部尚书,改国史院。以葬兄周胤乞假还。复起授保和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以疾乞休。康熙十四年,卒,谥文清。周祚居乡谨厚,圣祖称之。西巡,遣大臣酹其墓。
  周胤,明崇祯七年进士,官御史。顺治初,授原官。官至兵部侍郎。
  高尔俨,直隶静海人。明崇祯十二年进士,官编修。顺治初,授秘书院侍讲学士。迁侍郎,历礼、吏二部,擢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九年,为御史吴达所论,乞罢。旋起补弘文院大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