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案《旧占》曰:‘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今宜罢散作役,务从节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营造,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帝不从。遂复崇华殿,改曰九龙。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多弃法度,疲众逞欲,以妾为妻之应也。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改作,端门又灾。内殿门者,号令所出;殿者,听政之所。是时诸葛恪执政,而矜慢放肆,孙峻总禁旅,而险害终著。武昌,孙氏尊号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贵要之首者,恪果丧众殄人,峻授政于綝,綝废亮也。或曰,孙权毁撤武昌以增太初宫,诸葛恪有迁都意,更起门殿,事非时宜,故见灾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太平元年二月朔,建鄴火,人之火也。是秋,孙綝始执政,矫以亮诏杀吕据、滕胤。明年,又辄杀硃异。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
  孙休永安五年二月,城西门北楼灾。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势,多行无礼,而韦昭、盛冲终斥不用,兼遣察战等为内史,惊扰州郡,致使交止反乱,是其咎也。
  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余家,死者七百人。案《春秋》齐大灾,刘向以为桓公好内,听女口,妻妾数更之罚也。时皓制令诡暴,荡弃法度,劳臣名士,诛斥甚众,后宫万余,女谒数行,其中隆宠佩皇后玺绶者又多矣,故有大火。
  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灾西阁楚王所止坊及临商观窗。十年四月癸丑,崇贤殿灾。十一月庚辰,含章鞠室、修成堂前庑、景坊东屋、晖章殿南阁火。时有上书曰:“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故天变屡见,窃为陛下忧之。”由是杨珧求退。是时帝纳冯紞之间,废张华之功,听杨骏之谗,离卫瓘之宠,此逐功臣之罚也。明年,宫车宴驾。其后楚王承窃发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免。震灾其坊,又天意乎。
  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张华疑有乱,先命固守,然后救火。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屐,汉高祖断白蛇剑及二百八万器械,一时荡尽。是后愍怀太子见杀之罚也。天戒若曰,夫设险击柝,所以固其国,储积戒器,所以戒不虞。今冢嗣将倾,社稷将泯,禁兵无所复施,皇旅又将谁卫。帝后不悟,终丧四海,是其应也。张华、阎纂皆曰,武库火而氐羌反,太子见废,则四海可知。”
  八年十一月,高原陵火。是时贾后凶恣,贾谧擅朝,恶积罪稔,宜见诛绝。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虽亲贵莫比,犹宜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原陵也。帝既眊弱,而张华又不纳裴頠、刘卞之谋,故后遂与谧杀太子也。干宝以为“高原陵火,太子废之应。汉武帝世,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与此占同”。
  永康元年,帝纳皇后羊氏,后将入宫,衣中忽有火,众咸怪之。永兴元年,成都王遂废后,处之金墉城。是后还立,立而复废者四。又诏赐死,荀籓表全之。虽来还在位,然忧逼折辱,终古未闻。此孽火之应也。
  永兴二年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起,延崇礼闼及阁道。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弃法津之应也。后清河王覃入嗣,不终于位,又杀太子之罚也。
  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阳火,烧死者三千余人。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司雍二州牧,众四五万,攻略郡县。此下陵上,阳失其节之应也。
  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武昌灾,火起,兴众救之,救于此而发于彼,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数日不绝。旧说所谓“滥炎妄起,虽兴师众,不能救之”之谓也。干宝以为“此臣而君行,亢阳失节,是为王敦陵上,有无君之心,故灾也。”
  永昌二年正月癸巳,京师大火。三月,饶安、东光、安陵三县火,烧七千余家,死者万五千人。
  明帝太宁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时王敦威侮朝廷,多行无礼,内外臣下咸怀怨毒,极阴生阳也。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京师火。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吴郡灾。
  穆帝永和五年六月,震灾石季龙太武殿及两庙端门。震灾月余乃灭,金石皆尽。其后季龙死,大乱,遂灭亡。
  海西公太和中,郗愔为会稽太守。六月大旱灾,火烧数千家。延及山阴仓米数百万斛,炎烟蔽天,不可扑灭。此亦桓温强盛,将废海西,极阴生阳之应也。
  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京师风火大起。是时桓温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践位,人怀忧恐,此与太宁火事同。
  太元十年正月,国子学生因风放火,焚房百余间。是后考课不厉,赏黜无章。盖有育才之名,而无收贤之实,此不哲之罚先兆也。
  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贤堂灾。是月丙申,螽斯则百堂及客馆、骠骑府库皆灾。于时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罚,皆有象类。主相不悟,终至乱亡。会稽王道子宠幸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