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油满甕,渍其衣,语同类曰:“此妇倔强,将巘之。”丘哂曰:“若谓死溺、死焚、死刃有间乎?官兵旦夕至,若求如我,得哉!”贼怒,束于木焚之,火炽,骂不绝口。同邑乾氏,年十七,归高文焕。文焕卒,无子,拔刀自裁。母及姑救之,越三日复苏。自是断荤,日不再食。崇祯十六年,闻贼陷德安,将及孝感。从子高骞将扶避山砦,氏曰:“吾老矣,岂复出门求活。行吾四十年前之志,可也。”投后园池中死。
  邑又有黄氏,张挺然妻。崇祯末,贼帅白旺陷德安,授挺然伪掌旅。黄泣止之,不听。贼令挺然取妇为质,黄携十岁儿匿青山砦。挺然诱以利,劫以兵,且使亲戚招之,皆不应。已而破砦,焚己居以穷黄,黄匿愈深,竟不可得。挺然寄儿金簪,儿以绾发,黄怒,拔弃之曰:“何为以贼物污首!”久之,贼败,挺然走死襄阳,黄耕织以抚其子,乡人义之。
  蕲水洗马畈某氏,为贼所执,不从。贼刃其腹,一手抱婴儿,一手捧腹,使气不即尽以待夫。夫至,付儿,放手而毙。
  向氏,黄陂人。年十八,归王旦士。未久,贼陷黄陂,被执。贼持刀迫之,氏骂不绝口。贼指众曰:“若非汝父母,即舅姑兄弟,必尽杀,而后及汝。”氏曰:“我义不辱,与家人何与!”夺刃自刎。贼怒,立磔之。
  刘长庚妾雷氏。长庚为同州诸生。贼陷潼关,将及州,长庚拜家庙,召妻及二子曰:“汝年长,且有子,当逃。”召雷及所生女曰:“汝年少,当从吾死。”雷曰:“妾志也。”长庚携酒登楼,谓妾曰:“汝平日不饮,今当共醉。”妾欣然引满。长庚且饮且歌,夜半遍题四壁,拔刀示妾曰:“可以行乎?”对曰:“请先之。”夺刀自刎。长庚乃解所系条,缢于梁。女方七岁,横刀于壁,以颈就之而死。
  邵氏,商州人,布政使可立女,侍郎雒南薛国用子匡伦妻也。流贼将至,避之母家。商州陷,贼驱使执爨,骂曰:“吾大家女,嫁大臣子,肯为狗贼作饭耶!”贼怒,斫其足,骂益厉,断舌寸磔之。
  关陈谏妻吕氏。陈谏,云梦诸生。族有安氏者,殉其夫关坤,吕每谈及,辄感慨欷歔曰:“妇人义当如是。”崇祯末,寇陷邻郡,吕谓夫曰:“贼焰方张,不如早为之所。”取鱼网结其体甚固。俄寇至,俾缝衣,吕投剪破贼面,骂曰:“贼敢辱我针黹乎!手可断,衣不可缝。”贼怒,磔之,投于水。
  邵氏,曲周李纯盛妻。寇至,姑姊妹俱避地洞中。邵为寇所得,问洞所在。绐之行,寇喜随之,径往井傍,投井死。洞中五十余人俱获免。
  王氏,宛平刘应龙妻。年十六,嫁应龙。家贫,以女红养舅姑。应龙父子相继亡,王事姑抚子。阅二十年,贼陷都城,泣拜其姑曰:“留长孙奉事祖母,妇死已决。”遂携幼子投井死。
  吴之瑞妻张氏。之瑞,宿松诸生。福王时,城陷,军士欲污之。张恐祸及夫与子,绐曰:“此吾家塾师,携其子在此。吾丑之,若遣去,则惟命。”夫与二子去已远,张乃厉声唾骂,撞石死。
  韩鼎允妻刘氏。鼎允为怀宁诸生。福王时,城溃。舅姑双柩殡于堂,刘守不去。贼欲剖棺,刘抱棺号哭,贼释之。一女年十三,贼欲纵火,而数盼其女。刘绐之曰:“苟不惊先柩,女非所惜也。”贼喜投炬,携女去。刘送女,目门外池示之,女即投池死。贼怒,刃刘,刘骂不绝口死。
  江都程氏六烈。程煜节者,江都诸生也。其祖姑有适林者,其姑有适李者,其叔母曰刘氏、邹氏、胡氏。而煜节之妹曰程娥,未字。城被围,与刘约俱死,各以大带置袖中。城破,女理发更衣,再拜别其母,遂缢死。刘有女甫一岁,啼甚惨。刘乳之,复以糕饵一器置女侧,乃死。邹与胡亦同死。适林者,投井死。适李者,遭掠,绐卒至井旁,大骂投井死。时称一门六烈。
  张氏,江都史著馨妻。年二十六,夫亡。及城陷,抚其子泣曰:“向也抚孤为难,今也全节为大。儿其善图,吾不能顾矣。”遂赴水死。
  又兰氏,孙道升继妻。其前妻女曰四,兰所生女曰七,皆嫁古氏。次曰存,孙女曰巽,皆未嫁。其弟道乾、道新并先卒。道乾妻王氏,子天麟妻丁氏,道新妻古氏,其从弟子启先妻董氏。江都之围,诸妇女各手一刃一绳自随。城破,巽先缢死。兰时五十四,引绳自缢死。王氏、丁氏投舍后汪中死。古氏亦五十四,守节三十年,头尽白,投井死。有女嫁于吴,生女曰睿,方八岁,适在外家,从死于井。董氏以带系门枢,缢死。存病足,力疾投井死。董氏之娣,有祖母曰陈氏,方寄居,与董氏同处,亦自缢死。四与七同缢于床死。
  同时有张廷铉者,妻薛氏,城破自缢死。廷铉之妹曰五,遇卒鞭挞使从己,大呼曰:“杀即杀,何鞭为!”遂杀死。
  张秉纯妻刘氏。秉纯,和州诸生。家故贫,氏操井臼,处之怡然。国亡,秉纯绝粒死。氏一勺水不入口,阅十有六日,肌骨销铄,命子扶至柩前祭拜,痛哭而绝。
  陶氏,当涂孙士毅妻,守节十年。南都覆,为卒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否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不忍杀,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