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倭至,负母出逃,遇贼索母珥环,欲杀之。经孚以身翼蔽,贼怒,挥刃截耳及肩而死,手犹抱母颈不解。可正,嘉定诸生。负祖母避贼,天雨泥泞,猝遇贼。贼恶见妇人,欲杀其祖母,叱可正去。可正跪泣请代,贼不从。可正以身覆祖母,贼并杀之。民宪,晋江人。扶父避难,遇贼,长跪哀告曰:“勿惊我父,他物任取之。”贼不听,竟杀其父。民宪愤,挺身杀二贼,伤数贼。贼至益多,断民宪右手。卧草中,犹一手执戈,呼其父三日而绝。
  夏子孝,字以忠,桐城人。六岁失母,哀哭如成人。九岁父得危疾,祷天地,刲股六寸许,调羹以进,父食之顿愈。翌日,子孝痛创,父诘其故,始知之。里老以闻于官,知府胡麟先梦王祥来谒,诘旦而县牒至,诧曰:“孺子其祥后身耶?”召见,易其旧名“恩”曰“子孝”。督学御史胡植即令入学为诸生,月廪之。麟复属贡士赵简授之经。嘉靖末,父卒,庐墓,独居荒山,身无完衣,形容槁瘁。后历事王畿、罗汝芳、史桂芳、耿定向,获闻圣贤之学。定向为督学御史,将疏闻于朝,固辞曰:“不肖不忍以亡亲贾名。”乃止。将死,命其子曰:“葬我父墓侧。”
  阿寄者,淳安徐氏仆也。徐氏昆弟析产而居,伯得一马,仲得一牛,季寡妇得阿寄,时年五十余矣。寡妇泣曰:“马则乘,牛则耕,老仆何益。”寄叹曰:“主谓我不若牛马耶!”乃画策营生,示可用状。寡妇尽脱簪珥,得白金十二两,畀寄。寄入山贩漆,期年而三倍其息,谓寡妇曰:“主无忧,富可致矣。”历二十年,积资巨万,为寡妇嫁三女,婚二子,赍聘皆千金。又延师教二子,输粟为太学生。自是,寡妇财雄一邑。及寄病且死,谓寡妇曰:“老奴牛马之报尽矣。”出枕中二籍,则家钜细悉均分之,曰:“以此遗两郎君,可世守也。”既殁,或疑其有私,窃启其箧,无一金蓄。所遗一妪一儿,仅敝缊掩体而已。
  赵重华,云南太和人。七岁时,父廷瑞游江湖间,久不返。重华长,谒郡守请路引,榜其背曰:“万里寻亲。”别书父年貌、邑里数千纸,所历都会州县遍张之。西祷武当山,经太子岩,岩阴有字曰:“嘉靖四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赵廷瑞朝山至此。”重华读之,恸曰:“吾父果过此,今吾之来月日正同,可卜相逢矣。”遂书其后曰:“万历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赵廷瑞之子重华,寻父至此。”久之竟无所遇。过丹阳,盗攫其资,所遗独路引。且行且乞,遇一老僧呼问其故,笑曰:“汝父客无锡南禅寺中。”语讫忽不见。重华急趋至寺,果其父,出路引示之,相与恸哭。留数日,乃还云南。
  是时,有谢广者,祁门人。父求仙不返,广娶妇七日即别母求父,遇于开封逆旅中。父乘间复脱去。广跋涉四方者垂二十年,终不得父,闻者哀之。
  王世名,字时望,武义人。父良,与族子俊同居争屋,为俊殴死。世名年十七,恐残父尸,不忍就理,乃佯听其输田议和。凡田所入,辄易价封识。俊有所馈,亦佯受之。而潜绘父像悬密室,绘己像于旁,带刀侍,朝夕泣拜,且购一刃,铭“报仇”二字,母妻不知也。服阕,为诸生。及生子数月,谓母妻曰:“吾已有后,可以死矣。”一日,俊自外醉归,世名挺刃迎击之,立毙。出号于众,入白母,即取前封识者诣吏请死。时万历九年二月,去父死六年矣。知县陈某曰:“此孝子也,不可置狱。”别馆之,而上其事于府。府檄金华知县汪大受来讯。世名请死,大受曰:“检尸有伤,尔可无死。”曰:“吾惟不忍残父尸,以至今日。不然,何待六年。乞放归辞母乃就死。”许之。归,母迎而泣。世名曰:“身者,父之遗也。以父之遗为父死,虽离母,得从父矣,何憾。”顷之,大受至,县人奔走直世名者以千计。大受乃令人舁致父棺,将开视之。世名大恸,以头触阶石,血流殷地。大受及旁观者咸为陨涕,乃令舁柩去,将白上官免检尸,以全孝子。世名曰:“此非法也,非法无君,何以生为。”遂不食而死。妻俞氏,抚孤三载,自缢以殉,旌其门曰孝烈。
  李文咏,昆山诸生。父大经,沂水知县。万历二十七年,父寝室被火。文咏突入,将父抱出,而榱栋尽覆,父子俱焚死。火息,入视,尸犹覆其父,父存全体,文咏但余一股。
  王应元,武隆人。力农养父。父醉卧,家失火。应元自外趋烈焰中,竟不能出,抱父死。
  唐治,黄冈人。父柩在堂,邻居火,治尽出资财募人舁柩,人各自顾,无应者。或挽之出,泣曰:“父柩在此,我死不出。”火息,后堂岿然独存,柩亦无恙,而治竟熏灼伏柩死。万历中旌表。
  许恩,蕲水人。夜半邻家失火,恩惊出,遍寻母不得,复突入,遂与母俱焚。
  冯象临,慈谿诸生。家被火,遍觅父母,烟焰弥空,迷失庭户。象临大呼,初得母,即从火中负出。再入负父,并挟一弟以出,半体已焦烂。闻妹尚留卧内,母号呼,将自入,亟止之,触烈焰携妹出,竟灼烂而死。事闻,赐旌。
  后有龚作梅者,陈州人。年十七,父母俱亡,殡于舍。闯贼火民居,作梅跪柩前焚死。
  孔金,山阳人。父早亡,母谢氏,遗腹三月而生金。母为大贾杜言逼娶,投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