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 汉溧阳地。隋为县。武德三年,属扬州。九年,属宣州。乾元元年,属昇州。州废还属
  南陵 汉春谷县地,属丹阳郡。梁置南陵县。武德七年,属池州。州废来属。旧治赭圻城,长安四年,移理青阳城
  太平 天宝十一载正月,析泾县置
  宁国 隋县。武德六年废,天宝三载复置
  旌德 宝应二年二月,析太平县置。
  池州下 隋宣城郡之秋浦县。武德四年,置池州,领秋浦、南陵二县。贞观元年,废池州,以秋浦属宣州。永泰元年,江西观察使李勉以秋浦去洪州九百里,请复置池州,仍请割青阳、至德二县隶之,又析置石埭县,并从之。后隶宣州。领县四,户一万九千,口八万七千九百六十七。
  秋浦 州所治。汉石城县,属丹阳郡。隋分南陵置秋浦县,因水为名
  青阳 天宝元年,分泾、南陵、秋浦三县置,治古临城
  至德 至德二年析置
  石埭 永泰二年,割秋浦、浮梁、黟三县置,治古石埭城。
  饶州下 隋鄱阳郡。武德四年,平江左,置饶州,领鄱阳、新平、广晋、余干、乐平、长城、玉亭、弋阳、上饶九县。七年,省上饶入弋阳,省玉亭入长城、余干二县。八年,又并长城入余干,并新平、广晋入鄱阳。旧领县四,户一万一千四百,口五万九千八百一十七。天宝,户四万八百九十九,口二十四万四千三百五十。在京师东南三千二百六十三里,至东都二千四百一十三里。
  鄱阳 汉县,属豫章郡。古城在今县东界,有鄱江,今为州所理
  余干  汉余干县属豫章郡。古所谓汗越也。汗音干,隋朝去“水”。乐平武德中置,九年省,后重置
  浮梁 武德中,废新平县。开元四年,分鄱阳置,后改新昌。天宝元年复置。
  洪州上都督府 隋豫章郡。武德五年,平林士弘,置洪州总管府,管洪、饶、抚、吉、虔、南平六州,分豫章置钟陵县。洪州领豫章、丰城、钟陵三县。八年,废孙州、南昌州、米州,以南昌、建昌、高安三县来属。省钟陵、南昌二县入豫章。贞观二年,加洪、饶、抚、吉、虔、袁、江、鄂等八州。显庆四年,督饶、鄂等州。洪州旧领县四,永淳二年,置新吴县。长安四年,置武宁县,又督洪、袁、吉、虔、抚五州。天宝元年,改为豫章郡。乾元元年,复为洪州。旧领县四:豫章、丰城、高安、建昌。户一万五千四百五十六,口七万四千四十四。天宝领县六,户五万五千五百三十,口三十五万三千二百三十一。在京师东南三千九十里,至东都二千二百一十一里。
  钟陵 汉南昌县,豫章郡所治也。隋改为豫章县,置洪州,炀帝复为豫章郡。宝应元年六月,以犯代宗讳,改为钟陵,取地名
  丰城 吴分南昌县置富城县,晋改为丰城
  高安 汉建城县,属豫章郡。武德五年,改为高安,仍置靖州,领高安、望蔡、华阳三县。七年,改靖州为米州。其年,又改为筠州。八年,废筠州,省华阳、望蔡二县,以高安属洪州
  建昌 汉海昏县,属豫章郡。后汉分立建昌。武德五年,分置南昌州总管府,管南昌、西吴、靖、米、孙五州。南昌州领建昌、龙安、永修三县。七年,罢都督为南昌州。八年,废南昌州及孙州,以南昌州新吴、永修、龙安入建昌县,以孙州之建昌入豫章县,而以建昌属洪州
  新吴 旧废县。永淳二年,分建昌置
  武宁 长安四年,分建昌置武宁县。景云元年,改为豫宁。宝应元年,复为武宁
  分宁 贞元十六年二月置。
  虔州中 隋南康郡。武德五年,平江左,置虔州。天宝元年,改为南康郡。乾元元年,复为虔州。旧领县四,户八千九百九十四,口三万九千九百一。天宝领县六,户三万七千六百四十七,口二十七万五千四百一十。今县七。在京师东南四千一十七里,至东都三千四百里。
  赣 古滥反
  州所理。汉县,属豫章郡。汉分豫章立庐陵郡,晋改为南康郡。隋初为虔州,炀帝为南康郡。皆治赣
  虔化 吴分赣立阳都县,晋改为宁都。隋平陈,改为虔化,属虔州
  南康 汉南野县,属豫章郡。吴分南野立南安县,晋改为南康
  雩都 汉县,属豫章郡
  信丰 永淳元年,分南康置南安县。天宝元年,改为信丰
  大庾 神龙元年,分南康置
  安远 贞元四年八月四日置。
  抚州中 隋临川郡。武德五年,讨平林士弘,置抚州,领临川、南城、郡武、宜黄、崇仁、永城、东兴、将乐八县。七年,省东兴、永城、将乐三县,以邵武隶建州。八年,省宜黄县。天宝元年,改为临川郡。乾元元年,复为抚州。旧领县三,户七千三百五十四,口四万六百八十五。天宝领县四,户三万六百五,口十七万六千三百九十四。在京师东南三千三百一十二里,至东都二千五百四十里。
  临川 州所理。汉南昌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