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法度,请明其罚。不报。
  俄为起居舍人,帝问:“卿家书诏颇有存者乎?”谟对:“惟故笏在。”诏令上送。郑覃曰:“在人不在笏。”帝曰:“覃不识朕意,此笏乃今甘棠。”帝因敕谟曰:“事有不当,毋嫌论奏。”谟对:“臣顷为谏臣,故得有所陈;今则记言动,不敢侵官。”帝曰:“两省属皆可议朝廷事,而毋辞也!”帝索起居注,谟奏:“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帝曰:“不然。我既尝观之。”谟曰:“向者取观,史氏为失职。陛下一见,则后来所书必有讳屈,善恶不实,不可以为史,且后代何信哉?”乃止。
  中尉仇士良捕妖民贺兰进兴及党与治军中,反状且,帝自临问,诏命斩囚以徇。御史中丞高元裕建言:“狱当与众共之。刑部、大理,法官也,决大狱不与知,律令谓何?请归有司。”未报。谟上言:“事系军,即推军中。如齐民,宜付府县。今狱不在有司,法有轻重,何从而知?”帝停决,诏神策军以官兵留仗内,余付御史台。台惮士良,不敢异,卒皆诛死。擢谏议大夫,兼起居舍人、弘文馆直学士,谟固让不见可,乃拜。
  始谟之进,李珏、杨嗣复实推引之。武宗立,谟坐二人党,出为汾州刺史。俄贬信州长史。宣宗嗣位,移郢、商二州刺史。召授给事中,迁御史中丞,发驸马都尉杜中立奸赃,权戚缩气。俄兼户部侍郎事,谟奏:“中丞,纪纲所寄,不宜杂领钱谷,乞专治户部。”诏可。顷之,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建言:“今天下粗治,惟东宫未立,不早以正人傅导之,非所以存副贰之重。”且泣下,帝为感动。自敬宗后,恶言储嫡事,故公卿无敢开陈者。时帝春秋高,嫡嗣未辨,谟辅政,白发其端,朝议归重。
  会詹毘国献象,谟以为非土性,不可畜,请还其献。诏可。河东节度使李业杀降虏,边部震扰,业内恃凭藉,人无敢言者,谟奏徙滑州。迁中书侍郎。大理卿马曙有犀铠数十首,惧而瘗之。奴王庆以怨告曙藏甲有异谋,按之无它状,投曙岭外,庆免。议者谓奴诉主,法不听。谟引律固争,卒论庆死。累迁门下侍郎,兼户部尚书。
  大中十年,以平章事领剑南西川节度使。上疾求代,召拜吏部尚书,因久疾,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赠司徒。
  谟为宰相,议事天子前,它相或委抑规讽,惟谟谠切无所回畏。宣宗尝曰:“谟名臣孙,有祖风,朕心惮之。”然卒以刚正为令狐綯所忌,谗罢之。
  赞曰:君臣之际,顾不难哉!以徵之忠,而太宗之睿,身殁未几,猜谮遽行。始,徵之谏,累数十余万言,至君子小人,未尝不反复为帝言之,以佞邪之乱忠也。久犹不免。故曰:“皓皓者易污,峣峣者难全”,自古所叹云。唐柳芳称“徵死,知不知莫不恨惜,以为三代遗直”。谅哉!谟之论议挺挺,有祖风烈,《诗》所谓“是以似之”者欤!
  
列传第二十三 王薛马韦
  王珪,字叔玠。祖僧辩,梁太尉、尚书令。父顗,北齐乐陵郡太守。世居郿。性沉澹,志量隐正 ,恬于所遇,交不苟合。隋开皇十三年,召入秘书内省,雠定群书,为太常治礼郎。季父颇,通儒有鉴裁,尤所器许。颇坐汉王谅反,诛,珪亡命南山十余年。高祖入关,李纲荐署世子府谘议参军事。建成为皇太子,授中舍人,迁中允,礼遇良厚。太子与秦王有隙,帝责珪不能辅导,流巂州。太子已诛,太宗召为谏议大夫。帝尝曰:“正主御邪臣,不可以致治;正臣事邪主,亦不可以致治。唯君臣同德,则海内安。朕虽不明,幸诸公数相谏正,庶致天下于平。”珪进曰:“古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谏不用,则相继以死。今陛下开圣德,收采刍言,臣愿竭狂瞽,佐万分一。”帝可,乃诏谏官随中书、门下及三品官入阁。珪推诚纳善,每存规益,帝益任之。封永宁县男、黄门侍郎,迁侍中。
  它日进见,有美人侍帝侧,本庐江王瑗姬也。帝指之曰:“庐江不道,贼其夫而纳其室,何有不亡乎?”珪避席曰:“陛下以庐江为是邪?非邪?”帝曰:“杀人而取妻,乃问朕是非,何也?”对曰:“臣闻齐桓公之郭,问父老曰:‘郭何故亡?’曰:‘以其善善而恶恶也。’公曰:‘若子之言,乃贤君也,何至于亡?’父老曰:‘不然,郭君善善不能用,恶恶不能去,所以亡。’今陛下知庐江之亡,其姬尚在,窃谓陛下以为是。审知其非,所谓知恶而不去也。”帝嗟美其言。
  帝使太常少卿祖孝孙以乐律授宫中音家,伎不进,数被让。珪与温彦博同进曰:“孝孙,修谨士,陛下使教女乐,又责谯之,天下其以士为轻乎!”帝怒曰:“卿皆我腹心,乃附下罔上,为人游说邪?”彦博惧,谢罪,珪不谢,曰:“臣本事前宫,罪当死,陛下矜其性命,引置枢密,责以忠效。今疑臣以私,是陛下负臣,臣不负陛下。”帝默然惭,遂罢。明日,语房玄龄曰:“昔武王不用夷、齐,宣王杀杜伯,自古帝王纳谏固难矣。朕夙夜庶几于前圣,昨责珪等,痛自悔,公等勿惩是不进谏也!”
  时珪与玄龄、李靖、温彦博、戴胄、魏征同辅政。帝以珪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