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冕冠。

  执器,服同乐工,母追冠,一名武弁。加以抹。

  至元二年闰五月,大乐署言,堂上下乐舞官员及乐工,合用衣冠冠冕靴应等物,乞行制造。大常寺下博士议定,乐工副四人,乐师二人,照独二人,运谱二人,皆服紫罗公服,皂纱幞头,舒脚,红鞓角带,木笏,皂靴。引舞色长四人,紫罗公服,皂纱幞头展角。黄罗绣甫花抹额。

  质孙,汉言一色服也。内庭大宴则服之。冬夏之服不同,然无定制。凡勋成大臣近侍,奶则服之。下至于乐工、卫士,皆有其服。精粗之制,上下之别,虽不同,总谓之质孙云。

  天子质孙,冬之服。凡十有一等,服纳失失、金锦也。怯绵里,剪葺也。则冠金锦暖帽。肢大红、枕红、紫蓝、绿宝里,宝里,服之有槊者也。则冠七宝重顶冠,服红黄粉皮,则冠红金答子暖帽,服白粉皮,则冠白金答子暖帽,服银鼠,则冠银鼠暖帽,其上并加银鼠比肩。俗称曰襻子答忽。夏之服凡十有五等,服答纳都纳失失,缀大珠于金锦。则冠宝项金凤钹笠。服速不都纳失失,缀小珠于金锦。则冠珠子卷云冠。服纳失失,则帽亦如之。服大红珠宝里红毛子答纳,则冠珠缘边钹笠。服白毛子金丝宝里,则冠白藤宝贝帽。服驼褐毛子,则帽亦如之。服大红、绿、蓝、银褐、枣褐、金绣龙五色罗,则冠金凤项笠。各随其服之色。服金龙青罗,则冠金凤顶漆纱冠。服珠子褐七宝珠龙答子,则冠黄牙忽宝贝珠子带后檐帽。服青速夫金丝阑子,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则冠七宝漆纱带后檐情。

  百官质孙,冬之服凡九等,大红纳失失一,大红怯绵里一,大红冠素一,桃红、蓝、绿官素各一,紫,黄、鸦青各一。夏之服凡十有四等,素纳失失一,聚线宝里纳失失一。大红明珠答子一,桃红、蓝、绿、银、褐各一,高丽鸦青云袖罗一,驼褐、茜红、白毛子各一,鸦甘官素带宝里一。

  服色等第,仁宗延祐元年冬十有二月,定服色等第,诏曰:“比年以来,所在士民,靡丽相尚,尊卑混淆,僭礼费财,朕所不取。贵贱有章。益明国制,俭奢中节,可阜民财。”命中书省定立服色等第于后:

  一,蒙古人不要禁限,及见当怯薛诸色人等,亦不在禁限,惟不许服龙凤纹。龙谓五爪二角者。

  一,职官除龙凤纹外,一品、二品服挥金花,三品服金答子,四品、五品服云袖带襕,六品、七品服六花,八品、九品服四花。职事散官从一高。系腰,五品以下许用银,并减铁。

  一,命妇农服,一品至三品服浑金,四品、五品服金答子,六品以下惟服销金,并金纱答子,首饰,一品至三品许用金珠宝玉,四品、五品用金玉珍珠,六品以下用金,惟耳环用珠玉。同籍不限亲疏,期亲虽别籍,并出嫁同。凡后妃及大臣之妻,皆戴姑姑。高围二尺许,用红色罗,唐步摇之遗制也。

  一器皿。说茶酒器。除钑造龙凤纹不得使用外,一品至三品许用金玉,四品、五品惟台盏用金,六品以下台盏用镀金,余并用银。

  一,帐幕,除不得用赭黄龙凤纹外,一品至三品许用金花刺绣纱罗,四品、五品用刺绣纱罗,六品以下用素纱罗。

  一,车舆除不得用龙凤纹外,一品至三品许用间金妆饰银螭头,绣带,青幔,四品、五品用素狮头、绣带、青幔,六品至九品用素云头,素带、青幔。

  一,鞍辔,一品许饰以金玉,二品、三品饰以金,四品、五品饰以银,六品以下并饰以鍮石锅铁。

  一,内外有出身,考满应入流,见役人员服用,与九品同。

  一,授各投下令旨、钧旨,有印信,见任勾当人员亦与九品同。

  一,庶人除不得服赭黄,惟许服暗花纻丝绸绫罗毛毳,帽笠不许饰用金玉。靴不得裁制花样。首饰许用翠花,并金钗钅卑各一事,惟耳环用金珠碧甸,余并用银。酒器许用银壶瓶台盏盂镟,余并禁止。帐幕用纱绢,不得赭黄,车舆黑油,齐头平顶皂幔。

  一,诸色目人,除行营帐外,其余并与庶人同。

  一,诸职官致仕,与见任同。解降者,依应得品级。不叙者,与庶人同。

  一,父祖有官,既没年深,非犯除名不叙之垠,其命妇及子孙与见任同。

  一,诸乐艺人等服用,与庶人同。凡承应妆扮之物,不拘上例。

  一,皂隶公使人,惟许服周绢。

  一,娼家出入,止报皂褙子,不得来坐车乌,余依旧例。

  一,今后汉人、高丽、南人等投充怯薛者,并在禁限。

  一,服色等第,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违者,职官解见任,期年后降一等叙,余人决五十七下。违禁余物,付告捉人充赏。有司禁治不严,从监察御史、廉访司究治。

  御赐之物,不在禁限。

卷九十六 志第六十三
  ○舆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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