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路。至元十三年,升为邵武路总管府。户六万四千一百二十七,口二十四万八千七百六十一。领司一:

  录事司。

  县四:

  邵武,中。倚郭。光泽,中。泰宁,中。建宁。中。延平路。下。宋南剑州,属福建路。至元十五年,升为南剑路总管府。延祐元年,改南剑路为延平路。户八万九千八百二十五,口四十三万五千八百六十九。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五:

  南平,中。倚郭。宋剑浦县。延祐元年,改为南平。尤溪,中。沙县。中。顺昌,中。将乐。中。

  汀州路。下。宋汀州,属福建路。至元十五年,升为汀州路总管府。户四万一千四百二十三,口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二十七。领司一:

  录事司。

  县六:

  长汀,中。倚郭。宁化,中。清流,下。宋旧县。绍定中废。至元中,复置。连城,下。宋莲城。至元中,改为连城。上杭,下。武平。下。

  漳州路。下。宋漳州,属福建路。至元十八年,升为漳州路总管府。旧领龙溪、漳浦、龙岩、长泰四县。至治间,以龙溪、漳浦、龙岩三县地僻远难治,析其地置南胜县,后改南靖。户二万一千六百九十五,口十万一千三百六。屯田一百五十顷。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五:

  龙溪,下。倚郭。漳浦。下。龙岩,下。长泰。下。南靖。下。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领路十、州,属州十三,属县七十六。

  江西湖东追市政廉访司。

  龙兴路。上。宋隆兴府,属江南西路。至元十二年,置行都元帅府及安抚司。十四年,改元帅府为江西道宣慰司,本路为总管府,置行中书省。十五年六月,并隆兴省于福建,其宣慰司,除额设员数外,余并罢去。七月,复以塔出等行中书省于赣州。十六年,移赣州行省还隆兴。十七年,又并泉州行省于隆兴。十九年,并江西、福建行省为一,罢宣慰司,隶皇太子位。十一月,以袁州、饶州、兴国军复隶隆兴省。二十一年,改隆兴路为龙兴路。二十七年,移行省于吉州。后复还本路。旧领南昌、新建、奉新、丰城、分宁、靖安、武宁、进贤八县。后升丰城县为富州,析武宁、分宁二县隶宁州,又以武宁还隶本路。户三十七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一百四十八万五千七百四十四。至元二十七年钞数。领司一:录事司。宋分置九厢。至元十三年废城内六厢,置录事司。

  县六:

  南昌,上。倚郭。至元二十年,割录事司所领城外二厢、东西两关来属。新建,上。倚郭。进贤,中。奉新,中。靖州,中。武宁。中。至元二十三年,置宁州,领武宁、分宁二县。大德五年,改武宁县隶本路。

  州二:

  富州。上。宋丰城县,隶隆兴府。至元二十三年,升为州。

  宁州。中。至元二十三年,于武宁县置宁州,武宁为倚郭县。大德八年,析武宁,直隶本路。徒州治于分宁。领县一:

  分宁。宋属隆兴府。至元二十三年,改隶宁州。

  吉安路。上。宋吉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吉州路总管府。皇庆元年,改为吉安路。旧领庐隆、吉水、安福、太和、龙泉、永新、永丰八县。后升吉水、安福、太和、永新四县俱为州。至顺间,又析永新州地置永宁县。户四十四万四千八十三,口二百二十二万四百一十五。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五:

  庐陵,上。倚郭。永丰,上。万安,中。龙泉,中。永宁,下。本永新县地。至顺间,分置永宁县。

  州四:

  吉水州。中。宋吉水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安福州。中。宋安福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太和州。下。宋太和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永新州。下。宋永新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瑞州路。上。宋瑞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四年,升瑞州路。旧领高安、上高、新昌三县。后升新昌县为州。户十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二,口七十二万二千三百二。领司一:

  录事司。至元十四年置。

  县二:

  高安,上。倚郭。上高。中。至正九年,罢本县长官司。

  州一:

  新昌州。下。宋太平兴国六年,析高安县地置新昌县。元贞元年,升为州。

  袁州路。上。宋袁州,属江南西路。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隶湖南行省。十九年,改隶江西行省。旧领宜春、分宜、萍乡、万载四县。后升萍乡县为州。户十九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口九十九万二千八百一十五。领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