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后段行分少者,加之为初,减之为末。

  即各得其星其段初、末日行度及分秒。凡前后段平行分俱多或俱少,乃平注之;及本段总差不满大分者,亦平注之。其退行段,各以半总差前变减之为初,加之为末;后变加之为初,减之为末。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置其段总差,减其段日率,以除之,为日差;以日差累损益初日行分,后段行分少,日损之;后段行分多,日益之。

  为每日行度及分;以每日行度及分累加其星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宿次,命之,即每日星行宿次。遇退行者,以每日行分累减之,即得所求。

  径求其日宿次:置所求日,减一,日差乘之,加减初日行分,后行分少,即减之;后行分多,即加之。

  为所求日行分;加日行分而半之;以所求日乘之,为径求积度;加减其星初日宿次;命之,即其日星行宿次。

  求五星定合日定星:以其星平合初日行分减一百分,余以约其日太阳盈缩分为分,分满百为日,不满为分,命为距合差日;以盈缩分减之,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缩加盈减平合定积、定星,为其星定合日定积、定星。其金、水二星,以一百分减初日行分,余以除其日太阳盈缩分,为距合差日;以盈缩分加之,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加缩减之。

  金、水二星退合者,以初日行分加一百分,以除太阳盈缩分,为距合差日;以距合差日减盈缩分,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盈减缩加再合定积定星为其星再合定日定积定星。

  其金、水二星定积,各依见伏术,先以盈缩差求其加减讫,然后以距合差日、差度加减之。

  求木火土三星晨见夕伏定日:各置其星其段定积,乃加减一象度,晨见加之,夕伏减之。

  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半周天已上,覆减周天度及分,余亦自相乘,一百约为分,以其星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之,为差;乃以其段初日行分覆减一百分,余以除其差为日,不满,退除为分,所得,以加减定积,晨见加之,夕伏减之。各得晨见、夕伏定积;加天正冬至大余及分,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夕见晨伏定日:各置其星其段定积,其定积先倍其段盈缩差,缩加盈减之,乃加减一象度,夕见减之,晨伏加之。

  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减周天度,余亦自相乘,一百约为分,以其星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减去一百分,余以除其差为日,不满,退除为分,所得,以加减定积,夕见加之,晨伏减之。

  各得夕见、晨伏定积。

  求金水二星晨见夕伏定日:置其星其段定积,其定积先以一百乘其段盈缩差,乃以一百分加其日行分,以除其差,所得,盈加缩减之,加减一象度,晨见加之,夕伏减之。

  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减周天度,余亦自相乘,一百约为分,以其星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如一百,以除其差为日,不满,退除为分,所得,以加减定积,晨见加之,夕伏减之。

  各为其星晨见、夕伏定积。

  历既成,以来年甲子岁用之,是年五月丁亥朔,日食不效,算食二分半,候之不食。

  诏候验。至七年,命入内都知江德明集历官用浑仪较测。时周琮言:「古之造历,必使千百年间星度交食,若应绳准,今历成而不验,则历法为未密。」又有杨皞、于渊者,与琮求较验,而皞术于木为得,渊于金为得,琮于月、土为得,诏增入《崇天历》,其改用率数如后:

  周天分:三百八十六万八千六十六、秒一十七。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虚分二千七百一十六、秒十七,约分二十五、秒六十一。

  岁差:一百二十六、秒一十七。

  木星

  求诸变总差:各以其段平行分与后段平行分相减,余为泛差;并前段泛差,四因之,退一等,为总差。若前段无平行分相减为泛差,各因后段初日行分与其段平行分相减,为半总差;倍之,为总差。

  若后段无平行分相减为泛差者,各因前段末日行分与其段平行分相减,为半总差;倍之,为总差。

  其前后退行者,各置本段平行分,十四乘,十五除,为总差。其金星夕退、夕伏、再合、晨退,各依顺段术入之,即得所求。

  求五星定合及见伏泛用积:其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及前疾、后伏定积为泛用积,金、水二星平合及夕见、晨伏者,置其星其段盈缩差,金以倍之,水以三之,列于上位;又置盈缩差,以其段初行率乘之,退二等,以减上位;又置初行率,减去一百分,余以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乃盈减缩加中积,为其星其变泛用积。

  金、水二星再合及夕伏、晨见者,其星其段盈缩差,金星直用,水以倍之,进二位,以其段初行率加一百分以除之,所得,并盈缩差,以盈加缩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