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在未出时前,四分出后,其时出在寅六刻,亏在三刻,食甚在八刻,复在卯四刻,当降娄九度。」又言:「按历书云,凡欲取验将来,必在考之既往。谨按《春秋》交食及汉氏以来五星守犯,以新历及唐《麟德》、《开元》二历覆验三十事,以究其疏密。」

  日食:

  《春秋》,鲁僖公十二年春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其年五月庚午朔,去交入食限误为三也。文公元年春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其年三月癸巳朔,去交入食限误为二也。文公十五年夏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是月泛交分入食限前。汉元光元年七月癸未晦,日有食之。今按历法,当以癸未为八月朔,盖日食朔、月食望,自为常理,今云晦日食者,盖司历之失也。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辛酉亦当为九月朔,又失之。

  五星守犯:

  后汉永元五年七月壬午,岁星犯轩辕大星。《麟德》星五度。《开元》张五度。《乾元》张八度。

  元初三年七月甲寅,岁星入舆鬼。《麟德》井二十九度。《开元》鬼一度。《乾元》柳五度。

  后魏大延二年八月丁亥,岁星入鬼。《麟德》井二十八度。《开元》鬼二度。《乾元》柳三度。

  正始二年六月己未,岁星犯昴。《麟德》昴二度。《开元》昴三度。《乾元》昴四度。

  宋大明三年五月戊辰,岁星犯东井钺。《麟德》参四度。《开元》参六度。《乾元》井初度。

  后汉永和四年七月壬午,荧惑入南斗,犯第三星。《麟德》箕七度。《开元》斗一度。《乾元》斗十二度。

  魏嘉平三年十月癸未,荧惑犯亢南星。《麟德》角六度。《开元》亢五度。《乾元》亢三度。

  晋永和七年五月乙未,荧惑犯轩辕大星。《麟德》星七度。《开元》张二度。《乾元》张二度。

  后魏太常二年五月癸巳,荧惑犯右执法。《麟德》翼六度。《开元》翼十二度。《乾元》翼十三度。

  陈天嘉四年八月甲午,荧惑犯轩辕大星。《麟德》张二度。《开元》张五度。《乾元》张四度。

  后汉延光三年九月壬寅,镇星犯左执法。《麟德》翼十九度。《开元》轸二度。《乾元》翼五度。

  晋永和十年正月癸酉,镇星掩钺星。《麟德》参六度。《开元》参七度。《乾元》井三度。

  后魏神瑞二年三月己卯,镇星再犯舆鬼积尸。《麟德》井二十八度。《开元》井三十度。《乾元》柳初度。

  齐永明九年七月庚戌,镇星逆在泣星东北。《麟德》危二度。《开元》虚九度。《乾元》危四度。

  陈永定三年六月庚子,镇星入参。《麟德》参七度。《开元》参八度。《乾元》井二度。

  后汉永初四年六月癸酉,太白入鬼。《麟德》参五度。《开元》井三十度。《乾元》鬼初度。

  延光三年二月辛未,太白入昴。《麟德》晨伏。《开元》昴六度。《乾元》昴一度。

  魏黄初三年闰六月丁丑,太白晨伏。《麟德》丁亥晨伏,后十日。《开元》同,丁丑晨伏。《乾元》十月置闰,七月丁丑晨伏。

  晋咸康七年四月己丑,太白入舆鬼。《麟德》柳三度。《开元》鬼一度。《乾元》柳一度。

  晋永和十一年九月己未,太白犯天江。《麟德》尾四度。《开元》尾九度。《乾元》尾十二度。

  汉太始二年七月辛亥,辰星夕见。《麟德》伏末见。《开元》夕见轸九度。《乾元》夕见轸九度。

  后汉元初五年五月庚午,辰星犯舆鬼。《麟德》井二十七度。《开元》井二十八度。《乾元》井二十九度。

  汉安二年五月丁亥,辰星犯舆鬼。《麟德》夕见井二十二度。《开元》夕见鬼二度。《乾元》夕见鬼一度。

  晋隆安三年五月辛未,辰星犯轩辕大星。《麟德》夕见星五度。《开元》夕见星三度。《乾元》夕见星五度。

  后魏太和十五年六月丙子,辰星随太白于西方。《麟德》张二度。《开元》星五度。《乾元》张初度。

  端拱二年四月己未,翰林祗候张玭夜直禁中,太宗手诏曰:「览《乾元历》细行,此夕荧惑当退轸宿乃顺行,今止到角宿即顺行,得非历差否?」奏曰:「今夕一鼓,占荧惑在轸末、角初,顺行也。据历法,今月甲寅至轸十六度,乙卯顺行,验天差二度。臣占荧惑明润轨道,兼前岁逆出太微垣,按历法差疾者八日,此皆上天祐德之应,非历法之可测也。」至道元年,昭晏又上言:「承诏考验司天监丞王睿雍熙四年所上历,以十八事按验,所得者六,所失者十二。」太宗嘉之,谓宰相曰:「昭晏历术用功,考验否臧,昭然无隐。」由是赐昭晏金紫,令兼知历算。二年,屯田员外郎吕奉天上言:

  「按经史年历,自汉、魏以降,虽有编联,周、秦以前,多无甲子。太史公司马迁虽言岁次,详求朔闰,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