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天》谓之求定朔、望加时日月度。

  以象积加朔九道月度,命以其道,即得所求。《乾元》置朔、望加时日相距之度,以天中度及分加之,为加时象积;用加九道朔月度,命以其道宿次去之,即望日月度及分也。自望推朔亦如之。《仪天》求定朔望加时九道日度,以其朔、望去交度,交前者减之,交后者加之,满九道宿度去之,即定朔、望加时九道日度也。求定朔望加时九道月度,置其日加时九道日度,其合朔者非正交,即日在黄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多少不同,考其去极,若应绳准。故云月与太阳同度也。如求黄道月度法,盈九道宿次去之,各得其日加时九道宿度,自此以后,皆如求黄道月度法入之,依九道宿度行之,各得所求也。

  求晨昏月:《乾元》谓之月离晨昏度。《仪天》谓之求晨昏月度。

  置后历七日下离分,与其日离分相比较,取多者乘朔、望定分,取少者乘晨昏分,皆满元法为分,百除为度分,仍相减之,朔、望度多者为后,少者为前。

  各得晨昏前后度分;前加后减朔、望九道月度为晨昏月。《乾元》置其月离差,在三百九十三以上者,用乘朔、望定分,以下者,只用三百九十三乘,为加时分;元率除之,进一位,二百九十四收为度;又以离差乘晨昏分,亦如前收之为度,与加时度相减之,加时度多为后、少为前,即得晨昏前后度及分,加减如《应天》。《仪天》以晨昏分减定朔、弦、望小余为后,不足者,返减之为前,以乘入历定分,宗法除之,一百一约之为度,乃以前加后减加时月度为晨昏月度。

  晨昏象积:《仪天》谓之求晨昏程积度。

  置加时象积,以前象前后度前减后加,又以后象前后度前加后减,即得所求。《乾元》法同。《仪天》以所求朔、弦、望加时日度减后朔、弦、望加时日度,余加弦、望度及余,为加时程积;以所求前后分返其加减,又以后朔、弦、望前后度分依其加减,各为晨昏程积度及余也。

  求每日晨昏月:《仪天》谓之求每日入历定度。

  累计距后象离分,百除为度分,用减晨昏象积为加,不足,返减,以距后象日数除之,为日差;用加减每日离分,百除为度分,累加晨昏月,命以九道宿次,即得所求。《乾元》法同。《仪天》从所求日累计距后历每日历度及分,以减程积为进,不足,返减之,余为退,以距后朔、弦、望日数均之,进加退减每日历定度及分,各为每日历定度及分也。

  步晷漏

  求每日晷景去极度晨分:《乾元》谓之晷景距中度晨分。《仪天》别立法,具后。

  各以气数相减为分,自雨水后法十六,霜降后法十五,除分为中率,二率相减,为合差;半之,加减中率为初、末率。前多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者,减为初、加为末。

  又以元法除合差,为日差;后多者累益初率,后少者累减初率。

  为每日损益率;以其数累积之,各得诸气初数也。《乾元》法同。

  求昏分:以晨分减元法为昏分。《乾元》谓之元率,《仪天》谓之宗法。

  求每日距中度:《乾元》同。《仪天》谓之求每日距子度。

  以百乘晨分,如二千七百三十八为度,不尽,退除为距子度,用减半周天度,余为距中星度分;倍距子度分,五等除,为每更度分。《乾元》百约晨分,进一位,以三千六百五十三乘,如元率收为度,余同《应天》。《仪天》置晷漏母,五因,进一位,以一千三百八十二、小分五十五、微分三十五除为度,不尽,以一千三百六十八、小分八十六退除,皆为距子度,余同《应天》。

  求每日昏明中星:《乾元》谓之昏晓率星。

  置其日赤道日躔宿次,以距南度分加而命之,即其日昏中星;以距子度分加之,为夜半中星;又加之,为晓中星。二历法同。

  求五更中星:置昏中星为初更中星;以每更度分加之,得二更初中星;又加之,得三更初中星;累加之,各得五更初中星所临。二历法同。

  求日出入时刻:《乾元》谓之求昼夜出入辰刻。《仪天》谓之求日出入晨刻及分。

  以二百五十加晨减昏为出入分,以八百三十三半除为时,不满,百除为刻分,命如前,即得所求。《乾元》以七十三半加晨减昏为出入分,各以辰法除之。为辰数;不尽,以五因之,满刻法为刻,命辰数起子正,算外,即日出入辰刻也。《仪天》置其日晷漏母,以加昏明,余以三因,满辰法除为辰数,余以刻法除为刻,不满为分,辰数命子正,算外,即日出辰刻及分。乃置日出辰刻及分,以加昼刻及分,满辰法及分除为辰数,不满,为入时之刻及分。乃置其辰数,命子正,算外,即得日入辰刻及分。

  昼夜分:《乾元》谓之昼夜刻。《仪天》谓之求每日夜半定漏、求每日昼夜刻。

  倍日出分,为夜分;减元法,为昼分;百约,为尽夜分。《乾元》置日入分,以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