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内旱。八月,卫州旱。五年五月,北京自春至夏不雨。七年,自春及夏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淮南诸路久旱。九月,诸路复旱。时新复洮河亦旱,羌户多殍死。八年四月,真定府大旱。八月,淮南、两浙、江南、荆湖等路旱。九年八月,河北、京东、京西、河东、陕西旱。十年春,诸路旱。

  元丰二年春,河北、陕西、京东西诸郡旱。三年春,西北诸路旱。五年,亢旱。六年夏,畿内旱。

  元祐元年春,诸路旱。正月,帝及太皇太后车驾分日诣寺观祷雨。是冬,复旱。二年春,旱。三年秋,诸路旱,京西、陕西尤甚。四年春,京师及东北旱,罢春燕。八年秋,旱。

  绍圣元年春,旱,疏决四京畿县囚。三年,江东大旱,溪河涸竭。四年夏,两浙旱。

  元符元年,东南旱。二年春,京畿旱。

  建中靖国元年,衢、信等州旱。

  大观二年,淮南、江东西诸路大旱,自六月不雨,至于十月。

  政和元年,淮南旱。三年,江东旱。四年旱,诏振德州流民。

  宣和元年二月,诏汝、颍、陈、蔡州饥民流移,常平官勒停。秋,淮南旱。四年,东平府旱。五年夏,秦凤路旱。是岁,燕山府路旱。

  建炎二年夏,旱。

  绍兴二年,常州大旱。帝问致旱之由,中书舍人胡交修奏守臣周祀残酷所致,寻以属吏坐赃及杀不辜,窜岭南。三年四月,旱,至于七月,帝蔬食露祷,乃雨。五年五月,浙东、西旱五十余日。六月,江东、湖南旱。秋,四川郡国旱甚。六年,夔、潼、成都郡县及湖南衡州皆旱。七年春,旱七十余日,时帝将如建业,随所在分遣从臣,有事于名山大川。六月,又旱,江南尤甚。八年冬,不雨。九年六月,旱六十余日,有事于山川。十一年七月,旱。戊申,有事于岳渎。乙卯,祷雨于圜丘、方泽、宗庙。十二年三月,旱六十余日。秋,京西、淮东旱。十二月,陕西旱。十八年,浙东、西旱,绍兴府大旱。十九年,常州、镇江府旱。二十四年,浙东、西旱。二十九年二月,旱七十余日。秋,江、浙郡国旱。三十年春,阶、成、凤、西和州旱。秋,江、浙郡国旱,浙东尤甚。

  隆兴元年,江、浙郡国旱,京西大旱。二年,台州春旱。兴化军、漳、福州大旱,首种不入,自春至于八月。

  乾道三年春,四川郡县旱,至于秋七月,绵、剑、汉州、石泉军尤甚。四年夏六月,旱,帝将撤盖亲祷于太乙宫而雨。时襄阳、隆兴、建宁亦旱。八月,诏颁皇祐祀龙法于郡县。五年夏秋,淮东旱,盱眙、淮阴为甚。六年夏,浙东、福建路旱,温、台、福、漳、建为甚。七年春,江西东、湖南北、淮南、浙、婺秀州皆旱;夏秋,江、洪、筠、潭、饶州、南康、兴国、临江军尤甚,首种不入。冬,不雨。九年,婺、处、温、台、吉、赣州、临江、南安诸军、江陵府皆久旱,无麦苗。

  淳熙元年,浙东、湖南郡国旱,台、处、郴、桂为甚。蜀关外四州旱。二年秋,江、淮、浙皆旱,绍兴、镇江、宁国、建康府、常、和、滁、真、扬州、盱眙、广德军为甚。三年夏,常、昭、复随郢金洋州、江陵德安兴元府、荆门汉阳军皆旱。四年春,襄阳府旱,首种不入。五年,常、绵州、镇江府及淮南、江东西郡国旱,有事于山川群望。六年,衡、永、楚州、高邮军旱。七年,湖南春旱,诸道自四月不雨,行都自七月不雨,皆至于九月。绍兴、隆兴、建康、江陵府、台、婺、常、润、江、筠、抚、吉、饶、信、徽、池、舒、蕲、黄、和、浔、衡、永州、兴国、临江、南康、无为军皆大旱,江、筠、徽、婺州、广德军、无锡县尤甚,祷雨于天地、宗庙、社稷、山川群望。八年正月甲戌,积旱始雨。七月,不雨,至于十一月:临安、镇江、建康、江陵、德安府、越、婺、衢、严、湖、常、饶、信、徽、楚、鄂、复、昌州、江阴、南康、广德、兴国、汉阳、信阳、荆门长宁军及京西、淮郡皆旱。九年夏五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江陵、德安、襄阳府、润、婺、温、处、洪、吉、抚、筠、袁、潭、鄂、复、恭、合、昌、普、资、渠、利、阆、忠、涪、万州、临江、建昌、汉阳、荆门、信阳、南平、广安、梁山军、江山、定海、象山、上虞、、嵊县皆旱。十年六月旱,至于七月,江淮、建康府、和州、兴国军、恭、涪、泸、合、金、州、南平军旱。十一年四月,不雨,至于八月,兴元府、吉、赣、福、泉、汀、漳、潮、梅、循、邕、宾、象、金、洋、西和州、建昌军皆旱,兴元、吉尤甚。冬,不雨,至于明年二月。十四年五月,旱。六月戊寅,有事于山川群望。甲申,帝亲祷于太乙宫。七月己酉,大雩于圜丘,望于北郊,有事于岳、渎、海凡山川之神。时临安、镇江、绍兴、隆兴府、严、常、湖、秀、衢、婺、处、明、台、饶、信、江、吉、抚、筠、袁州、临江、兴国、建昌军皆旱,越、婺、台、处、江州、兴国军尤甚,至于九月,乃雨。十五年,舒州旱。

  绍熙元年,重庆府、蕲、池州旱。二年五月,真、扬、通、泰、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