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传注 ○ 书钞卷七八

〔一〕 据书钞卷七八补。「禾」原误「木」,据汪辑径改。
 二二一 鲁恭字仲廉〔一〕,迁光禄勋,选举清平,不失次序。(
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三
〔一〕 前引书钞卷七八作「仲康」,东观记、袁纪、范书皆然。此作「仲廉」,误。
 二二二 坐族弟弘农都尉炳事免官〔一〕。(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 此乃永元十六年之事。
 二二三 时盛夏断狱,恭上疏曰:「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行者尚止之,况于逮召考掠夺其时邪?」〔一〕(
姚。汪)──汪辑
〔一〕 此引不详所出,汪照录姚辑,复增首句及「恭」下之「上」字。
 二二四 建初元年,诏举贤良方正。大司农刘宽举鲁。〔一〕时对策者百余人。惟在高第,除为议郎。──职官分纪卷三六 ○ 纬略卷三
〔一〕 「」,纬略卷三引作「平」。东观记亦然。书钞卷五六引作「」,而袁、范二书作「丕」。惠栋曰:「隶法,丕平字相类,未详孰是。李充传亦作『平』。」王先谦曰:「丕,亦作,就讹为平耳。」王说是。

 二二五 荐王龚等,皆备帷幄近臣〔一〕。(姚。汪。铃木)─ ─范书本传注
〔一〕 时值永元二年,任东郡太守,数荐幽达隐之士,龚者即其一。
 二二六 鲁字叔陵,迁中散大夫。贾逵荐道艺深明,时见用。复与(黄散大夫)〔尚书令黄香相问难〕数事〔一〕,上善,罢朝时赐冠帻履衣袜各一袭。(姚。汪。铃木)
──书钞卷五六
〔一〕 据职官分纪卷四八改补。
  刘宽传
 二二七 刘宽字文饶,弘农人。为南阳太守,温仁多恕,遇民如子,口不出詈言,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汪。铃木)──御览卷二六○ ○ 书钞卷四五
 二二八 刘宽字太饶〔一〕,拜太中大夫,观讲华光之内〔二〕。(铃木)──书钞卷五六
〔一〕 「太」系「文」之误。
〔二〕 华光,殿名。
 二二九 刘宽简略,嗜酒,不好盥浴。(汪。铃木)──御览卷三八九
 二三○ 刘宽性仁恕,不妄喜怒。尝朝服将朝,婢翻羹污其衣,宽曰:「得毋烂汝手乎?」更衣而入,曾不变色。(姚。汪。铃木)──书钞卷一四四
  伏湛传
 二三一 伏湛字惠公,更始元年,拜为平原太守。遭仓卒兵起,莫不惊扰,而湛独安然教授。谓妻子曰:「一谷不升,国君彻膳。今人皆饥,奈何独饱?且食麤粝。」尽分奉禄以赈活乡里,来客者百余家。(汪。铃木)──御览卷四七六

 二三二 伏湛为平原太守。时兵起,湛移(出)〔书〕属县〔一〕,吏民信向,独不敢动。(铃木)──书钞卷七五
〔一〕 据袁纪卷四改。
  侯霸传
 二三三 侯霸字君房,河南人。为人矜严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产业,笃志诗书,师事房元,常为都讲。(汪)──御览卷三八九
 二三四 侯霸为临淮太守,〔吏民爱乐〕〔一〕。王莽之败,霸保守临淮。更始征霸,老弱相携号呼,遮使者车,乞留侯君期年。(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六 ○ 又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
 二三五 侯霸拜尚书令,条撰善政有便于民者,除其烦苛,时令乃立。每春下宽大诏书,由霸始也。(铃木)──书钞卷五九
  赵熹传
 二三六 光武征赵喜〔一〕,引见赐鞍马,待诏公交车。(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二二 ○ 御览卷三五八
〔一〕 东观记、袁纪均作「喜」,而范书作「」,故四库馆臣改东观记「喜」作「」。然书钞引续志作「熹」。惠栋曰:「喜与熹,古字通。小颜匡谬正俗曰:『熹,炽盛也,音与僖同。』故赵熹字伯阳,取此义耳。末世传写误为喜字。」天游按:徐灏说文段注笺曰:「、喜古今字。」又黄侃说文同文曰:「喜同台、僖、。」据此则喜、、熹三字皆可通,作「喜」非误。然其既以「伯阳」为字,当以「熹」为本字。下同。

 二三七 赵喜为太尉。中元二年,上崩,喜受遗诏,典录丧礼。新承王莽之乱,国无旧典,皇太子与诸王杂坐同席,尊卑无别。喜乃正色,横剑殿阶,扶下诸王,以明尊卑。(姚。汪。铃木)──御览卷一四八 ○ 书钞卷三七

 二三八 赵喜字伯阳,为卫尉,尽心事上,夙夜匪懈。母没,上疏乞守服,不许,遣使释服。(汪。铃木)──御览卷二三○
  牟融传
 二三九 牟融举茂才,为丰令。视事三年〔一〕,政化流行,县无狱讼,吏畏而爱之,治有异迹,为州郡最。(姚。汪。铃木)──类聚卷五 ○ ○ 御览卷二六七 书钞卷七八

〔一〕 范书本传亦作「三年」,汪辑据御览引作「二年」,非。
 二四○ 牟融字子优,拜司隶校尉,典司京师,执宪持平,多所举正,百僚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