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之。

 一一一 〔北海静王兴迁弘农太守〕〔一〕,县吏张申有伏罪,兴收申案论,郡中震栗。时年旱〔二〕,分遣文学循行属县,理冤狱,宥小过,应时甘雨降澍。(姚。汪)──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又范书「静」作「靖」,续书恐误。
〔二〕 书钞卷七五作「明年旱」。
 一一二 北海靖王兴子敬王睦〔一〕,少好学聪敏,既敦经术。性孝友,笃于骨肉,靖王薨,推物与诸弟。(姚。汪。铃木)──书钞卷七○(三)
〔一〕 书钞三引,一引「睦」作「瞻」,非。
 一一三 「是吾幼时狂惷之行也。」〔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初睦谦恭好士,声价日广。永平中,法宪颇峻,睦遂谢绝宾客以避祸,故对进京使者作此语。
 一一四 阜、赐移书于良〔一〕,曰:「老子不率宗族,单葱骑牛哭且行,何足赖哉!」(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阜,甄阜,莽前队大夫;赐,梁丘赐,前队属正。时赵孝王良从汉军至小长安,兵败,妻及二子皆死。
 一一五 赵王良玄孙干,坐为大丧服白衣步出,诣阙〔一〕。(铃木)──书钞卷七○
〔一〕 范书本传曰:「赵相奏干居父丧,私聘小妻,又白衣出司马门,坐削中丘县。」疑此引有脱文。
 一一六 侯等助祭明堂,以例益户二百。敞以有行义,拜为庐江都尉〔一〕。(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时敞推父时金宝财产与昆弟,荆州刺史上其义行,故拜。敞,城阳恭王祉之父。
 一一七 王莽时,诸刘抑废,为郡县所侵。蔡阳国釜亭候长醉更始父子张〔一〕,子张怒,刺杀亭长。后十余岁,亭长子报杀更始弟骞。赐兄显欲为报怨,宾客转劫人,发觉,州郡杀显狱中。赐与显子信结客陈政等九人,燔烧杀亭长妻子四人。(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本作「询」,据点校本范书校勘记、姚辑钞本蔡元培按语径改。
 一一八 庆字翁敖〔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庆,成武孝侯顺之父。
 一一九 宪字翁君〔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宪,顺阳怀侯嘉之父。
  李通传
 一二○ 守居家〔一〕,与子孙尤谨,闰门之内,如官廷也。(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守,李通之父,为王莽宗卿师。
 一二一 先是李通同母弟申徒臣能为医〔一〕,难使,伯升杀之。上恐其怨,不欲与轶相见。轶数请,上乃强见之。轶深达通意,上乃许往。意不安,买半臿佩刀怀之。至通舍,通甚悦,握上手,得半臿刀,请上曰:「一何武也?」上曰:「苍卒时,以备不虞耳。」(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一〕 袁纪及东观记李通传并作「申屠臣」,东观记光武帝纪作「
公孙臣」。天游按:潜夫论志氏姓曰:「信都者,司徒也。俗间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曰胜屠,然其本为一司徒耳。」又风俗通义校释佚文曰:「(申徒氏)本申屠氏,随音改为申徒氏。」则「申徒臣」即「申屠臣」,作「公孙臣」,非。

 一二二 李通字次元,为光禄勋。时上征讨四方,令通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宫。(姚。汪。铃木)──书钞卷五三
  王常传
 一二三 王常字颜卿,拜横野大将军,位次九卿,〔与〕诸将绝席〔一〕。引兵击高峻。(姚。汪。铃木)──书钞卷六四
〔一〕 据汪辑补。
  邓晨传
 一二四 为常山太守。上发兵信都,晨欲固从〔一〕,上曰:「卿以一身助我,不如以一郡为我北州主人也。」(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四
〔一〕 「晨」原误作「农」,径改。
 一二五 邓晨拜中山太守,清约,吏民称之,常为冀州高第。(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六
 一二六 徙汝南太守,兴鸿郄陂,益地数千顷,溉道饶足。(姚。汪。铃木)──书钞卷七四
  来歙传
 一二七 来歙击隗嚣,至略阳城〔一〕。大战登城,相射弓弩尽,乃发屋断木为箭。(姚。汪。铃木)──书钞卷一二五 ○ 御览卷三四九
〔一〕 范书本传下作「斩嚣守将金梁,因保其城。嚣大惊曰:『何其神也!』乃悉兵数万人围略阳,斩山筑堤,激水灌城,歙与将士固死坚守」云云,疑二引多有脱文。
  邓禹传
 一二八 邓禹字仲华,拜前将军,持节分精吏士三万人,自箕关入攻河内都尉,破之,获辎重车千余乘。(铃木)──书钞卷六四
 一二九 孝明皇帝以禹先帝名臣,拜太子太傅,进见东宫,甚优宠。(姚。汪。铃木) ──书钞卷六五
  寇恂传
 一三○ 上欲定河内,谓邓禹曰:「朕有河内,犹高祖有关中,非萧何谁能镇之?为吾举如萧何者。」禹曰:「寇恂文武兼备,有御众之才,非此子莫可使也。」(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