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酺传曾孙济
 一四○ 蕃生盘〔一〕,盘生济。济字符江,灵帝初,杨赐荐济明习典训,为侍讲。(姚。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蕃,张酺之子。
  韩棱传孙演
 一四一 梁皇后崩,梁贵人大幸〔一〕,将立。大将军冀欲分其宠,谋冒姓为贵人父,演阴许诺。及冀诛事发,演坐抵罪。(姚。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黄奭曰:「此桓帝邓皇后,邓香之女也,改嫁梁氏,冒姓梁氏。兄邓演为南顿侯。冀既伏诛,封演子康北阳侯,赏赐巨万,封平梁冀之功。见袁宏纪。则梁冀欲谋为贵人父,当与贵人兄邓演合计,何以与韩演谋,而演阴许诺乎?范书明云梁冀被诛,韩演坐阿党抵罪,以减死论,亦不云有阴许诺事。今以演字相同,张冠李戴,华书所云,显有不实 鸫邓演与诛梁冀,亦断无阴许诺事。」按黄说是。汪辑改「梁贵人」为「韩贵人」,大可不必。

  郭躬传弟子镇 吴雄
 一四二 郭躬字仲孙,为廷尉正,迁廷尉。家代掌法律,〔宽平,决狱务在哀矜,罪疑从轻,条奏诸应致法及可从轻者四十一事〕〔一〕。镇自廷尉左监迁廷尉。凡郭氏为廷尉者七人。(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二) 类聚卷四九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黄辑注出卷五二,误。
 一四三 河南吴雄字季高〔一〕,以明法律,〔断狱平〕〔二〕。桓帝时自廷尉致位司徒。雄少时家贫,母死,葬人所不封之地。丧事趋办,不卜时日。巫皆言其族灭,而雄子欣〔三〕、孙恭三世〔相承〕为廷尉〔四〕,以法为名家。(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二)类聚卷四九 御览卷二三一

〔一〕 类聚卷四九引作「河间」,汪辑从之,误。
〔二〕 据书钞卷五三及御览卷二三一补。
〔三〕 「欣」,书钞卷五三作「许」,初学记卷一二作「祈」,皆误。今据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三一径改。
〔四〕 据书钞卷五三补。
  陈宠传
 一四四 陈宠〔字昭公,辟司徒鲍昱府〕〔一〕。以时俗三府掾属不肯亲事,但出入养虚,故宠独勤心于事〔二〕。又以法令繁冗,(
□)〔不良〕吏得生因缘〔三〕,以至轻重,乃置撰科牒辞讼比例,〔四〕使事类相从,以塞奸源。其后公府奉以为法。(汪──御览卷二四九 ○ 书钞卷六八
〔一〕 据书钞卷六八补。「昱」原误作「显」,径改。
〔二〕 书钞卷六八作「是时三府掾属以不肯亲事为高,专务于交游,宠常非之」。与御览引异。
〔三〕 据范书本传补。
〔四〕 范书本传作「辞讼比七卷」。
 一四五 陈宠字昭公,以德行明敏,入为尚书。宠性周密,常称「
人臣之义,苦不畏慎」。自在枢密,谢门人,不复教,拒知友。时赐宠剑,得锻成剑,以其敦朴。(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一
 一四六 陈宠字昭公,为司空,通客以明无所不受〔一〕,论者大之。宠奏议温粹有智,号为明相。(姚。汪。黄)──书钞卷五二
〔一〕 时府故事督属籍不通宾客,以防交关。宠反其道而行之。「
客」原误作「容」,据黄奭校而改。
  班超传孙始
 一四七 班超投笔叹曰:「大丈夫安能久事笔耕乎?」(姚。汪。黄)──类聚卷五八 ○ 范书本传注书叙指南卷五
 一四八 騩马〔一〕。(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作「騧马」。华书与续书同,可参见续书班超传注。
 一四九 还据损中〔一〕。(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东观记作「顿中」。
 一五○ 班始尚阴城公主。公主,顺帝之姑,贵骄淫乱,与所嬖居帷中,而始入,使伏床下。(汪。黄)──御览卷七○○
  何熙传
 一五一 熙字孟孙,少有大志,不拘小节。身长八尺五寸,体貌魁梧,〔丘虚瑰伟,与人绝异〕〔一〕,善为容仪〔二〕。举孝廉。为谒者,赞拜殿中,音动左右,和帝伟之。历位司隶校尉、大司农。永初三年,南单于与乌丸俱反,以熙行车骑将军征之,累有功。乌丸请降,单于复称臣如旧。会熙暴疾,卒。(姚。汪。黄)─
─魏志何夔传注 ○ 书钞卷六二 御览卷三八八
〔一〕 据书钞卷六二补。
〔二〕 书钞卷六二作「善为威容」。
  应奉传子劭
 一五二 〔应顺字〕华仲〔一〕,少给事郡县,为吏清公,不发私书。举孝廉,尚书郎转右丞,迁冀州刺吏,廉直无私。迁东平相,赏罚必信,吏不敢犯。有梓树生于厅事室上,事后母至孝,众以为孝感之应。时窦宪出屯河西,刺史、二千石皆遣子弟奉赂遗宪。宪败后,咸被绳黜,顺独不在其中,由是显名。为将作大匠,〔发摘众奸,皆极其刑,豪猾之吏累迹〕〔二〕,视事五年,省费亿万〔三〕。(姚。汪。黄)──范书应奉传注 ○ 书钞卷五四(二) 龙筋凤髓判卷二 御览卷二三六